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綦江区商务局规章制度XXXX93
1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规章制度目录(讨论稿)一、请示报告制度()二、出勤出差休假制度()三、值班制度()四、会议制度()五、学习调研制度()六、政务及信息公开制度()七、效能建设制度()八、公文处理制度()九、保密制度()十、印章管理制度()十一、内务后勤及节能管理制度()十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2一、请示报告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一、请示报告程序实行逐级请示报告制度,一般程序:科室、站(中心)工作人员向科长(主任),科长(主任)向局分管领导,局分管领导向局主要领导,局主要领导向区领导请示报告。二、请示报告内容㈠科室、站(中心)工作人员向科长(主任)请示、报告事项:1、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2、承办领导交办的事项;3、外出及各类休假;4、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㈡科长(主任)向局分管领导请示、报告事项:1、阶段性工作情况;2、阶段性工作计划;3、各项交办任务完成情况;4、本科室、站(中心)工作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5、涉及其他科室、站(中心)需要统一协调的事项;36、外出及各类休假;7、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㈢局分管领导向局主要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1、分管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相关工作计划和建议;2、分管科室、站(中心)工作推进情况;3、领导交办事项的进展及完成情况;4、分管工作中需要其他领导协助或协调的事项;5、外出及各类休假;6、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㈣局主要领导向区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1、我局贯彻执行上级决策及指示精神的情况;2、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开展情况;3、我局对外执法和内部管理工作中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4、领导交办事项的进展及完成情况;5、重大突发性事件及其处理情况;6、外出及各类休假;7、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三、请示报告要求(一)请示报告原则要汇报的事项应研究透、弄清楚、讲明白,同时提出切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或建议,供领导参考。对于重4要事项,应根据是否必要,写出书面请示报告,交领导审批。凡属请示的问题,在领导未批复前,汇报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行事;如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请示,应在妥善处理或解决后,及时向领导报告。(二)除发生以下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汇报工作:1.因上一级领导不在等原因,请示、报告按正常程序不能进行的;2.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3.须在一定范围内保密的事项;4.非工作时间发生的重大事件;5.需要紧急办理的事项。因上一级领导不在或确有突发紧急情况而需要越级上报的,汇报人应于事后向分管领导作出说明。对于上级领导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承办者在办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三)严格执行指示决定每位干部职工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不擅自作主。对领导已经作出的处理决定,汇报科室、站(中心)或个人要及时进行布置落实,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完成任务。5二、出勤出差休假制度一、出勤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按时上下班,不无故缺勤。上班时间,因公暂时离开岗位,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应向局办公室报告,其他同志应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无故缺席,不假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二、出差制度(一)市内出差一般工作人员到区外市内出差,须由科长审核,分管领导同意。科室负责人到区外市内出差经分管领导同意。局级领导(含非领导职务同志)到区外市内出差经局长同意,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二)市外出差科室负责人及其以下工作人员到市外出差,经科长提出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同意。局级领导(含非领导职务同志)到市外出差,经局长同意,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三)学习考察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考察的所有干部职工,经局长同意,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三、休假制度(一)年休假61、范围: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2、假期: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及其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3、审批:处级领导(含非领导职务同志)休假经局长同意;其余工作人员休假经科长提出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同意。(二)病假1、因病休假须凭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依据。2、工作人员休病假在3天之内,经科长提出意见,分管领导同意;3天及其以上的病假,经科长提出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同意;科室负责人休病假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同意;领导班子成员(含非领导职务同志)休病假经局长同意。3、因病休假,如本人愿意可用年休假抵扣病假。(三)事假工作人员半天以内的事假,经科室负责人同意;1-2天以内的事假,经科长提出意见,分管领导同意;3-5天的事假,经科长提出意见,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同意;6天以上的事假原则由局领导集体研究批假,局政工科登记安排,事7假相应抵除公休假、探亲假。(四)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机关工作人员休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休假期间待遇休假期间有关工资津补贴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六)休假审批机关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均应办理有关手续,假条经有关领导签批后交局政工科备案。附件:1.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表2.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工作人员休假审批表8附件1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表科室:出差人:出差地点:事由:出差时间:月日至月日共天预借差旅费:往返交通工具:科室负责人审查意见: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局长审批意见:年月日注:此表作为出差费用报销依据,由出差人员妥善保管。9附件2姓名科室职务参工时间□ 年休假 □ 病假/工伤假□ 婚假 □ 产假/节育假 □ 事假□ 探亲假□ 丧假□ 其他假 科室负责人意见:分管领导意见:签字:签字: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局工作人员休假审批表请假类别 (仅选一项打√)请假期限: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天。年月日年月日10三、值班制度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制定本制度。一、值班安排实行局机关24小时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工作日上班时间的值班由局办公室机要秘书负责,其余时间和节假日由局办公室按照有关要求安排干部职工轮流值班。二、值班原则(一)有情必报。发生紧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局领导报告,并根据局领导要求,向区级相关部门报告。(二)规范运作。严格按照值班信息报送程序,有条不紊地处置紧急重大情况。(三)安全保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传递安全。三、值班人员职责(一)负责接听电话和接收传真,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二)接收和处理有关部门单位报送的紧急重大情况报11告。(三)负责以电话、传真或短信的方式,下达局领导的指令,及时做好政务衔接工作。(四)负责做好群众来电反映情况、询问和求援事项。(五)参加临时通知的有关会议及活动。(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四、值班工作处理(一)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在通过接听电话、接收传真或当面接受任务时,应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内容包括:发话人、发件人、接话人、接件人姓名,办理时间和事项等要素。(二)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将接受到的信息及时向局带班领导报告。(三)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遇突发事件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局带班领导报告,根据带班领导的要求,向事件所涉及的联系领导报告,然后根据带班领导、联系领导的指示办理。带班领导、联系领导视情况向区级有关领导及部门报告。(四)信息报送途径。值班人员应通过区委、区政府系统办公门户网内的值班信息系统向区委或区政府值班室上报信息。若遇网络不畅时,应通过传真上报信息。(五)值班交接。值班人员对值班时间内未能办结或完12成的工作,在交接班时要履行续办交接手续。五、值班要求(一)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上岗,不准迟到、早退、擅离岗位,不能出现空岗现象,不准酒后上岗,不准值班时饮酒和搞娱乐活动,不准在值班室接待客人,不得漏接值班信息。(二)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接打电话要文明礼貌,不得占用值班电话、传真,确保通信线路畅通。接打电话要做到:对方发话人姓名及电话号码清楚、对方发话事项内容清楚、对方接话人姓名及电话号码清楚、接打电话及传真时间清楚、处置事项清楚。(三)值班信息应记录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上,书写要清晰、页面整洁,记录要素要准确、简明、完整。(四)值班人员要增强安全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办理涉密事项(包括电话内容、文件、未公开的事件真相)不泄密。(五)值班人员要善于识别来电真伪,对疑问电话,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或街镇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六)对因值班工作不负责、玩忽职守导致失误、贻误领导决策、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13(七)值班人员因病、因事不能值班需要调整的,应主动向局带办领导报告,由局带办领导协调人员替代值班,严禁擅自换班。值班人员在未进行交接班时,不得擅自离开。未经批准而脱岗的,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八)值班地点设在局值班室。14四、会议制度为保证局党委会、局长办公室、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各种会议正常进行,取得预期效果,制定本制度。一、局党委会会议(一)局党委会议由局党委委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有关人员列席,必要时可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局党委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召集主持,也可委托局党委副书记主持。(二)局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决定召开。(三)局党委会的主要内容1、学习、传达并研究贯彻党中央、市委和区委重要指示、部署和决定。2、围绕商务局中心工作,研究、解决商务局党的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研究举行重要会议及重要活动的方案。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培养、教育、推荐、任免、奖惩。4、研究商务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5、讨论局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工作部署方案。6、听取和讨论商务局纪委的工作汇报,研究和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工作的意见。157、讨论通过报送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8、讨论和审批所属党组织发展新党员的报告。9、审议(审批)党员党纪处分决定。10、讨论决定由党委表彰或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11、听取局机关及商务系统工会、女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12、审批数额较大的党费开支。13、其它需要研究讨论的重要工作。(四)局党委会议题由局政工科收集,书记确定。凡属重大决策或政策性较强的问题,由局政工科在会前通知党委委员,并在提交会议讨论前,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五)局党委会须有半数(含)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含)以上党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六)局党委会的召开时间,研究的议题,一般至少提前1天通知参会和列席人员,会议有关材料由承办科室同时送达。参会人员会前要认真阅读,准备会议发言意见。(七)局党委成员及与会人员须对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的情况严守秘密,不得泄露。党委会原始记录须归档。查阅原始会议记录须经局党委书记批准。(八)局党委会的会务工作由局政工科负责,局政工科16科长负责局党委会的通知、服务、记录和会议纪要整理。(九)局党委会的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局党委领导审定签发。二、局长办公会议(一)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副局长组成。会议由局长召集主持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列席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二)局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局长临时决定召开。(三)局长办公会的主要内容1、学习、传达上级重要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2、研究制定商务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3、听取各分管副局长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局工作进行安排和总结。4、研究审定商贸项目及资金的安排方案以及重要经费的开支方案。5、研究审定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方案以及阶段性财务收支的重要问题。6、研究讨论人事工作。7、讨论审定上报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178、审议通过以局名义发布的规定和制度等。9、讨论决定局属单位和机关各科室的重要请示事项。
本文标题:綦江区商务局规章制度XXXX93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0054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