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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唐辽源发电厂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成企业生产经营指标,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发挥二级部门的团队效应,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企业内部管理行为,量化管理工作,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唐辽源发电厂。第三条本管理办法突出“全视角”管理,坚持“奖罚对等、动态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根据企业实际细化成“月度指标绩效”和“月度管理绩效”。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厂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厂长党委书记成员:副厂长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总会计师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考核小组:组长:市场运营部主任成员:人力资源部主任厂务工作部主任设备管理部主任运行管理部主任安全监察部主任财务部主任物资供应部主任思政部主任工会副主席审计部主任燃料供应部主任纪检监察部主任保卫部主任监督小组:组长:纪检监察部主任工会副主席成员:纪检监察员和职工代表2人第五条市场运营部是绩效考核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动态修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负责检查职能部门绩效考核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对省公司下达的责任制指标进行分解、监控和管理;负责发布考核指标、汇总考核意见、核算指标完成情况;负责组织召开月度考核例会,下发月度考核简报。第六条各管理部门设专人汇总本部门和分管专业内的考核,根据上月指标完成情况提出2考核意见,汇总后报市场运营部。提供的考核意见必须依据规定的条款,超出规定条款的考核由领导小组审批。第七条绩效考核监督组会同市场运营部监督全厂考核工作,对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现象进行监督。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是绩效考核实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流向监控。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九条月度指标绩效考核是将年度确立的全厂生产经营指标分解到各部门,根据各部门工作的特点确定的主要考核指标。第十条月度管理绩效考核按“安全管理”“生产管理”“综合管理”和“党群工作”四方面,分69项规定了除生产经营指标外的其他考核内容。第十一条月度指标绩效考核中指标完成的情况与部门综合奖按比例进行兑现。第十二条月度管理绩效考核中以考核分对各项工作提出考核意见,分值暂定50元/分,根据厂经营情况动态随时调整。第十三条月度指标实施动态管理,除规定指标外,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当前工作和二级单位的阶段性工作任务确定当月的考核指标,与月计划一同报市场运营部。市场运营部审核后,将全厂当月考核指标于每月5日前在网上发布。第十四条各管理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的指标完成情况和月度管理考核内容报市场运营部。基层单位提出的考核意见报到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场运营部;基层单位提出的特殊情况(含对管理部门的意见)可直接反应给绩效考核监督小组或市场运营部。市场运营部对各部门上报的指标完成情况和考核内容进行审核、核算,组织考核小组和监督小组召开月度绩效考核例会,达成一致意见后,报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并下发月度绩效考核简报。第十五条绩效考核事项范围包括:全厂急、难、险、重等特殊事项;年度全面预算指标;年度重点工作。常规考核从本部门的单项奖中兑现;考核额度较大,超过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由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第四章检查与考核3第十六条各专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检查归口管理部门的月度指标和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按《月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相关管理办法提出奖惩建议。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绩效考核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职工工作调转、产假、病假、事假等情况,按人力资源部相关规定处理,特殊情况比照执行。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场运营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在厂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出台前暂时执行,待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发布后该管理办法自行废止。第二十条月度指标绩效的考核,生产单位参照运行管理部归口管理的《生产技术指标考核实施细则》,其他单位参照厂《年度责任书》考核条款。附录A月度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附录B月度绩效奖励申请表1附录A月度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项目考核依据考核标准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1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管理办法1.1安全责任制(1)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每缺少一份,扣罚责任单位4分;(2)各级管理人员没认真执行到位标准,没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每次扣罚责任单位2分;(3)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每项扣罚责任单位2-4分;(4)在危及我厂安全的时刻,拒不执行命令,造成不良后果的扣罚责任人4-10分。安监部1.2安全资料管理各种规定、规程、制度及有关资料没按要求配备,每少一份,扣罚责任单位4分。与实际不符或未及时修订,每份扣罚责任单位50分。安监部1.3三票管理(工作票、操作票、动火票)(1)无票作业或操作,扣罚主要责任单位10-100分,次要责任单位4-40分;(2)三票票面中有一般性错误,每处扣罚1分,有较严重错误,每处扣罚2分;(3)三票中有原则性错误,每处扣罚责任单位10分;(4)“三票”执行不严肃,未按规定到位,视情节,每项扣罚责任单位2-10分。安监部1.4误操作发生误操作,未造成设备事故的,视情节扣罚责任单位2-20分。安监部1.5反习惯性违章(1)发生一般性违章,每次扣罚责任单位1-10分;安监部2考核项目考核依据考核标准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2)发生严重性违章,责任者执行下岗工资,扣罚责任单位10-20分;(3)上级检查有违章现象,扣罚责任单位10-20分,扣罚主管部门2分;(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后果的,按照《大唐辽源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1.6劳动保护用品(1)没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项扣罚责任者1-4分;(2)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不到位,出现较大范围内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次扣罚主管部门2分。安监部1.7安全防护用品管理(1)未按规定配带、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每次扣罚责任单位4分,配带、使用未达到要求,每项次扣罚责任单位2分;(2)损坏、丢失、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用品等,每项次扣罚责任单位4-10分。安监部安监部1.8安全工器具、器具管理(1)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安全工器具、器具,每件扣罚责任单位4分;(2)安全工器具、器具的管理、试验、使用违反规定,视情节每项扣罚责任单位1-4分。安监部1.9班组安全建设(1)班组没按规定开班前、班后会,没做安全交底和总结或活动内容与有关要求相差太大,每项次扣罚1-4分;(2)班组没按规定进行安全活动,安全日活动记录不及时、不规范或与实际不符,每缺少一次扣罚2分;(3)未按规定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每少一人次扣罚2分。安监部1.10安全教育及培训管理(1)没按规定参加各种安全、技术培训、三级安全教育,每人次扣罚2分;(2)教育时数没保证或教育效果不好,各种考试成绩不合格,每人次扣罚责任单位1分。安监部3考核项目考核依据考核标准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1.11重大危险源管理(1)油区、氢站、锅炉压力容器等重大危险源管理没严格执行规定,视情节每项次扣罚责任单位1-4分;(2)违反重要性规定或管理有严重疏漏但无后果,每项次扣罚4-20分。安监部1.12安全指标管理按照《大唐辽源发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安监部1.13事故分析定性处理(1)没有按照三级控制措施要求对所控制范围内的不安全事件进行分析,每次扣罚4分;(2)没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每项扣罚责任单位4-10分;(3)对二级单位的不安全事件分析、定性没有严格及时督促检查,出现漏洞,每次扣罚主管部门2分。安监部1.14交通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标准》1.14.1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者,根据不同责任和财产损失分别给予以下处罚:(1)一次造成死亡1-2人、一次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直接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及以下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对直接领导扣罚六个月奖金;负主要责任及以上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对直接领导者给予警告处分。(2)造成人身死亡事故直接损失6万元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及以下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对直接领导者给予记过处分;负主要责任及以上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对直接领导者给予记大过处分。(3)对发生交通事故后,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逃逸的公务车辆驾驶员(无论事故性质),一律解除劳动合同。(4)年内发生事故,长期没有认定事故责任的,年终按负主要责任事故处罚;年终发生事故没有认定事故安监部4考核项目考核依据考核标准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责任的,在第二年处罚。1.14.2一般交通事故(1)造成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财产损失的,负同等责任及以下者写出书面检查,下岗一个月并取消事故处理期间的安全行车奖,对直接领导者扣罚当月奖金;负主要责任及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对直接领导者扣罚两个月奖金。(2)造成1万元以上不足2万元财产损失的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及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对直接领导扣罚三个月奖金;负主要责任及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对直接领导者扣罚四个月奖金。(3)造成人身重伤事故或直接损失达2万元以上不足3万元财产损失的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及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对直接领导扣罚四个月奖金;负主要责任及以上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对直接领导者扣罚五个月奖金。安监部1.14.3交通安全管理(1)未制定交通安全组织、管理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每项扣罚责任单位4分;(2)违反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视情节每项扣罚责任人4-40分;(3)违反道路管理有关规定,每项扣罚责任单位1-4分。安监部1.14.4交通工具定置管理(1)室外各种交通工具不按规定存放,随意存放,每辆扣罚责任单位2分;(2)室内(各种办公、工作、休息、库房等)场所存放各种交通工具,每辆扣罚责任单位4分;(3)厂区内出现交通工具随意存放现象较严重,每次扣罚管理部门1-2分。安监部1.15标准化作业(1)未制定各项作业危险点及控制措施,每项扣罚4分;(2)各项作业危险点及控制措施不全或执行不认真,每项扣罚2分;安监部5考核项目考核依据考核标准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3)重复性作业行为不规范,随意工作,每张票或每次作业行为不规范,扣罚2-10分。1.16安全措施计划(1)没按要求制定各种安全措施计划,每项扣罚责任单位4分;(2)制定的各种安全措施计划不认真执行,每项扣罚责任单位2分。安监部1.17安全会议(1)安全分析、总结会、安全网会议及其它各种安全会议没召开,每缺少一次,扣罚责任单位2分;(2)没及时召开,无特殊原因延期,每次扣罚责任单位1分。安监部1.18安全检查(1)安全检查(春检、秋检、安全月活动、阶段性及专项检查)没按规定进行每少一项扣罚4分;(2)检查不详细,每项扣罚责任单位2分。安监部1.19消防管理(1)没建立防火责任制及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每项扣罚4分;(2)没按规定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每缺少一件扣罚4分。消防器材管理不符合要求,视情节每处扣罚1-4分;(3)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存在火灾隐患,每次扣罚责任单位4-10分;(4)消防器材不好用,每件次扣罚责任单位1-10分,因消防器材不好用而造成火险扩大的,加倍考核责任部门。(5)非因火警、火灾挪用消防器材的每次扣罚责任单位2分;(6)未经厂批准,私自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暖气等,发生一次扣罚责任单位4分;(7)及时发现火险,避免险情扩大,奖励责任人2-4分。安监部2生产管理6考核项目考核依据考核标准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2.1主要设备管理2.1.1电动机管理按照事件引起的后果(异常、二类障碍、一类障碍、一般设备事故等)进行考核安监部2.1.2四管管理(1)本单位每一台炉全年未发生锅炉四管、炉外管(包括管路附件)漏泄,奖励炉检分公司200分/年;发电分场40分/年;金属实验室40分/年;奖励防磨防爆小组20分/年;(2)锅炉四管大小修中检查出磨损超标的管子每根奖励4分;停备或临检中查出较严重缺陷、需做防护措施的部位每处奖励2分;需更换管子的每根奖励10分;在锅炉打压试验中发现的除磨损外的缺陷受热面漏泄,每处奖励10分。由于检查人员疏忽,应发现的缺陷未能发现,经验收人员查出,每处扣罚责任单位4分;(3)在锅炉运行中,由于检修、运行人员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发现及时并正确判断四管漏泄的奖励10分
本文标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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