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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工作处处充满风险!主要内容护理行为涉及的法律法规护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及法律责任责任事故技术事故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医疗事故为进一步规范护理管理,为广大护理人员提供有法有法可依的执业环境,国务院制定出台了《护士条例》,共六章35条,详细说明了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护士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对医疗卫生机构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与规定。它的颁布与实施填补了我国护士立法的空白,对推进我国护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和现实意义,它是我国护理事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什么是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护理行为与《宪法》病人的自由权受宪法保护,护士执业时,应重视病人的自由权,保证病人的自由权,如护士以治疗的名义,非法拘谨或以其他形式限制和剥夺病人的自由,是违反宪法的。护理行为与《刑法》《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处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护理行为与《民法通则》生命权—公民的生命非经司法程序,任何人不得随意剥夺;健康权—公民有权维护自己身体组织的完整和器官的正常机能。护士执业时,错误使用医疗器械,不按操作规程办事,造成病人身体受损。护士执业时,使用恶性语言和不良行为,损害病人利益。护理行为与《消毒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第二章第6条:“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管理办法》第二章第8条规定:“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护士执业时,掌握消毒知识,牢固树立消毒隔离观念,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常规。护理行为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临床发生的护理事故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致失去抢救机会。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3.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压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4.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第十八条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护理行为与护士条例患者的保密权和隐私权保密权:控制一个人有关自己的信息的权利侵权:医务人员有意无意地泄露患者的秘密,或外部的压力迫使医生泄露患者的秘密侵权行为与犯罪侵权行为:对某人或许多人的人身权利不应有的侵犯如:病人知情权犯罪:一切触犯国家刑法的行为包括故意和过失护理工作中最为严重的是过失侵权行为与犯罪分清侵权和犯罪行为的关键是对护理行为的目的和后果的正确鉴定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案例沈某,男,59岁,胸闷4h余,急诊,心率102次/min,无其他体征。医生疑为冠心病,即给予5%葡萄糖250ml加复方丹参16ml静滴,并嘱做心电图检查。1h输液完毕后,患者自述胸闷好转,护士未给予劝说,也未给予心电图检查及告诉医生,让患者回家,次日晨患者因心肌梗死死于家中本案例中护士有罪吗?案例分析犯罪:依法惩处----刑事责任客观:不作为(应及时报告医生)主观:疏忽大意(过失中的一种)过失分类疏忽大意渎职罪疏忽大意与渎职罪疏忽大意:不专心致志履行职责,因一时粗心或遗忘造成客观上的过失行为疏忽大意的错误仅损害了被护理者的心理满足、生活利益或恢复健康的进程-----侵权行为因失职而致残、致死-------渎职罪失职行为对危、急、重病人不采取任何急救措施或转院治疗,不遵循首诊负责制原则,不请示医生进行转诊,以致贻误治疗或丧失抢救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是失职行为。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以致贻误诊疗或抢救时机的行为。护理活动中,由于查对不严格或查对错误,不遵守操作规程,以致打错针,发错药的行为。临床护理记录的法律意识在法律上有其重要的意义。客观、及时、准确无误,完整的护理记录是举证的法律依据。不能丢失、涂改、隐匿、伪造或销毁。执行医嘱的合法性随意签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违法行为护理人员若发现医嘱有明显的错误,则有权拒绝执行。如果在护理人员提出明确申辩后,医师仍强制要求其执行,她将不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负任何法律责任。若明知该医嘱可能造成对患者的法律性损害,却听之任之,若酿成严重后果,将共同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处方:10%氯化钾10ml静脉推注。病房药材及物品管理违犯护士职业道德要求,如为戒酒、戒毒者提供酒或毒品是严重渎职行为。窃取病区毒麻限制药品,如杜冷丁、吗啡等,或自己使用成瘾,视为吸毒;贩卖捞取钱财构成贩毒罪,将受到法律严惩。护士差错事故的案例案例一:护士配皮试时未查对氯化钠的名称,致使氯化钾配入皮试液内。案例二:护士交接班时未检查手术患者尿袋引流情况,事实上,手术病人返回病床尿袋留于床上并未合理放置,但护士未发现,等到发现时床单被褥已全部潮湿。案例三:患者经会诊后应用肝素,肝素安瓿上标注12500U,医嘱为25mg肌注,护士不知道mg与U之间的关系,询问医生后给肝素4ml肌注。案例四:腹部手术在关闭腹腔前巡回护士未清点器械数量,导致器械遗留在腹腔,造成严重差错事故的发生。案例五某老人于某日上午9时,在某市中心医院就诊住院,来时步入病房。第二天早晨5时30分突然发现该老人已死亡。家属向院方控告该院当班护士失职致死亡,护士矢口否认自己有责任,双方遂引发医疗纠纷。死亡前后的护理情况:(1)前日晚10时到次日10时,巡视该病房一切正常。(2)1时15分,右侧卧位,未见异常。(3)3时30分,护士巡视病房,老人解小便一次,一切正常。(4)5时,护士巡视、仍右侧卧位,一切正常。(6)5时30分,护士巡视发现该患者面部、口唇青紫色,右半身青紫,呼吸、心跳已停止,经值班医师检查确认其已死亡。检查发现,尸斑已形成,以头面部、右侧半身前胸部为主。尸检:窒息固定尸斑的出现:死亡后四个小时;由此可见护士的护理情况报告是虚构的。发生事故的根源一念之差一技之差医疗事故的防范学习职业规范规范执业行为尊重病人权利严格医院管理医疗事故的防范要求做的必须做禁止做的绝不做谢谢!
本文标题:护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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