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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庄门煤矿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汇编单位:郴州市庄门煤矿修订日期:2011-7-1I编制说明为了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提高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管理,我们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防范要求》(GA837-2009)、《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安全规范》(GA838-2009)及《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编制了《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汇编》,作为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的参考。希望爆破作业单位在《爆破作业单位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汇编》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重新修订。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不完善的地方,欢迎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及时完善。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2010-04-25第一部分郴州市庄门煤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一、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一、严格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把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本单位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隐患。二、搞好对从业人员的遵规守法教育,订出本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经常督促检查爆炸物品情况和操作规程的执行、实施情况。三、对本单位爆炸物品管理做到心中有数。工作安排无漏洞,保证爆炸物品不私购、私借或转送、转借、转卖、不丢失、被盗、外流。四、发生事故或案件要及时报告,保证不隐瞒。安全员岗位责任制一、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有关规定,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加强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各种规章制度的落实,当好领导的安全参谋。二、对本管辖区内的爆炸物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不失控、不失管,并能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三、督促爆破员按规程装药、放炮、监督其按制度领用,清退爆破器材,确保安全。四、爆破时,要按规定设好警戒,确保安全,爆破后要核对炮数,并协助爆破员处理瞎炮,按规定时间和安全情况解除警戒。五、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生事故要查明原因,遇有特殊情况,有权制止爆破。六、对领取的爆炸物品的使用情况,认真填写爆破记录。七、接受煤矿安全生产部门和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库管员岗位责任制一、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按照本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二、爆破器材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储存库内,不准超量储存,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要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在一起。三、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规章制度,严密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账物相符。四、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对各种证件手续,按批准的品种、数量进行发放,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对清退回来的爆炸物品要认真检查清点,严格登记手续。五、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过期、失效和变质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清理,需要销毁时,要及时报告煤矿安全生产部门,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销毁。六、经常保持库外,库区消防和安全设施的齐备,性能良好,拒绝发给非爆破员爆破器材,做好防盗、防潮、防爆、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储存安全。爆破员岗位责任制一、遵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二、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细则,确保安全爆破。三、按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爆破。四、严格执行领取清退制度,剩余的爆破器材,当班清退。严防丢失、被盗,严禁乱存乱放,赠送他人。五、爆破后要检查工作面,发现瞎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和处理。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一、严格遵守《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二、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不准在库内饮酒、会客和留宿他人,对因公入库的人员,要认真查验有关证件,填写入库登记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三、坚持昼夜值班,白天注意观察周围动向,晚上不准睡觉。在库内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切实做好检查、防盗、防火、防破坏等安全工作。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坚决制止在库房周围动用明火,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四、对进入库区的送货车辆进行警戒,直至车辆出库,库区严禁烟火。五、值班时不准擅离职守,做到安全设施齐备,性能有效,如有损坏失修,及时报告解决。押运员岗位责任制一、认真按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工作。二、购运爆破器材,必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购买证》、《爆炸物品运输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不准在市内繁华街道、人员密集和主要建筑附近停留,严防丢失和发生意外。三、押运爆炸物品时,要跟车押运,严禁携带火种和动用明火。四、押运爆炸物品时,装车要牢固、严密、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不准同车拉运,同时,不准载运人员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五、运回入库时,库管员要严格清点数量,杜绝丢失事故的发生。六、装卸民爆器材要轻拿轻放,并在白天进行,运输时不准在阴雨天进行。驾驶员岗位责任制一、认真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交通规则,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二、拉运爆炸物品时保证头脑清醒,精力充沛,不酗酒。三、拉运爆炸物品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按指定时间、线路安全拉运。四、运输爆炸物品时,车辆必须安装灭火器材,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同载,途中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五、不准使用拖拉机、柴油机车、电瓶车、翻斗车和畜力车拉运爆炸物品。郴州市庄门煤矿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万无一失”的安全经营方针,结合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我矿安全例会制度如下:一、安全例会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组长由于特殊情况确无法到会主持时,由组长指定一位副组长主持。二、每次例会所有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时,应向主持人说明情况,批准后方可缺席。三、主持人应根据会议内容以及涉及到的事项确定,除领导小组成员以外应参加会议的人员。四、正常情况下,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每月一号为安全例会日。五、安全例会或临时召开的安全会议,必须指定专人记录。会后需整改的工作必须落实到人,并提出整改要达到的标准,整改完成的时间,以及整改结束后的检查验收人员等。六、会议主持人主持会议时应对上月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出客观实际的总结,并提出本月安全工作需改进、完善方面的明确要求。安全教育制度为加强安全经营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经营意识,保证经营工作顺畅平稳的进行,现就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如下: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万无一失”的安全经营方针,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保证所有职工树立牢固的安全经营意识。二、安全教育工作有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实施,由组长拟定教育内容,并组织学习及考核。三、安全教育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具体时间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四、安全教育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五、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或从原不涉及有安全要求的岗位调入现涉及有安全要求的岗位的人员,要针对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或经过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六、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制度,保证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新职工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八小时,所有职工每年教育培训时间累积不少于两天。七、教育培训实行形式多样的方法,理论学习与现场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定期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考核,对连续考核不及格者,给以待岗学习,补考及格后方可复岗。八、安全教育制度人人必须遵守,组织施教的人员必须精心准备,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虚心学习,以保证总体安全意识进一步坚强,安全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一项行之有效手段之一,全面实行各级人员的安全检查制度是提高民爆物品流通经营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制度:一、民用爆破物品仓库的库管员,每天必须对所保管的民爆物品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二、民爆物品仓库负责人每周须对仓库的出入库情况,仓库的各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发现安全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措施供领导决策时参考。三、分管民爆物品的经理,每个月须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库区,认真检查民爆物品保管、销售情况,并对防盗报警、消防设施、水源、防雷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记录在案并向主要负责人及时汇报。四、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深入仓库检查指导应纳入工作的议程,每季度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民爆物品的销售、储存情况,以及仓储各类安全设施是否正常、有效,发现异常提出整改措施,并保证整改资金及时到位,督促检查负责整改人落实整改情况。每次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需用的资金、项目负责人、整改的时限、整改的落实情况均须一一记录在案,以备查。消防管理制度一、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搞好消防管理工作,形成全矿的消防管理网络,实行群防群治,切实保障好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二、煤矿主要负责人是仓库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三、仓库库管员、警卫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知识,负责对灭火器换粉、维护。四、进入库区任何人不准将烟火、可燃物、易燃物等带入库区。库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方可作业,并做到严格限定动火区域和人走火灭、人走物清,火种及可易燃物不许在库区过夜。五、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等。库区内消防器具、设备等消防器材严禁挪作它用。六、煤矿应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七、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仓库库管员和警卫人员,经常对库区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的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时汇报矿领导。八、煤矿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成绩的人员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九、对无视消防安全工作,违反消防法规,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及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人员,煤矿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安全保卫制度一、库区值班警卫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身体强壮的人员担任,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职责、防患于未然。三、库区应实行24小时保卫巡回制度,夜间警卫人员实行双人双岗制度,严禁脱岗、睡岗、串岗,严格交接班制度。四、每班对仓库的门窗、通气孔、监控系统、红外线报警等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对库区围墙、排洪沟进行检查,并认真记录。五、仓库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库;烟火、移动通讯装置不准入库;不准在库区动火及架设临时电线;确需动火时,需办理动火许可证。六、夜间不准产品出入库。夜班应一小时在库区内巡逻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处理。七、严格出入库登记手续、查验制度,对外来人员必须查验其身份无误登记后,方可进入库区。八、在天气晴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时,应有专人守卫。九、仓库必须做到“四防”即:人防、物防、技防、犬防。十、提高警惕,对活动在库外可疑人员及时盘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矿部及公安机关报告,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排查一切隐患。定员定量制度一、危险库房的定员、定量应进行审批和监督检查。二、危险品库房外墙的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内容包括:危险品库房名称、库房危险等级、危险库房定员、定量、危险有害特性。三、进入危险库房的人员,应认真阅读标牌上的内容后,方可进入。四、严禁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同库存放,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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