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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方案抗生素的使用为临床治疗提供了有效的武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对人类健康和生命保护功不可没。但滥用抗生素已经威胁到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了很多新问题,如抗生素的毒性反应、过敏性反应、二重感染、细菌产生抗药性等。为了防止和减少上述不良情况的发生,医务工作者必须掌握抗生素的合理使用原则。为此,特制定《馆陶县中医院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方案》,望各临床科室、药剂科严格遵照执行。一、成立合理使用抗生素领导管理小组:组长:武洪民常务副组长:冀同振副组长:张子方、赵学良、马新航、韩建书组员:王建荣、王建芬、徐桂兰、邢明霞、梁振涛、王学广合理使用抗生素领导小组设在医务科,办公室主任由马新航担任,副主任王学广具体负责。二、临床应用抗生素的基本原则:1.严格掌握各类抗生素的适应症及其毒副作用;2.感染性疾病,入院后(或发现后)首先采取标本送检,然后根据病情估计可能的感染菌,试用一至三种抗生素。分离出病原菌并且测定其药敏或联合药敏后,应用有效抗生素(品种选择一类为主,总体品种不得超过三种);3.结合临床诊断、感染轻重、患者一般情况以及用药后的反应、药物副作用,细菌产生耐药性的可能、药物价格等选用适当的抗生素;4.针对感染性疾病使用抗生素时,用量应适当,疗程应充足,以免细菌产生耐药性或停药过早而引起复发;5.氨基甙类抗生素应特别注意其耳、肾毒性,严格控制用量及其疗程,对于儿童尤加谨慎。6.预防性应用抗生素(手术病人、心脑血管病病人等),提倡不用。若应用,品种不得超过二种,并且以一类为主。用药时间不得超过一周。7.在患者肝、肾功能减退时应用抗生素应特别注意其肝、肾毒性;8.采用综合性治疗措施,使应用抗生素治疗取得良好的疗效;9.静脉滴注抗生素要注意抗生素之间,抗生素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10.联合应用抗生素必须有明确的指征,以防止抗生素之间的拮抗作用,无关作用,副作用的发生。三、在临床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密切注意无菌操作,以防止或减少院内交叉感染及术后感染。2四、管理小组定期抽查病房、门诊使用抗生素的处方进行分析,对不合理处方进行登记、讨论,以促进抗生素的合理使用。五、临床科室在使用抗生素时,应严格掌握适应症,防止滥用,并做好疗效评价,毒、副作用观察等记录。六、严格控制药品在总费用中的比例。2011年各科室药占比:内一科67%、内二科57%,内三科61%,内四科60%,内五科75%,外一科53%,外二科60%,外三科64%,妇一科22%,妇二科22%,儿一科48%,儿二科50%,急诊24%,口腔科24%,皮肤科63%,耳鼻喉55%,眼一科79%,眼二科60%,中医妇科57%,针灸科25%根据以上科室药占比数据,制定明年目标内科系统药占比应控制在55%以下,外科系统应控制在50%以下。药占比在50%以上的科室以后应每月下降10%,尽快达到目标要求。药占比在50%以下的科室应尽量保持不增长。如各科室完不成目标任务将与明年科室奖金指数挂钩。实行“药品双十制”每个月统计使用最大量的前十种药品名单和前十种药品中每种药品开方量最大的前十名医生名单,对前五位的药品进行降价,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每月由管理小组组织人员每科室抽取三份病例,检查抗菌素用量,及时发现不合理用药行为,并严格杜绝重复品种及超期使用现象。七、处罚:对抽查出来的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处罚,具体为:病人用药总费用的30%,(科室和个人各承担50%);对于举报的不合理用药的医师,经检查情况属实的,进行处罚:具体为病人用药总费用的50%(科室和个人各承担50%)。馆陶县中医院2012-4-29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办医政发〔201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进一步巩固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以及2012年“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要求,我部决定2012年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我部组织制定的《2012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在认真总结2011年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按照2012年活动方案要求,巩固和扩大2011年专项整治活动成果,科学制订本辖区、本机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我部医政司。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马旭东、焦雅辉联系电话:010-68792825、68792097传真:010-68792513电子邮箱:mohyzsylc@163.com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2012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为进一步巩固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按照2012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以及2012年“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4二、活动目标通过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巩固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三、活动范围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四、组织管理卫生部负责制定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本辖区医疗机构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医疗机构负责落实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工作措施,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五、重点内容(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各相关部门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根据各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科学设定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指标。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院长、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指标体系。(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医疗机构对2011年度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分别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诊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二级以上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可根据需要设置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并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5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医院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的培训,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五)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进行动态管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清退或者更换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保障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口腔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儿童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精神病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10种,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4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具有相似或者相同药理学特征的抗菌药物不得重复采购。头霉素类抗菌药物不超过2个品规;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种。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要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医疗机构确因临床工作需要,采购的抗菌药物品种和品规数量超过上述规定,经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其申请抗菌药物的品种和品规的数量和种类。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本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如果超过5例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六)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6口腔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7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5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肿瘤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4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1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30DDDs以下。儿童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5%,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5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20DDDs以下(按
本文标题:合理使用抗生素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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