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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立德树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为导向,以推进产教融合、适应需求、提高质量为目标,以创新招生制度、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口,以形成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着力点,通过试点、总结、完善、推广,逐步形成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度。二、工作目标探索建立校企“联合招生、合作育人、定向就业”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完善学徒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培育校企共建、合作育人的人才培养基地;健全现代学徒制的相关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等。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安徽特色现代学徒制。三、重点内容(一)推进招生招工一体化招生与招工一体化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基础。省教育厅将高职院校试点专业纳入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试点,由试点高职院校自主组织考试和招生,针对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和同等学历企业职工等不同生源特点,分类开展专科学历层次现代学徒制试点。各市将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纳入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充分利用注册入学政策,针对不同生源,分类开展中职层次现代学徒制试点。由试点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共同研制、实施招生招工方案;通过先招生再招工、招工招生同步、先招工再招生等多种形式,推进校企双方完善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一体化的招生招工制度。规范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对于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周岁的学徒,须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核心内容。选择适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的专业(工种),引导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校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以提高学生技能水平为目标,改革培养模式,实行分段联合培养,实现所学到所用之间的有效迁移;以适应职业岗位需求为导向,改革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教学,促进传授知识与生产实践的紧密衔接;以人才培养对接用人需求为切入点,改革教学内容,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专业与产业、课程与岗位、教材与技能的对接。按照“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原则,校企应签订合作协议,职业院校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企业通过师傅带徒形式,依据培养方案进行岗位技能训练,真正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三)加强专兼结合师资队伍建设校企共建师资队伍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完善双导师制,建立健全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形成校企互聘共用的管理机制。明确双导师职责和待遇,合作企业要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师傅,明确师傅的责任和待遇,师傅承担的教学任务应纳入考核,并可享受相应的带徒津贴,在单位职位晋升方面给予优先考虑。试点院校要选拔综合素质高的教师作为指导教师,要将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落实职业院校教师流动编制和编内聘用兼职教师财政支持政策,建立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专业建设的激励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四)完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试点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现代学徒制的特点,共同建立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共同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学徒在岗培养主要由企业管理,在校培养主要由学校管理。合作企业要制定专门的学徒管理办法,保证学徒基本权益;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试点院校要根据学徒培养工学交替的特点,实行弹性学制或学分制,创新和完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探索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多种实现形式。试点院校和合作企业共同实施考核评价,制订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多方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四、试点范围现代学徒制试点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试点的单位应是有一定工作基础、愿意先行先试的地级市、行业、企业及职业院校。(一)以地级市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地级市作为试点单位,统筹辖区内职业院校和企业,立足辖区内职业教育资源和企业资源,合理确定试点专业和学生规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重点探索地方实施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二)以行业系统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以行业作为试点单位,统筹行业内职业院校和企业,选择行业职业教育重点工种,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重点任务是开发现代学徒制的各类标准。(三)以职业院校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职业院校作为试点单位,选择学校主干专业作为试点专业,联合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共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探索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管理制度。(四)以企业为申报单位进行试点。具有多年校企一体化育人经验的大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联合职业院校,共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重点探索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有效途径、运作方式和支持政策。五、工作安排我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确定按照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统一部署等程序进行。首批选择部分有条件、基础好的地市、行业、骨干企业和职业院校作为试点单位,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现代学徒制的范围和规模。(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选择试点院校和专业(工种),初步确定试点规模,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申报材料。开展中职层次现代学徒制试点的申报材料,按照属地原则,报送所在市教育局;开展专科学历现代学徒制试点的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二)项目审核。市教育局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及行业代表组成专家组,对辖区内开展中职层次现代学徒制试点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单位统一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开展专科学历现代学徒制试点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三)评审遴选。省教育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遴选,优先选择目标明确、方案完善、支持力度大、示范性强的申报单位,作为我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四)组织实施。经批准的试点单位,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制订详细的试点工作任务书,以专业学制为一个试点周期,开展各项试点工作。(五)总结推广。试点期间,省教育厅将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年度报告和周期总结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试点结束后,试点单位要做好试点总结。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我省将逐步扩大实施现代学徒制的范围和规模,使现代学徒制成为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六、保障措施各地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服务。(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经信等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制,建立跨部门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商和解决有关试点工作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及时沟通协调有关部门支持试点工作。各职业院校要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分类招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生培养就业联动机制,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试点单位要成立学徒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出台学徒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扶持政策,加强对校企联合招生招工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扩大试点院校的招生自主权;加大投入力度,通过财政资助、政府购买等奖励措施,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学生权益,保证合理报酬,落实学徒的责任保险、工伤保险,确保学生安全;推进“双证融通”,对经过考核达到要求的毕业生,发放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按照优于一般职工和教师的原则,落实参与学徒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带教师傅和指导教师的各项待遇。(三)加强科学研究。各试点单位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发挥现代学徒制多元主体作用,把试点工作细化、具体化,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针对学徒制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明确试点目标、试点措施、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条件、责任主体、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预期成果及推广价值等内容。要坚持边试点边研究,及时总结提炼,把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上升成为理论,形成推动现代学徒制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理论与实践同步发展。
本文标题:安徽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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