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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X国兴恒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XJGX0012009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求2009年02月01日发布2009年02月11日实施国兴恒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目录前言………………………………………………………………………………………………11范围………………………………………………………………………………………………22引用文件…………………………………………………………………………………………33术语和定义………………………………………………………………………………………44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求…………………………………………………………………44.1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针…………………………………………………………………………44.2体系策划………………………………………………………………………………………44.2.1诚信与社会责任活动4.2.2法律和利益攸关方要求4.2.3目标和方案4.3实施与运行4.3.1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4.3.2能力、培训和意识4.3.3信息交流4.3.4文件控制4.3.5运行控制4.3.6应急准备和响应4.4改进4.4.1检查4.4.2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4.4.3记录控制4.4.4内部审核4.4.5管理评审附录附录A(资料性附录)员工满意度测评报告附录B(资料性附录)顾客满意度测评报告参考文献前言现在,各种类型的组织都越来越重视通过依照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针和目标来控制其活动、产品和服务对社会的影响,以实现并证实良好的诚信与社会责任表现(行为)。这是由于有关的立法更趋严格,促进诚信与社会责任活动的经济政策和其他措施都在相继制定,利益攸关方对诚信与社会责任问题的关注也在日益增长。许多组织已经推行了信用“评审”或“审核”,以评价自身的信用级别。这类评审往往限于组织的财务表现,并且仅靠这种“评审”和“审核”本身,还不足以为一个组织提供保证,使之确信自己的诚信与社会责任表现(行为)不仅现在满足,并将持续满足法律和利益攸关方要求。要使评审或审核行之有效,须在一个纳入组织整体的结构化的管理体系内予以实施。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准旨在为组织规定有效的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素,这些要素可与其他管理要求相结合,帮助组织实现其诚信与社会责任目标与经济目标。如同其他标准一样,这些标准不是用来增加或改变一个组织的法律责任。本标准规定了对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要求,使组织能根据法律和利益攸关方要求来制定和实施方针与目标。本标准拟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体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各个层次与职能的承诺,特别是最高管理者的承诺。这样一个体系可供组织据以建立一套程序,用来建立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针、目标和过程,以实现方针的承诺,采取必要的措施以改进其诚信与社会责任表现(行为),并证实体系符合法律和利益攸关方的要求。本标准的总目的是支持诚信与社会责任活动和守法经营,协调它们与社会和经济需求的关系。应当指出的是,其中许多要求是可以同时或重复涉及的。本标准规定的要求,能够用于对组织的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进行评价/注册和自我声明。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具有多方面内涵,其中有些还具有战略与竞争意义。一个组织可以通过展示对本标准的成功实施,使利益攸关方确信它已建立了适当的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注:本标准基于被称为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的运行模式。关于PDCA的含意简要说明如下:策划:建立目标和过程,以实现组织的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针所期望的结果;实施:按照策划的安排对过程予以实施;检查:根据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针、目标以及法律和利益攸关方要求对过程进行监测和测量,并就其结果做出报告;改进:采取措施,对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表现做出持续改进。许多组织通过由过程组成的体系以及过程的相互作用对运行进行管理,这种方式称为过程管理。GB/T19001:2000提倡这种模式。由于PDCA可以应用于所有的过程,这两种方式可以看作是兼容的。其他一些标准,特别是ISO9000族系列标准,提供了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得建立、实施、保持和评价的支持性指南。对其他标准的参阅仅用于获取信息。应当说明的是,本标准除了要求在方针中承诺遵循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利益攸关方要求,以及承担社会责任和持续改进外,不会提出对诚信与社会责任表现(行为)的其他绝对要求,因而两个从事类似活动但具有不同诚信与社会责任表现(行为)的组织,可能都是遵守本标准要求的。系统地采用和实施一系列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措施,有助于得到对所有利益攸关方的最优化结果。然而,采用本标准本身,并不能保证取得最优化的结果,因此允许组织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考虑采用适用的最佳可行措施。同时充分考虑到采用这些措施的成本效益。本标准运用过程中,可以与如质量、职业健康和安全、财务、风险等管理体系的要求相协调,或进行整合。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详细和复杂程度、体系文件的多少、所投入的资源等,取决于体系覆盖的范围、组织的规模、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等。本标准由国兴恒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陈兴业先生起草、修订、解释。对参与本标准审定的专家予以感谢。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求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和利益攸关方要求,制定和实施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针与目标。它适用于组织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诚信与社会责任活动。但它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诚信与社会责任表现(行为)准则。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A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b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针;c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本标准的遵循:1)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2)请感兴趣的一方(如顾客)予以确认;3)寻求外部组织对它的自我声明予以确认;4)寻求外部组织对其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进行评价/注册.2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本概念和术语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11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指南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规范与指南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引用文件所包含的条文可能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不同组织的引用文件可能存在差异;本标准的上述引用可作为一种示范。本标准出版时,新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使用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3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注1:适用辞典定义的术语此处不另行定义。注2:定义中以黑体字出现词表示引自本章已定义的术语,并在其后的括号内给出它的序号。注3:取自其他标准的定义,在后面方括号内注明其出处。3.1审核员有能力实施审核的人员。[GB/T19000-2000,3.9.9]3.2持续改进对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3.8)进行强化的经常性过程,目的是根据组织(3.15)的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针(3.11),实现对整体诚信与社会责任表现(行为)(3.10)的改进。注:该过程不必同时发生于活动的所有方面。3.3纠正措施针对所发现的不符合的原因采取的改进措施。3.4文件信息及其载体。注:媒介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GB/T19000-2000,3.7.2]3.5诚信与社会责任组织(3.15)在信息披露、合约履行和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诚信与社会责任表现(行为)(3.10),对法律和利益攸关方要求的满足程度。3.6诚信与社会责任活动一个组织(3.15)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与其应承担的诚信与社会责任(3.5)义务相关联的要素。注:重大诚信与社会责任活动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诚信与社会责任活动。3.7社会影响全部或部分地由组织(3.15)的诚信与社会责任活动(3.6)给诚信与社会责任(3.5)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3.8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组织(3.15)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来制定和实施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针(3.11),管理诚信与社会责任活动(3.6)。注1:管理体系是用来建立方针和目标,并进而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的集合。注2: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针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3.18)、过程和资源。3.9诚信与社会责任目标与组织(3.15)所要实现的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针(3.11)相一致的阶段性目的。3.10诚信与社会责任表现(行为)组织(3.15)对它的诚信与社会责任活动(3.6)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结果。注:在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条件下,可对照组织(3.15)的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针(3.11)、诚信与社会责任目标(3.9)、法律及利益攸关方要求进行测量。3.11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针组织(3.15)对其诚信与社会责任表现(行为)(3.10)的总体意图和方向所做的正式阐述。注: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针为采取措施,以及建立诚信与社会责任目标(3.9)提供了一个框架。3.12利益攸关方关注组织的诚信与社会责任表现(行为)(3.10)或受其诚信与社会责任表现(行为)(3.10)影响的个人或团体。注:常见的利益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员工、顾客、投资人、社区等。3.13内部审核客观地获取审核证据并予以评价,以判定组织(3.15)对其确定的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满足要求程度的系统的、独立的、以文件支持的过程。3.14不符合未满足要求。[GB/T19000-2000,3.6.2]注:此术语在GB/T19000中为“不合格”。3.15组织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或社团,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结合体,无论其是否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注1:当单个的自然人参与社会活动时,也可以作为“组织”来看待。注2: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3.16预防措施消除潜在不符合(3.14)原因的措施。3.17程序为进行某项活动或过程所规定的途径。注:程序可以形成文件,也可以不形成文件。[GB/T19000-2000,3.4.5]3.18记录阐明已取得的结果或提供已从事活动的证据的文件。[GB/T19000-2000,3.7.6]4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要求4.1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针最高管理者应制定本组织的诚信与社会责任方针并确保它在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覆盖范围内:a)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影响;b)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承担社会责任的承诺;c)包括对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利益攸关方要求的承诺;d)提供建立和评审诚信与社会责任目标的框架;e)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f)传达到所有为组织工作或代表它工作的人员;g)应能毫无障碍得为公众所获取。4.2策划4.2.1诚信与社会责任活动组织应建立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a)确定其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它能够控制或施加影响的诚信与社会责任活动,此时还应考虑到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等因素;b)判别出那些对利益攸关方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即重大诚信与社会责任活动)。适用时,组织确定的这些诚信与社会责任活动,应当至少涉及到信息披露、合约履行、质量、环境保护、健康、安全及其他组织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比如:公益)等关键过程。组织应将这些信息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时,对重大诚信与社会责任活动加以考虑。4.2.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a)识别适用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诚信与社会责任活动的法律和利益攸关方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
本文标题:诚信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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