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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制度0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NHUISHENJIANNEWMATERIALSCO.,LTD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报备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负责信息披露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条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公司的内幕信息。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第六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制度1第七条内幕信息是指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供求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第八条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到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七)公司的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有股份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法院依法撤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十一)公司季度、中期及年度财务报告;(十二)公司配股、增发和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的计划;(十三)公司收购或者兼并的计划;(十四)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制度2(十五)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十六)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十七)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拍卖;(十八)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十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二十)中国证券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九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由于其管理地位、监督地位或者职业地位,或者作为雇员、专业顾问履行职务,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第十条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如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从事证券、财务、审计、新闻、网络、机要、档案、打字、文印等工作的人员;(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知情人员。第三章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制度3第十一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公司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应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第十二条有机会获取内幕信息的内幕人员不得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第十三条内幕信息尚未公布前,内幕人员不得将有关内幕信息内容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不得在公司局域网或网站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和粘贴。第十四条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从事有关内幕信息的证券、财务等岗位的相关人员,在有利于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提下,应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用办公设备。第十五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设立密码及经常更换密码等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第十六条文印员印制有关文件、资料时,要严格按照批示的数量印制,不得擅自多印或少印。印制文件、资料过程中,损坏的资料由监印人当场销毁。第十七条内幕信息公布之前,机要、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软(磁)盘、光盘、录音(像)带、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文件、资料外借。第十八条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的,应在提供之前,确认已经与其签署保密协议或者其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第十九条对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合理理由要求公司提供未公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制度4开信息的,公司董事会应予以拒绝。第二十条非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觉做到不打听内幕信息。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制度约束。第四章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和内幕信息的内容,填写特定格式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在第一时间报董事会秘书。第二十二条公司依法对外报送统计报表时,如报送统计报表中涉及未公开的年报、半年报等相关信息的,负责报送统计报表的经办人应要求公司外部相关人员填写特定格式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同时提示公司外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报送统计报表的经办人应第一时间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提交至董事会办公室。第二十三条董事会办公室应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安徽证监局报备。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四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或由于失职,导致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公司将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员给予批评、警告、记过、罚款、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以及适当的赔偿要求。以上处分可以单处或并处。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制度5第二十五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处分的可以合并处罚。第二十六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所述“特定格式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指:《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所规定格式和内容的表格,详见附件。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四月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制度6附件:中小板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序号姓名所在单位/部门职务/岗位身份证号码获取信息时间(一)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二)上市公司内部除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人员我公司承诺:以上填写的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向以上人员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经办人:上市公司印章:年月日注:获取信息时间一栏请填入内幕信息知情人获取或应当获取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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