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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特殊作业岗位资格培训管理办法文件编号:HR-TR-005版本:V1.0签发人:生效日期:2010年7月10日编制:人力资源部本文件未经书面批准,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复制、引用、传阅。为规范公司特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证件年审等工作,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岗位及国家强制要求的具备资格证才能上岗的岗位(以下统称“特殊作业岗位”),包括:高低压配电岗位、金属焊接岗位、锅炉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压力容器操作、机电电子设备维修岗位、危险化学品管理、剧毒化学品管理、计量检验、安全管理等第二条公司特殊作业岗位的培训认定1、除公司现有的国家规定的特殊作业岗位外(见下表),其它新增特殊作业岗位培训需经过该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系统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后方纳入公司特殊作业岗位培训范围。部门岗位特殊作业证类型发证单位设施部焊接电焊作业安监局电梯维修电梯维修质监局高低压配电电工作业安监局锅炉工锅炉操作质监局制冷暖通制冷作业质监局压力容器压力容器操作质监局设备部机电及电子设备维修电工证安监局物控部叉车叉车证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资格证安监局工厂剧毒化学品操作剧毒化学品操作资格证安监局品质管理部计量检验员计量检验资格证质监局行政部安全主任安全主任资格证安监局2、不在公司认定范围内的资格证培训或年审由员工自行支付费用及请假办理。第三条特殊作业岗位人员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1、年龄满18周岁;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3、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资格证及所持资格证在有效期内。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5、用人部门的招聘需求必须在编制计划内,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招聘。特殊情况须报系统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第四条培训1、特殊作业人员入职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及通过考核。2、特殊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该培训由用人部门组织。3、因公司需要安排未具备资格证的员工去外部培训机构培训取证或公司组织的已具备资格证的员工证件年审,员工须填写《特殊作业岗位资格培训申请表》(见附件),并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相关要求为:1)培训服务年限为资格证有效期年限2)培训成本费用包含培训费用、培训期间工资、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及其它由公司支付的费用。3)培训结束取证后,证书原件需交人力资源部保管;只有员工在约定的培训服务年限满后或交纳完赔偿费用后离职才可领走资格证。4)若培训期结束时,未能完成培训目标任务或未取得相应证书证明材料,须向公司赔偿全部培训成本费用;5)在培训服务合同期内,员工提出离职,须赔偿培训成本费用,赔偿金额根据培训服务年限逐月计算扣减;计算公式为:(约定培训服务年限总月数-实际服务月数)*(全部培训成本费用/约定培训服务年限总月数)第五条因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资格证被发证单位收缴后,因达不到公司岗位要求,公司有权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并不做任何补偿。第六条该管理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本办法的解释及修订。人力资源部2010年7月9日特殊作业岗位培训申请表QR-AD-15(B)提出部门提出时间提出人培训类型涉外培训【】费用:内部培训【】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对象培训讲师组织部门培训时间培训地点考核方式员工意见依据公司《特殊作业岗位资格培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人现提出参加资格证的培训签名:日期:部门意见系统负责人意见人力资源部意见总经理批准
本文标题:特殊岗位培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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