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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前言——————————————————————————————3规章制度第一章堂务委员会章程—————————————————————4第二章教牧同工工作守则————————————————————4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5第四章信徒聚会守则——————————————————————6第五章关于洗礼、圣餐礼拜的有关规定——————————————6第六章关于结婚礼拜的有关规定—————————————————7第七章关于丧事礼拜有关规定——————————————————8第八章财务管理制度——————————————————————9第九章文秘工作暂行规定————————————————————9第十章使用公章的规定—————————————————————10第十一章接待管理制度—————————————————————10第十二章音视事工管理制度———————————————————11第十三章音控室管理制度————————————————————12第十四章物业管理制度—————————————————————15第十五章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5第十六章图书室管理细则————————————————————18第十七章书刊室管理制度————————————————————19第十八章档案管理制度—————————————————————20第十九章医务室管理制度————————————————————24第二十章门卫值班制度—————————————————————24第二十一章清洁卫生岗位责任制—————————————————25第二十二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26第二十三章安全保卫事工规章制度————————————————28第二十四章安全应急预案————————————————————302事工守则第二十五章圣歌团团章—————————————————————33第二十六章赞美团团章—————————————————————34第二十七章敬拜团团章—————————————————————35第二十八章小羊诗班守则————————————————————36第二十九章恩友诗班守则————————————————————37第三十章主日学岗位职责————————————————————38第三十一章青少年团契同工职责—————————————————40第三十二章80团契守则————————————————————--42第三十三章关怀小组基本规范———————————————————43第三十四章陪谈团守则—————————————————————44第三十五章香草山事工守则(附1.辅导员志愿书)————————--44第三十六章探访事工守则————————————————————51第三十七章手语团契守则————————————————————52第三十八章招待人员守则(附:招待人员纪律)——————————533前言圣经告诉我们:“凡事都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为了更好地拓展各项事工,保证教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堂委会根据圣经原则,结合本教会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教会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使各项事工有章可循,有规可依。4第一章堂务委员会章程第一条章程宗旨:按着神的旨意服侍这个时代的神的百姓。第二条基督教会是蒙神选召、信奉耶稣基督为主的人所组成的团体。基督是教会的元首,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是永生神的家,是圣灵的殿。圣经和《使徒信经》所归纳的内容为信仰的依据。堂委会在圣灵的带领和上级教会教务机构的协助下,开展本堂各项事工。第三条堂委会成员采取协商和选举相结合的办法从本堂的信徒中产生。堂委会成员人数一般35人。堂委会每届任期五年,成员可连选连任。专职教牧同工为堂委会当然成员。第四条堂委须有纯正的基督教信仰和敬虔的灵性生活,受洗三年以上,有好名声,被圣灵充满,智慧充足,能团结信徒,爱护教会,热心侍奉主,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第五条堂委会例会由主任牧师或由主任牧师委托驻堂牧师召集并主持会议,一般在每个月第四周的周六举行。若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有必要时,堂委会可召开扩大会议。第六条堂委会须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有效。讨论表决事情需有应到人数1/2以上通过方有效;重要事情需全体堂委2/3以上通过方有效。一般事情采用口头表决方式,特别重要事情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第七条每次堂委会须做好会议记录,特别重要的决议或决定,需全体堂委签字认可。第二章教牧同工工作守则工作宗旨:牧养在我们中间神的群羊,按着神的旨意照管他们。不是出于勉强,乃是出于甘心;也不是因为贪财,乃是出于乐意;也不是辖制所托付你们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彼前5:2-3)。第一条教牧同工应努力追求属灵上的装备和各样知识,做“忠心有见识、又按时分粮的仆人”。第二条教牧同工因带头遵行本堂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主任牧师、驻堂牧师5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教会各项活动;效法基督,在各项事工上尽心竭力,服侍弟兄姊妹。第三条教牧同工上班采用岗位制,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不随意迟到早退,适当安排轮流休息时间。办公室值班责任人在值班期间,应在办公室坚守岗位,重要事情应记录在册,并及时反馈有关方面。教牧同工有事外出,需向驻堂牧师请假,准假后方可。第四条注意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和整齐,不私自拉接电线,爱护教会的公共财物;节约用电用水等。第五条教牧同工因积极主动关心信徒,及时了解联络弟兄姊妹,彼此间配搭侍奉,及时反馈各方面的信息。第六条定期做好所联系分管部分的工作总结,向堂委会主任及堂委会汇报。第三章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第一条本制度宗旨:为更好开展崇一堂各项事工提供有效和有力的保障。第二条本堂工作人员对象为日常时间参与崇一堂服侍的非教牧人员外的所有弟兄姊妹。第三条积极追求属灵上的操练,参加教会的各项活动,以“服侍主、为主作”的心态来对待手中的工作。第四条工作人员应当热爱教会、热爱本职工作,以积极主动的心态来完成教会所交付自己的工作,并在实践中努力改进或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第五条工作人员上班采用上班制,仪表端正,衣着整洁,外出要向办公室请假。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不随意迟到早退。第六条自觉遵守本堂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教会的公共财物,以主人翁的心态管理教会的财产。第七条自觉维护教会整体形象,服从教会的工作安排。发现问题积极与教会同工沟通联系,必要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八条维护教堂内外和接待室日常的清洁卫生、热情主动接待来访客人、随时准备回答访客的询问,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每位来宾和朋友。6第四章信徒聚会守则弟兄姊妹进堂参加聚会,要先预备自己的心,因为“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因为父要这样的人拜他”(约4:23)。同时也需要遵循教会的有关礼仪和规定。第一条参加聚会的弟兄姊妹应当衣履整洁、服饰端庄;并注意保持自己和周围的环境卫生。第二条进入聚会场所后,要保持安静(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等);各人可在座位上默祷、读经,请勿随意交谈、走动。第三条聚会期间会众祷告时候,进入聚会场所时请尽量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第四条进入聚会场所入座,请尽量往中间位置靠拢,以方便迟到的弟兄姊妹,留爱心的见证。第五条聚会期间禁止随意走动,实在有需要的,可在进堂入座前早做好准备,尽量坐在靠近出口处位置。第六条带着孩子参加聚会的弟兄姊妹,请配合教会带孩子到综合楼四楼参加儿童班,交专人管理。母亲带着婴孩的,可以到小礼堂的母婴室参加聚会。第七条请爱护公用财务(圣经、赞美诗等),保持借用的物品整洁,并请在用后及时归还原处。第五章关于洗礼、圣餐礼拜的有关规定第一条洗礼1、遵照圣经教训,对相信耶稣基督为救主,决志悔改的慕道友施行洗礼,表明与基督同死同埋葬同复活,重生得救。2、接受洗礼者必须慕道一年以上,对信仰有一定的认识和根基,并且完成慕道班学习,经牧师、同工审核认可。3、本堂按本教会传统采用点水礼和浸礼,信徒可以自由选择。7第二条圣餐礼1、遵照主耶稣的吩咐设立圣餐,以纪念主耶稣舍身流血的赎罪之恩。2、本堂定在每月第一个主日守圣餐,由本堂牧师主礼。分圣餐者为本堂受洗信徒夫妻,且有美好生活见证。3、领圣餐必须是受过洗(浸)礼的信徒。因病不能前来守圣餐的,可由本堂同工或长老携带经牧师祝福的饼和杯上门施餐。第六章关于结婚礼拜的有关规定婚姻是神所设立,人人都当尊重。为了更好地服务好本堂弟兄姐妹,荣耀基督的圣名。特对结婚礼拜作以下规定。第一条条件与要求在本堂举行婚礼的需同时具备以下五个方面:1、婚礼原则上是为参加本堂聚会的信徒(专职教牧人员列外),并且新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是已经受洗的信徒,非本堂受洗的信徒须出示相关证明。2、须先按国家的《婚姻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书;3、双方都是未曾有婚前性行为,同居史,且是第一次婚姻。4、须征得双方家长同意在教堂举行婚礼。5、参加本堂婚前辅导课程。第二条申请与办理1、婚礼申请必须由男女双方一同在预定婚礼日期前一个月向本堂的教牧人员提出,并且照规定填写申请表,谢绝他人代替申请。2、主礼的圣职人员根据新人的意愿由教会统一安排。3、教会无偿提供婚礼场所,但不允许自行布置,需要使用空调的,要在申请时提出,以便教会安排。4、参加婚礼的宾客要遵守本堂一切崇拜礼仪,不得在本堂范围内吸烟、放礼炮、礼花等。5、婚礼时间不能与本堂聚会时间冲突,并要准时。8第三条涉外婚姻如是涉外婚姻,还需取得外藉人士的身份证明及所在国教会证明,并按有关外事规章办理。附:关于在教堂拍婚纱照的规定:不在本堂举行婚礼的,不允许在教堂里拍照(专职教牧同工和本堂义工例外)。第七章关于丧事礼拜有关规定基督徒在地上是寄居作客旅,待世上路程完毕就荣归天家,但对离世基督徒的家属难免会带来很大的悲伤。教会为离世基督徒举行丧事礼拜,其本意是安慰离世信徒的家属和亲友,用圣经的真理来安慰劝勉,并对逝世者生平的追述和怀念,激励大家对荣耀国度的美好盼望。故此,教会主张丧礼简洁文明,反对铺张浪费。为了更好荣耀耶稣的圣名,服务离世的信徒,安慰遇丧的家属,本堂根据信仰的基本原则对丧事礼拜作以下规定。第一条凡要求本堂按照基督教礼仪为离世者举行丧事礼拜的,离世者必须是本堂的信徒。(若在病中信主,没有机会听道,本人必须认罪悔改,承认耶稣基督为救主,信永生。若没有这基本认识教会不安排丧事礼拜。)第二条对于因自杀或违法犯罪活动等原因导致死亡的,教会一概不安排丧礼。第三条丧事礼拜必须由遇丧家属代表直接向本堂的教牧人员提出申请,并且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为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本堂谢绝弟兄姊妹代替遇丧家属提出的一切申请。第四条在丧礼期间,所有在场家属(包括信徒和非信徒)都务必恭敬参与,其非信徒家属不得摆设与基督教信仰相悖的祭品,也不得另外举行与基督教信仰相悖的其它丧事礼仪。第五条铜管乐队是本堂弟兄姊妹自发性服务组织,遇丧家属若要求乐队送葬,由家属直接和乐队负责人联系。9第八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堂财务管理制度的宗旨:为用好、管好神家的每一分钱而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财务管理小组由专业的会计、出纳、专门负责清点的弟兄姊妹11人,经堂委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组成,不随意更换。如遇成员调整,由财务组负责主管提出人选,报堂委会讨论通过。财务小组隶属于堂委会管理。第三条主日聚会(包括特殊聚会、大型聚会及周间聚会的奉献款)由财务室统一清点,并开具收据。第四条日常开支所需物件统一由总务购买,购物后凭正式发票或单据报销,由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签字,由主任牧师核准后交财务室报销。第五条专项支出或超过五百元的支出,需先报主任牧师同意后,向财务室领取支票支付。超过一千元的支出,需先报堂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第六条财务小组需建立好清楚的往来帐目,保存整理好全年各种票张、单据和帐册,封存于财务室,必要时以便查找。第七条会计需在每月10号前,整理好上一个月的财务收支状况报表,便于了解教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堂委会的监督。第九章文秘
本文标题:崇一堂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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