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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害场所管理制度(绞车房)1、绞车房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严防有人破坏,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2、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对参观、学习和上级检查人员必须经过矿领导批准后持证,由我矿领导陪同方可入内,并认真做好登记。3、对机械设备、保安装置等要经常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发现不正常现象,立即停机报告队长,杜绝责任事故,对要害部位检修时,必须制订拆、卸、安装、试运转等项安全措施并经矿领导批准。4、机房内严禁堆放、堆积杂物和易燃品,并做好财产管理工作。5、值班人员要熟悉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经常进行保养,保证其发挥正常作用。6、若发生重大事故,首先抢救人员,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及矿有关领导报告,待以上人员到场后,方可进行处理。-2-岗位责任制(绞车司机)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操作规程,严守工作岗位,加强责任心,上班时间不准会客和睡觉,杜绝事故发生。2、绞车在运转过程中,不准换人开车、检查井筒升降人员或处理井筒事故,必须由正司机开车,副司机监护,操作司机要集中精力,认真观察仪表指示及深度指示器等,严禁与他人说话,双手不准脱离操作手柄及制动手柄,不开车的司机负责观察绞车各部运转情况及监护开车司机正常操作,不得做其它事情。3、司机做到“三勤”耳勤听机器响声;眼勤看机器运转,手勤检查螺丝是否松动,电动机、减速机各种开关钢丝绳及抱闸等,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配合修理工进行检修,同时定期加油,保证运转良好,每班最少巡回检查两次。4、高压和低压分别降到5200V和340V以下,听不清信号或发现异常现象,都不准开车。5、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认真填写各种记录。-3-岗位责任制(绞车修理工)1、主井每天在15:30分停车检查,副井在11点到12点进行绞车检查,在此时间内0.3m/s速度,检查钢丝绳,连接装置、天轮及轴架等。2、应备有经过试验合格的钢绳并注意涂油,防止雨淋生锈,主井升降人员的钢丝绳每隔半年试验一次,升降物料的钢丝绳一年试验一次,超过规程规定禁止使用,对突然停车卡绳必须进行检查,遭受猛烈撞击的一段若有损坏或其长度增长0.5m以上,必须进行更换。3、减速机和液压站油每六个月更换一次,残油经过过滤合格都方可使用,滤油器每半年清洗一次。4、闸瓦间隙在两毫米以内,油压施压力要平稳可靠,残压在5kg以下。5、每月应对轴承连接装置和滚筒加油一次,每星期应对电机联轴检查和加油一次。6、做到不漏油、不漏电,每年对绞车除油一次。7、提前一个月向机电队长,提供备件计划。8、认真填写检修记录。-4-包机制度1、车机必须有分工明确的包机责任人。2、包机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种规章制度操作,维护保养,检修设备,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安全运转。3、包机人员每班清扫机台卫生,做到机体、硐室清洁明亮,室内无杂物,积水,各种工具配件及其它设施摆放整齐。4、包机人员有权监督和管理好机房的一切设施,禁止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机房等。5、对待有证明的检查参观人员,履行正常手续后,应积极协助检查参观,并做好检查记录。-5-交接班制度(提升绞车司机)1、正、副司机必须提前10分钟在绞车房进行交接班,任何人不准代理或在车房以外交接班,认真做到口交口,手交手,交接不清不准走。2、交接班时要交接下列各项:○1设备每班运转情况○2每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办法○3交清各种工具及配件车房以外及设备的清洁卫生○4当班的记录,表册、资料及隐患3、交班者向接班人按口述交待清楚后,由接班司机进行试车,在试车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进行处理,如果一切正常,双方可办理交接手续,接班后再发现问题,由接班人负责。4、交班人若发现接班人饮酒或精神失常,及接班人发现交班者未按上述规定交清时,双方均有权拒绝交接班,并立即向矿及公司领导汇报以防事故发生。5、接班人未到,交班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司机组长(修理工)每班认真检查一次,布置安全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发现问题及时配合修理工进行处理。2、机电队长每月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提升机各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3、机电矿长,每月对提升绞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提出,并协助机电队长进行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4、主抓机电、生产、安全工种的矿长或总工程师,每月应对主要提升绞车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5、机房值班正、副司机,对于各级领导查出的不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7-操作规程(绞车司机)1、司机开车必须听从信号指挥,无信号或信号不清,严禁开车。2、启动和刹车要做到平缓、缓慢。3、绞车在运行中司机应认真观察仪表指示和深度指示器4、绞车运行中若遇到系统停电或安全回路跳闸而突然停车时应立即拉回制动手柄,并将制动手柄拉回零位。5、矿车掉道后不得使用绞车强拉、硬拉上道。6、发生紧急制动或提升事故后,必须对绞车的机械部分,天轮和钢丝绳进行认真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处理不准开车。7、下放重物时,严禁空挡溜车。8、若绞车发生异常声响或电压不稳,电压不正常,不得继续开车,待问题查清后才准开车。9、电机温度超过80℃,轴承温度超过65℃,主轴轴承温度超过65℃,应立即停车检查。10、对高低压开关柜,进行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具,按规程停送电。-8-绞车技术特征卡片绞车型号:2TK-2.5/20技术数据:最大静张力:9T最大静张力差:5.5T允许最大绳径:31mm最大绳速:4.7m/s钢丝总破断力:60.8T电机功率:200KW电机转速:590r/min减速机型号:ZHCR-130速比:1:20电动机型号:JR1410-10-200KW-9-技术特征型号:JT1600/1224容绳量:600米绳径:21.55㎜绳速:3.3米/秒转动比:24.6最大静张力:400KG生产厂家:新泰矿山机械厂编号:77001生产日期:79年元月使用日期:82年11月配用电机型号:JR126-8功率:110KW出厂编号:920025电压:380V电流:212P-10-巡回检查制度一、所有固定设备、移动设备都必须执行巡回检查保养制度,设备巡回检查主要由设备操作司机负责,大型固定设备、主要运输绞车、皮带机、溜子、各种机车以及翻车机、喷浆机、扒装机等,其跟班维护员至少每班巡回检查一次。二、设备巡回检查的内容和次数必须由分管的技术员绘制巡回检查图表。机房、硐室、车间的设备巡回检查表必须张挂起来,没有条件张挂的场所要将巡回检查图表保存在巡回检查记录薄内。三、设备操作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设备巡回检查图表中规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进行。不得缺检、不得漏检、不得马虎了事。四、设备操作司机及专职设备维护工应分别设置设备巡回检查记录薄,设备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外,还应详细的记入记录薄内,以便备查。五、司机或维护员在巡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或故障点要及时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及有关领导,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六、设备巡回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各矿机电矿长或机电队有关负责人每旬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11-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提升系统的设备、主排水泵、扇风机、压风机、锅炉,每天不少于二小时(或集中一个班)的检查维修时间,其它两个班在交接班时每班有30至60分钟的时间进行检查维修。2.采掘运输设备,每天不少于三小时的集中检查时间,交接班时应有30分钟的检查时间。3.开关、变压器、小型电器、电缆,每天有二小时的检查时间。4.在设备的检查维护时间内,应由该设备固定的司机和包机组进行检查维修,由于维修马虎造成生产时出事故的,应有包机组负责赔偿经济损失。5.严格按检修内容和标准进行检修,事先应由包机组长准备好工具、材料、配件,检修一台要试运转验收,并填写检修记录。-12-充电工操作规程1、调整配制电解液前,必须穿工作服、胶鞋、戴耐酸手套、戴护目镜与口罩、系防酸围裙,有熟练的人员进行操作,旁边要有监护人,在工作地点备有防护用品,以便应急使用。2、储存配制电解溶液的一切器具必须是耐酸不与电解液发生化学反应的器材,使用纯洁的蒸馏水或经有过严格处理的高纯水,在调制电解液时,只能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边倒边搅动使热量逐渐扩散,严禁向硫酸内倒水。3、矿灯每次收回后,都必须认真清洗检查各部位有无损坏丢失,焊丝是否松动,灯头电瓶是否有破裂、失爆和漏液等,确认各部完好,方准上架充电,否则必须进行更换或修理。4、矿灯每个月要进行均衡充电,即按常规充电法连续充电24个小时,然后才能投入正常使用,每二个月进行一次继电检查,即按常规充电法充电后,开始用矿灯正常使用的灯泡,闭合开关进行连续性放电,并做放电记录,对于放电时间低于11个小时的矿灯,要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5、KS-9型矿灯使用硫酸与蒸馏水的比重为1.26充足电后比重1.28±0.1每15天补水一次,三个月调整一次电解液,补充电与放电的时间及初调液的比重程序都必须按制造厂家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保管好本岗位所用的设备及工具并摆放整齐,坚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及时填写各项报表和记录。-13-充电工岗位责任制1、严格操作规程和本岗位各项制度,严守劳动纪律,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在岗位睡觉,认真执行本岗位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干私活不会客。2、班中做到两检查,查收发存灯数量,查各充电架充电仪表指示情况,防止干充,充漏电和接触不短路、断路现象。3、灯上架前必须做到将矿灯擦洗干净,一一将矿灯分类充电,按时定期补液,修理坏灯,领取灯房所用的一切材料。4、负责矿灯维修保养,收发管理,做到人、灯牌、矿灯三对照,保证发出的矿灯亮度,零件坚固齐全,不漏液,接触良好,无红灯,瞎灯。5、收灯时做到三追查,矿灯丢失、损坏要追查,私自换灯要追查,矿灯发出后11小时没收回要追查。坚持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专业素质。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保管好本岗位所用的设备及工具并摆放整齐,坚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及时填写各项报表和记录。-14-矿灯定期检查维修更新制度1、充电架整流器做到一班一检查,一日一维修,三月一小修,半年一大修,小病当时修。2、矿灯每进行一次检查,对于红灯,丢失损坏的矿灯要及时修复或更换,小毛病矿灯当时修,保证矿灯当班出勤。3、KS-8型矿灯使用10个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于放电时间达不到11个小时的要报废,达到11小时的要继续使用。4、充电用的整流器每月检查一次,交直流电压表电流表每月校对一次,充电架的充电指示器,每班检查一次,发现失效及时更换。5、室内的过流接地保护,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材,防护用品,每半年检查一次,对于不合格的要及时更换。6、按照充电房的每项制度、规程每班进行一次对照检查。-15-矿灯损坏赔偿制度1、矿灯是井下工人的眼睛,所有用灯及管理人员都要爱惜矿灯。2、用灯人员出井后要及时将矿灯交往充灯房,将灯牌领回,超过16小时不交者,按照丢失罚款。3、矿灯发放人员要尽职尽责,认真执行矿灯发放制度,不经批准造成矿灯丢失,损坏者要加倍赔偿。4、新矿灯丢失一盏按48元扣款,每多用一个月减扣4元,对于锂电矿灯每丢失一盏,按260元扣款,以此类推,灯头损坏扣10元,电缆损坏扣5元,电瓶壳及其它零件损坏按程度使用期限着酌情扣款。5、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矿灯,对于不听劝阻私自打开矿灯,丢失或损坏零件,均按本章规定第四条加倍罚款。6、对于无理取闹,闯进灯房强行提取矿灯或将矿灯及室内电器设备用具损坏者,除当事人照价赔偿外,值班人员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保卫部门进行严肃处理。7、每月20日队办事员到充灯房,统计清在灯房的灯牌,损坏灯件人员名单以作为罚款的依据。-16-巡回检查及岗位责任制1、值班人员接班时要对本人管辖的设备及矿灯详细检查一遍,是否有异常现象。2、每班要将自己管理的灯架从1号架开始逐架检查,每盏矿灯,每个充灯指示器,在充电过程中,是否有接触不良断线短路,漏液现象,发现后要立即进行处理。3、在发灯前一个小时,对本人分管的矿灯逐个进行亮度检查,有无充电不足,漏充,断线,灯泡断丝,开关接触不良等,不向用灯人员发放红灯、坏灯。4、机电检修人员需要进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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