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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检诊分诊制度1、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根据要求设立专门的检诊分诊处,检诊分诊室应当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2、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工作认真,服务热情,检诊分诊迅速、准确,及时发现危重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3、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病员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4、接“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不同病情送至不同地方救治:危重病人至抢救室,普通病人至普通诊室。发现传染病要立即隔离,并做好消毒和疫情报告。5、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检诊,应当仔细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检诊。6、经检诊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临床观察医院或定点收治医院就诊,并对病员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同时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8、本院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9、检诊分诊处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10、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运送病人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随车驾驶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11、做好终末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12、从事检诊分诊的人员要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13、分诊病情分级:一级(急危症):1、病人情况:有生命危险。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立即急救。如心搏呼吸骤停、剧烈胸痛、持续严重心律失常、严重呼吸困难、重度创伤大出血、急性中毒及老年复合伤。2、处理:进入绿色通道和复苏抢救室。3、目标反应时间:即刻。每个病人都应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得到治疗。二级(急重症):1、病人情况:有潜在的生命危险,病情有可能急剧变化。如心、脑血管意外;严重骨折、突发剧烈头痛、腹痛持续36小时以上、开发性创伤、儿童高热等。2、处理:诊室优先就诊。3、目标反应时间:<5分钟。即在5分钟内给予处理,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5%的病人。三级(急症):1、病人情况:生命体征尚稳定,急性症状持续不能缓解的病人。如高热、呕吐、轻度外伤、轻度腹痛等。2、处理:候诊区候诊。3、目标反应时间:<10分钟。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0%病人。四级(非急诊):1、病人情况:病情不会转差的非急诊患者。2、处理:可在急诊候诊或去门诊候诊。3、目标反应时间:<20分钟。能在目标反应时间内处理90%病人。琼中县人民医院
本文标题:89急诊检诊分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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