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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报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相关行为,依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证券投资部为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统一管理部门,公司各部门、直属企业及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外报程序。第三条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第四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网站、业绩座谈会、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第五条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要求报送统计报表的单位向公司索要统计报表或涉及销售收入、利润等敏感信息的资料,各部门应拒绝报送。第六条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信息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具体流程如下:1、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并由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对外报送信息经办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对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负责;董事会秘书对报送的合法性负责。2、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向接收人员提供保密提示函件(附件二),并要求对方接收人员签署回执(附件三),回执中应列明使用报送信息的人员情况。3、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应将《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回执》原件留本部门存档,复印件交由公司证券投资部存档备查,公司证券投资部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第七条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第八条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第九条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与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第十条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三条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3月18日附件一: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报送信息单位及部门接收信息单位及部门报送时间报送依据对外报送信息内容及经办人签字经办人:年月日部门负责人意见年月日单位主管领导意见年月日董事会秘书审核年月日《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填制说明:1、本表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报送信息单位及部门”:本公司各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填写部门名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时,填写公司及部门名称;控股子公司报送本表时,可采用传真方式,传真:0731-88711158。3、“对外报送信息内容及经办人签字”:简要概括报送内容,并将报送文件附后。附件二:保密提示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前的信息应属内幕信息,上市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的报送和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公司此次报送的相关材料属于未披露的内幕信息,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重点提示如下:1、贵公司/单位应严格控制本公司报送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知情范围;2、贵公司/单位接收本公司材料报送及使用的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在相关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材料涉及的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3、贵公司/单位在获得本公司的报送信息后,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本公司报送的未公开信息,除非与本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4、贵公司/单位获得本公司信息的人员,如因保密不当致使所报送的重大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本公司;5、本公司会将贵公司/单位获得本公司信息的人员登记备案,以备发生信息泄露时调查之用。特此提示。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附件三:对外报送信息回执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兹收到你公司报送的以下文件及《保密提示函》:1、2、3、信息使用人员情况:姓名所在部门/单位身份证号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号特此回执。签收人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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