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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加大骨干教师激励机制,规范全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的选拔、培训、使用和管理,造就一支在区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适应时代需要、素质高的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促进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现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我区的中小学、职业学校、直属幼儿园的在职一线教师和局二级机构成员及行政人员,其中学校行政领导每周兼课须达到同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不超过评选名额的15%。二、骨干教师的推荐1、骨干教师推荐要严格按骨干教师基本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广泛发动,择优选拔,严格评审。2、骨干教师的推荐、选拔必须按照逐级递进的原则进行。3、省、市、区三级骨干教师占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高于1%、2%、3%。4、省、市级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由省、市教育厅(局)制定,作为推荐、选拔、认定的依据;区级骨干教师的选拔条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参考上级条件制定。三、区级骨干教师的认定1、区级骨干教师的评选认定由区教育局统一领导,区教育局人事科具体负责,并成立“区级骨干教师评选认定工作领导机构”,全面部署、统筹管理评选认定工作。2、各学校、各单位相应成立“骨干教师评选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本单位的评选、审核、推荐工作。3、区级骨干教师的认定程序1)申请推荐经本人申请,通过各学校、各单位骨干教师评选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由所在学校向教育局人事科推荐与分配指标等额的人选,并填写《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推荐表》一式三份,并提供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2)初选审核由区教育局骨干教师评选考核领导小组对各校推荐的骨干教师材料进行初选审核,将审核合格的推荐人选名单在教育局和学校内公示,公示期为5天。3)预备培训由区教育局组织对初选合格的人员进行预备培训,对培训合格者发给区级骨干教师预备培训结业证书。4)评审认定区骨干教师评选考核领导小组对取得预备培训结业证书的推荐教师进行评审认定,评审合格者,由区级骨干教师评选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并发文确认,同时颁发《长沙市开福区区级骨干教师聘任证书》。四、区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一)政治思想与师德修养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且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3、熟练地应用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到学科教学中,且信息技术达到高级水平;同时还能利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普通话达到所教学科相应的等级要求。(二)教育教学能力①、有较强丰富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班级管理能力,在培养学生创造力、发展学生智力、指导优秀学生以及转化“学困生”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和较明显的效果,在学校进行的相对水平评估中教学实绩明显,课堂教学测评的学生满意率不低于90%。②、能够在新课程实施中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承担区级及以上公开课执教任务和担任本校教师校本培训的指导任务。(三)教育科研能力1.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工作经验,教学效果好。具有巩固优秀生、提高中等生、转变落后生、大面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能力。2.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技能熟练。教学中能够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解决疑点,并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3.所任班级学生的优秀率、合格率在本区领先或在原有基础上连续多年(3年-5年)有明显提高。4.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改革意识,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起带头作用,能独立承担或参与区级及其以上科研课题。5.能够承担本区教学示范课,并能对本区示范课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和评估。6.能独立撰写教育教学科研报告、学术论文,撰写的论文在区级及其以上学科年会上获奖或在区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区内得到有效推广。7.是区级以上教学能手或具有相应荣誉称号的教师。五、区级骨干教师的责任和义务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投身基础教育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实施素质教育,在师德建设方面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2、系统地学习并掌握现代教育的理论和技能,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坚持在教学第一线,并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带头、示范、辐射和学科骨干作用,保证教学质量,成为本学科教学发展的引路人。3、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目标要求,结合本校、区的实际,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具体问题,每年至少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发表一篇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4、指导和培养所在学校的其他教师,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主动与青年教师结对子,确定具体人选,提高他们的思想业务水平。坚持每学期在本校内参与评课不少于15节,上示范课1节。承担学校校本培训的指导任务,积极参与区教育局组织的送课下乡、支教等任务,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六、骨干教师的待遇1、区级骨干教师是评选上一级骨干教师的必要条件,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教师的职称、职务,符合有关低职高聘规定的由所在单位予以低职高聘。2、各学校、工会应关心骨干教师的生活,对生病住院、生活困难的教师在经济上给予适当的补助。3、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为区级骨干教师进修提供条件,优先安排高层次研修和外出学习考察、学术交流等活动,为骨干教师提供专项培训经费。4、对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宣传推广,鼓励骨干教师著书立说,多出成果。七、骨干教师使用和管理1、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应高度重视中小学区级骨干教师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区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全面落实骨干教师的培养、选拔、考核、使用、奖励等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组织骨干教师进行支教、送教、讲学活动,在区域内进行校际流动或跨校兼课,为本区的教育教学、队伍建设发挥很好的作用。2、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和考核制度,三年为一个任期,区教育局和各单位、各学校对骨干教师进行年度考核,建立骨干教师考核档案。3、建立骨干教师的联系制度,教育局与骨干教师保持经常联系,听取他们对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意见,并及时研究。4、教育行政部门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加强薄弱校建设进程中,要充分利用骨干教师资源开展支、送教和讲学活动,教科研、师资培训部门要充分利用骨干教师的各种优势资源开展工作。5、骨干教师任期届满后可参加下届骨干教师考核认定。八、罚则骨干教师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取消相应待遇。1、师德表现不良的。2、不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3、任期内离开基础教育系统的。4、在评选骨干教师工作中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5、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6、其它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的在骨干教师评选、考核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干扰评选及考核工作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予以处分。开福区教育局2008年2月
本文标题:长沙市开福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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