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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制度不公来一次“开胸验肺”——对“开胸验肺”事件的反思【摘要】文章通过剖析“开胸验肺”事件,揭示了制度不公是事件发生的根源,是百姓维权艰辛的祸根。制度不公最可怕,我国制度不公突出表现为东部掠夺西部、城市掠夺乡村、既得利益集团掠夺大多数民众利益、国家利益争夺民众利益。文章还从农民角度对不公平的土地制度等制度进行了“开胸验肺”,指出制度不公是城乡差距加大的根源,同时给人大制度、反腐制度“对症下药”,抛砖引玉,期待制度变公正,人民权益得保障。【关键词】“开胸验肺”制度不公反思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任何制度必须“以人为本”,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和政府及党员干部都是为人民服务的,要忠于人民的利益,所有制度绝对要维护人民利益而不能侵犯人民利益。但是,“开胸验肺”事件让我们看到了“制度害民”。因此,有必要对制度不公进行“开胸验肺”,使制度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符合人民利益,方便人民维权并有效遏制侵权。一、“开胸验肺”事件河南省新密市工人张海超,2004年6月到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先后从事过杂工、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他被多家医院诊断为尘肺,但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才得以鉴定,但郑州职2业病防治所鉴定为“肺结核”。为寻求真相,这位28岁的年轻人只好跑到郑大一附院,不顾医生劝阻铁心“开胸验肺”,以此悲壮之举揭穿了谎言。张海超称,“必要时,愿意二次开胸验肺。”此事引起卫生部高度重视。随后,卫生部派出专家督导组赶到河南,督导该事件尽快解决。其实,在张海超“开胸验肺”前,郑大一附院的医生便对他坦承,“凭胸片,肉眼就能看出你是尘肺”。而这样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以身试药”事件、孙志刚事件、黑砖窑事件等,难以一一列举。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类似个案时有发生?为什么自救者时常走投无路,不得不采取极端方式?为什么原本由全社会担负的自救成本,却要由一位位孤苦无援的百姓承担?二、“开胸验肺”事件制度剖析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即那些规范人类行为的各种规则的总和,它包括法律、规章以及政府政策等。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人行为。从社会整体来看,制度作为一种变量,其变迁在影响利益内容和实现手段的社会条件中起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开胸验肺”事件从根源上讲是制度不公的结果。(一)制度本身制约《职业病防治法》以及《职业病诊断及鉴定管理办法》自2002年5月1日颁布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一)病人的职业史;(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3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可见,为职业病诊断设定了诸多的条件。《职业病诊断及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更能看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资料,是其应尽的义务,然而,却没有任何违反这些要求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后果,也就是用人单位是否履行此义务,要完全从良心的角度出发或者用人单位“大脑进水”要自证其罪。更令人不可理解的是,根据举证原则,不尽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然而“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不难看出,在单位不尽义务,却由职业病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即诊断机构可以不受理,职业病人就拿不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不能进行工伤认定,也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这样的制度,本身对工人不公。制度不公导致社会不公,更直接导致工人维权艰辛。(二)问责制度缺失问责,近年来成为了网络上一个高亮度的热点词汇。相比于责任追究制,行政问责制在外延上更为宽泛。责任追究,是一种过错追究;而行政问责,则不仅仅是过错追究,而且还包括非过错追究。其意义既在于防患于未然,也在于惩前毖后。本事件中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是职业病鉴定的法定机构,但其在整个事件中的表现是冷若冰霜,对于卫生部的简化鉴定材4料的规定更是不宣传不告知,至于那份含糊其辞的鉴定报告,在实在需要正视的时候也大可用误诊二字轻松敷衍过去,问责在他们这里,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就本次事件而言,如此简单事实的一件事,也需要高层的越级关注才能得以解决吗?这本身就不是一个社会行政部门职能健康的表现,更暴露出了监管部门长期以来见怪不怪的麻木心态,惟有从制度上解决了根源性的问题,劳动者个体的维权之路才会走的顺畅一些,轻松一些。三、对制度不公“开胸验肺”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四个特征。邓小平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因此,制度建设一定要考虑人性的因素,环境的因素,做到“以人为本”,符合人民利益,这样的制度才是好制度。而“开胸验肺”等事件反映了我国仍然存在许多制度没有做到“以人为本”,需要“开胸验肺”。(一)制度不公最可怕当前我国的制度不公,突出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东部掠夺西部、城市掠夺乡村、既得利益集团掠夺大多数民众利益、国家利益争夺民众利益。东部掠夺西部。李昌平指出,在西南、西北的很多山村,村民在100年前的生活质量要比现在强。很多矿产资源丰富的村庄,资源的开发不仅没有带给村民幸福生活,相反还造成了身体的伤害和环境灾害,导致更加脆弱和贫困。所以,以东部为本位5的对西部的扶贫开发,将带给西部更大的贫困,从根本上来说,也是一种掠夺:资源、劳动力、环境等方面的利益掠夺。城市掠夺乡村。过去城乡剪刀差制造了严重的经济不公,现在农民与城市人口之间权利不公,渗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同为国家公民,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参军等方面的待遇却遭遇着严重不公。而对农村矿产资源、耕地的无偿和低价使用,更像是一台马力十足的抽水机。这部抽水机,只会给我们制造巨大的鸿沟、更多的贫困人群,导致更多的群体性事件发生。既得利益集团掠夺多数民众利益。少数的既得利益者,并非由于比大多数人更为勤奋,却是由于政策分配或与权力暧昧而得利。他们掌握着资本和最强大的话语权,甚至有能力让知识精英与之媾和制造影响政策的舆论。机会不均等和权力介入,必然导致民众对改革步入更深阶段的质疑。比如最近发生的吉林通钢事件,政府喜欢用“不明真相”来形容群众,难道群众正的不明真相吗?在这个涉及利益集团和大多数民众利益的问题上,过去政府总是要做牺牲工人利益来推进改制,这回,群众开始用行动说话。看来,社会需要回到常识:权力和资本应该一清二白、机会应该平等、社会应该以人为本、“人”指的是大多数的民众。国家利益争夺民众利益。国家利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应该与民众利益一致。但我们在近年,却常常如此的不和谐:大型垄断国企不间断地会出台相应的涨价政策,与民众争利;地方政府更会将土地作为一种资本进行运营,与房地产商一起与民争利。目前最热议题有全民低保、全民分红,在某种程度上是国家对每个公民应有的权益保障。而目前农民养老尚无国家任何保6障、国民没有得到一分钱的国家利润分红等,是政府侵占民利、推卸责任的表现。这样的情况下,再高的GDP、国家再富与民众何干?不公平制度的可怕性不仅仅导致持续扩大的不公,更可怕的是,享受了改革利益的集团和地区,将它制定为一种制度,加以强化。以公平正义为基本特征的和谐社会,政府不仅仅要从强势者那里分一块蛋糕给弱势者,而应该改变蛋糕的分配规则。因此,必须对不公平的制度进行“开胸验肺”,确保国家权力为民所握,利益为民所享,打掉即已形成气候的权贵资本毒瘤,还原中国真正的社会主义。(二)“开胸验肺”看制度不公现在,我国仍然存在许多对工人农民极不公平的制度,本人仅就从农民的角度对我国的一些制度来一次“开胸验肺”,就可以清晰地看出,现在农民的贫困落后,城乡差距的加大,从根本上讲都是制度不公的结果。1、土地制度不公。根据现有的城乡二元土地制度,农村集体土地不能享受国有土地同等的市场地位,难以直接进入一级土地市场,这给农村、农民的利益造成了非常巨大的损失。1986年到1995年建设占地使耕地减少了1.45亿亩,1996年到2006年农村耕地净减少1.23亿亩。根据现有的征地补偿法,农民和农村在土地非农化增值中受益非常之少,只要集体土地始终不能直接进入一级土地市场,这种经济资源、收入向非农、城市倾斜的格局就难以得到有效扭转。72、财产制度不公。按现有的财产制度,农民对其房产的权利是不完整的,不能在房地产市场上自由买卖,小产权房被明令禁止。这样的制度不公给农民带来的损失也是显著的。首先,由于农村房子不能自由交易,农民不能用之抵押贷款,限制着农民的创业能力和发展机会。其次,农民不能从房子交易中实现更大的利益,阻碍了农民的自由流动。最后,农民还被限制了盖房子的权利,如不能建房卖给城市居民。为什么同样是中国公民而会有如此不公呢?3、代表制度不公。当前,我国的人大代表制度城乡不平等。在全国人大中又有多少代表是真正的农民,农民在国家生活中严重缺席,农民利益被严重忽视。按现有的人大代表组织法,在人大代表资格上5个农村居民才能抵上1个城市居民;操作层面上,不少地区几乎没有真正的农民代表,这直接导致涉及农村、农民的立法时缺乏农民代表的声音。对于这一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已经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4、行政管理上不公。在现有的行政中,乡镇政府无论是在职能还是权力上都在不断地被削弱,越来越不像一级完整的政府。许多乡镇基本上已经没有独立的财权和决策权,更多的只是执行权。乡镇行政存在严重的事权与财权不匹配的问题。与此同时,村委会虽然是农村自治组织,但是担负着许多行政职责和任务,自治能力得不到有效发挥。5、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不公。政府向农村提供的公共产品根本不能与城市相比,城市所有道路、公办学校、医院8等等公共产品都是由政府提供的,而且还是高质量的,而在农村,虽然国家加大了向农村提供公共产品的力度,但仍要地方财政予以配套,导致中央财政也嫌贫爱富,富的地方更富,穷的地方更穷,比如道路村村通工程,由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地方财力有限,最终许多负担还是转嫁给了农民。6、组织制度不公。相比城市而言,农村的社会组织数量极少。这一方面与农村的社会发展水平不高有关,因为社会组织的发展确实需要各种社会条件;另一方面也与我国现行的组织安排有直接关系,比如城市职工有全国性工会组织,而农民则没有自己全国性组织;城市有妇联组织,而农村却缺乏基层妇联组织(乡镇只有妇联委员);城市有工商联组织,而农村则没有。7、社会保障制度不公。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完全覆盖到农村地区(除救济助困制度外)。除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外,农村缺乏类似城市的养老保障制度、失业保障制度、商业保障制度等。至于农村有限的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也不能与城市相提并论,城市中的单位制社会福利是农民根本无法奢望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民生病、养老、失业及意外伤亡等,只能靠自己去解决,农民抗拒风险的能力仍然相当脆弱。8、就业制度不公。我国就业政策和制度并不涵盖农民务农劳动,务农缺乏相应的政策保护和福利待遇。农民外出或者就地实现非农就业,也难以获得同工同酬、同工同权、同工同时的制度地位和政策待遇。农村与城市在就业促进、就业培训、就业保9险、失业救助等方面,至今尚未建立统一的制度,难以实现城乡的一体和平等。中国不公正制度,难以一一列举,下面就政治制度中的人大制度、反腐制度谈谈如何“对症下药”,以便抛砖引玉,期待制度变公正,人民权益得保障。当前,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迫切需要废弃城乡不一致的选举制度,实行城乡一致的选举制度;废除党对人大的直接领导,还原人大最高权力机构本色;废除官员入选人大资格,还原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真正本色;使选民选举意愿真实表达,让选民在隐蔽环境下填写选票,不为任何人左右等等。腐败是目前中国的最大毒瘤,虽然我国已出台了许多反腐制度,但对这些制度“开胸验肺”后,发现确缺少了最根本的制度:官员
本文标题:给制度不公来一次“开胸验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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