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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基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集团公司财务改制的总体要求,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统一会计核算形式,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建立一套规范、高效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集团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集团所属的全资、控股企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应当符合本制度的规定。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保证本单位的会计工作有序的进行。第二章会计人员的素质标准和岗位职责㈠会计人员的素质标准和职业道德第四条会计人员应当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第五条会计人员必须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统一提供会计资料,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性、完整、有效,不得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第七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上级领导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㈡会计岗位职责第八条各企业的财务部门必须制定完善的会计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岗位责任制必备的内容包括:部门职责和工作标准,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考核办法。第九条对照岗位职责范围开展工作,必须作到人员有岗位,办事有依据,工作有标准,事后有考核。第十条会计主管人员负责会计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作好考评记录,按月(季)将考评结果上报财务管理中心,作为对财务人员年终考核、职称评定的依据。第三章会计核算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在会计核算中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㈠会计核算事项第十一条发生下列事项,需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产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㈡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整个会计工作的开始,是会计对整个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和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第一步骤。第十二条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必须真实可靠,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凭证。第十三条自制原始凭证的要求:各单位根据经济业务性质要开具原始凭证的,需按票据规范要求,对应使用正规票据,票面记载必须完整、准确,摘要简明清晰,大小写金额相符,经办人、负责人等签字(盖章)齐全;不得开据与经济业务无关的项目;一式几联的票据必须套写,连续编号,并正确使用报销联次,更改处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更改人个人印章;作废的票据必须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联一起保存,不得撕毁、丢失。第十四条外来原始凭证的审核:1、是否真实,确定原始凭证有无伪造、虚假及未真实反映实际事项的现象;2、是否合法、合规,审核其反映的事项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3、是否完整,审核其内容手续有无短缺,项目填写有无遗漏。如,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附有合同、协议和专项批单(是否列入集团的综合计划或本单位的年度计划);装修、建筑、维修等类,必须附有预算、合同(或协议)、决算、验收单;属于国家专控范围内的资产,必须附有控购单;付款的票据必须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签字;4、是不正确,作为报销的原始凭证不得刮、擦、挖、补;摘要、数字书写正确,单价、数量与金额核对无误(与所附明细金额相符),大小写金额相符;所需印鉴是否正确、完整。第十五条职工借款凭证,在审批手续齐全后,必须附在记账凭证后,不得作为白条抵库,在收回借款或报销账务时应开收据用于冲销借款,不得将原始借款凭据退还。第十六条发生销货退回的,必须附有退货发票、退货验收单等原始凭据;退款的,必须有对方的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㈢记账凭证的编制和复核第十七条根据国家会计制度和本公司经济业务正确设置、使用会计科目,不得随意设置会计科目,造成会计科目的重设或虚设。第十八条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清晰、客观的反映经济业务,具体内容包括:填制日期、凭证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借贷方向及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及附件张数、制单人及记账人和复核人、财务负责人的签字或盖章。第十九条填制记账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书写必须规范、统一,如阿拉伯数字前应写货币符号,不留空格(若写了货币符号,则数字后不再写货币单位);以元为单位的一律写到角分,无角分的以“0”代替,不得用“-”代替;大写数字统一用正楷“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不得用“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简化字;大写到元角止的,应在元角后写“整”,大写到分的,不再写“整”。已实现电算化的,填制凭证也应清晰有序,打印凭证使用统一的纸张或专用的凭证套打纸。第二十条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填制两张以上的凭证必须采用分数编号法。对于电算化核算的凭证必须顺序填制,应将作废的凭证删除后重新自动排序整理凭证号。第二十一条除结账的记账凭证外,其他的记账凭证都必须附有原始凭证(更正错误或调账的凭证,需附更正或调整说明,重大事项的调整得有财务负责人的签字),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发现错误的,必须采用红字注销,再用蓝字重新填制正确的凭证,在摘要栏中注明原凭证号,并附说明。如编制当时发现错误的,应重新填写,不得对原记载进行涂改。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事项后,若有空行的,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下的空行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第二十二条记账凭证的复核,要审核凭证反映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填列,科目运用是否正确,各项目是否按规定手续办理,必须作到“不正规的票据不能入账”。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必须取得原开票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附存根复印件,注明原凭证号码、金额和内容,由本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签字确认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对于打印出的会计凭证必须逐笔加以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或盖章,不能未见原始凭证,而直接让计算机代为审核。第二十三条各单位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应当科学、合理,具体办法由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自行规定。㈣账簿的设置和登记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根据总分类科目设总分类账,根据商品类别和明细科目开设明细分类账户,对于存货核算必须按照类别设账,按明细反映,要有总账页、分类汇总账页、明细分类账页。第二十五条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必须采用订本账,不得用银行对帐单或其他方法代替日记帐。其他账簿按会计核算的要求使用活页式账,活页账使用时必须连续编号,对新增的账页要及时编号。实行电算化的单位,用计算机打印的账页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员、会计主管及会计负责人签字盖章。第二十六条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具备封面、扉页、账页和交接记录:1、会计账簿封面应写明单位名称、账簿名称、账簿所属年度。2、账簿扉页上应附有启用表、目录表,包括启用日期和截止日期、账簿页数、所属册数、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及记帐人员的姓名,并加盖个人章和公章。记账人员调动时,应当注明交接日期、交接人和监交人,并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盖章。3、启用账簿时,应记明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次,按顺序登记,对经济业务核算内容作出详细记录,包括记账日期、凭证号、摘要、借贷金额,汇总页等,现金、银行日记账应按已编好的页数顺序登记,不得跳页、跳行;启用活页账也必须顺序编号,不得缺页、缺号,分设二级科目或明细科目的,必须同时登记明细项目,且有分类汇总,总汇总等。第二十七条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账簿,必须作到:1、数字准确、摘要清楚、入账及时、书写规范、字迹工整、账面整洁;2、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账簿书写中文字或数字一般占格距的1/2,不能写满格;以下情况可用红字记账:⑴、按红字冲账的记账凭证,冲销错误记录;⑵、在不设借贷等栏的多栏账面中,登记减少数。3、各种账簿按页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红线注销,或加盖“此页作废”、“此行作废”、“此笔作废”的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盖个人章。4、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结出余额后,应当在“借或贷”栏中注明余额的借贷方向,写“借”或“贷”字样。没有余额的账户,应当在“借或贷”栏中写“平”,并在余额数字栏中用特定符号“-0-”。5、记满一页时,必须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末行和下页首行,并在摘要栏加盖“过次页”、“承前页”字章。6、账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刮、擦、挖、涂、必须用特定的划线、红字、补充方法更正。第二十八条结账与对账的要求:1、结账前将本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2、每月业务终了,要结出每个账户的月度发生额和余额,并在最后一笔记录的下两行摘要栏中加盖“本月合计”,“累计”字章,在“本月合计”字样下划单红线,(“累计”指本年本月止本账户的累计发生数);每年业务终了,要结出年度发生额和余额,摘要栏中加盖“本年合计”字章,并下划双红线,然后在“本年合计”的下一行加盖“结转下年”,在第二年的第一行加盖“上年结转”章将余额结转至下年。3、各月必须在30日准时结账,不得提前结账,人为压票或延用结账。4、本单位内部对账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要确保账证、账账、账表相符:⑴、固定资产账核对:固定资产账每月应核对各明细资产的原值和计提折旧的汇总与各自所属的类别总额是否相符,各类别的汇总与固定资产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若有固定资产卡片的,还应核对固定资产卡片与固定资产明细账是否相符。至少应每半年将固定资产实物与固定资产明细账(或卡片)核对一次;⑵、存货账核对:每月应将各存货二级账与总账核对相符,将二级账与仓库明细账核对相符,每年至少一次对存货进行盘点,将存货实物与明细账核对相符;⑶、银行存款账核对:银行存款账每月结账后要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发生额,并核对余额相符,若有不符应查找原因,属未达的要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属错账、漏账的应予以更正,属金额大又不能查明原因的应及时的上报财务管理中心。财务主管人员应不定期抽查银行存款账的核对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财务管理中心。⑷、往来账目核对:集团内部单位的往来至少每季核对一次,属集团外部单位的每半年至少核对一次,要编制规范的“往来对账单”,与往来单位核对金额、数量、发生日期及归还日期,要有往来单位的对账人员、财务负责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往来对账单”要妥善保管并按季(年)分集团内外单位装订成册,整理入档,通过对账要定期对往来账务进行清理,避免呆死账的发生。实行电算化的单位,总账、明细账要定期打印,对于现金、银行日记账必须当天打印,并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㈤、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告必须整洁、美观、填写的数据真实、可靠、数据间的勾对关系清晰、明了。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和财务公司报表的统一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和经济活动分析报表。第二十九条会计报表及分析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作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第三十条会计报表及分析报表之间,表中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或有稽核关系)
本文标题:财务管理中心基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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