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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阜新风彰北电场工程监理制度黑龙江电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华能风电阜新彰北项目监理部2009年9月目录1.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及执行监督制度2.工程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编审及执行监督制度3.施工测量管理制度4.设计变更管理制度5.原材料、半成品、加工配制件技术检验制度6.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7.质量问题/事故处理管理制度8.承包单位质量体系审查与监督制度9.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制度10.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管理制度11.施工图纸会检管理制度12.工程停、复工管理制度13.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管理制度14.不符合项处理管理制度15.工程质量管理考核制度16.工程质量分析例会制度17.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18.单位工程开工管理制度19.工程(工作)联系单管理制度20.施工进度计划编审与检查监督制度21.工程组织与协调制度22.设备开箱检验制度23.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4.工程结算审查与工程款拨付制度25.预算外签证及其费用管理制度26.工程合同管理制度27.施工索赔处理制度28.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29.原材料、半成品及构配件见证取样监理制度30.平行检验监理制度31.旁站监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编审及执行监督制度GCJLZD-011.目的和范围1.1为了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编审质量,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以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施工和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工程各标段、各单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及执行监督。2.编制依据/引用标准2.1《风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DL/T5384—2007)。2.2《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公司2002年版)。2.3《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2.4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与编制要求》(计建设[1997]352号文)。2.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电公司2002年版)。3.定义略。4.职责4.1施工单位4.1.1施工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与执行,审查分包单位专业设计并监督执行。4.1.2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执行。4.2监理单位、业主单位负责审查施工组织总设计、各标段施工组织设计与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并监督其实施。5.工作内容与管理方法5.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程序。5.1.1施工组织总设计由施工单位组织编制(其他施工单位参与),内部会签完毕后,将送审稿交监理单位。5.1.2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部内部审查会,提出监理意见,退回给编制单位,根据监理意见修改补充后再报监理单位。5.1.3一般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审查确认,5.1.4有关单位履行会签确认手续,由原编制单位组织正式出版。5.1.5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在主体工程正式开工前编制并审核批准完毕。5.2施工组织设计编审的主要内容5.2.1工程概况。5.2.2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周围环境概况。5.2.3工程施工所需配套设施条件。5.2.4施工项目划分及主要工程量。5.2.5施工组织机构和人力资源计划。5.2.6施工准备与临建工程(含力能供应方式及系统布置)。5.2.7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其文字说明。5.2.8施工总进度计划。5.2.9主要大型机械配备及主要施工机具配备清册。5.2.10主要施工方案和重大施工技术措施。5.2.11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5.2.12质量控制目标与管理(含技术检验与计量监督)。5.2.13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管理目标及管理。5.2.14“四新”推广应用与现代化管理(计算机网络应用)。5.2.15项目管理。5.2.16问题与建议。5.3管理方法5.3.1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施工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其认真贯彻实施。未经原审批单位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凡涉及增加临建面积,提高建筑标准,修改总平面及重大施工方案等,须报原审批单位批准。5.3.2施工单位各级施工及技术负责人应将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施工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之一,分级进行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了解并掌握有关部分,付诸实施。各标段、各单项、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原则上不得开工。5.3.3各级施工及技术负责人应经常督促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或反映执行中的问题。主要承建单位应明确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本标段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检查工作。5.3.4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建设单位主管领导负责施工组织总设计的执行监督与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监督,及时反映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对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经口头通知与书面通知仍不改正的单位,监理(建设)单位有权下达暂停施工令。6.记录或表式6.1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报审表(A-1表)。6.2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标准封面格式(A-1附件)。6.3监理意见(B-3表)。6.4监理通知(B-1表)。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编审及执行监督制度GCJLZD-021.目的1.1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是指导施工活动的重要技术经济文件,对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与投资控制起着十分重要作用。为了对关键工序、特殊工程实施有效控制,保证编审质量,并对其实施进行有效监督,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工程各标段、各单项施工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编审及执行监督2.编制依据/引用标准2.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电公司2002年发布)。2.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3设计文件、厂家提供的技术资料、设备安装图等。2.4工程所在地区的调查和勘测资料。2.5《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A。2.6国家及行业现行的规程、规范和质量验评标准。3.定义:略。4.职责4.1施工单位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由施工工地(分包单位)编制,总包单位负责审核与内部批准,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定的方案必须认真执行。4.2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主要及特殊方案、重要作业指导书,并监督其实施。4.3建设单位负责审查涉及到重大特殊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必须经建设单位审批的安全措施详见2.5附录A),并监督其实施。5.工作内容与管理方法5.1需要报批的方案5.1.1工程开工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首先明确需报审的主要及特殊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明细与总包施工单位商定,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下发至承包商。5.1.2主要和特殊工程施工方案包括:5.1.2.1建筑工程:土石方开挖,人工降水位工程,大体积砼施工,大型设备基础施工,予应力构件施工、结构吊装,消防报警工程及应用新技术、新结构的工程。5.1.2.2风电设备安装、新设备、新工艺,主要附属设备施工。5.1.2.3升压站电气一、二设备安装、调试;大型电气设备干燥、新型母线施工、新型电缆头制作、场内架空线路架设安装及全场(风机箱变基础及升压站)防雷接地装置安装等。5.1.2.4特殊材料或部件加工制作工艺。5.1.2.5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等。5.1.2.6进口设备安装。5.2方案编制内容5.2.1工程概况5.2.1.1本施工项目设计特点;5.2.1.2本工程项目规模、工程量、主要材料量;5.2.1.3本工程主要施工工艺说明;5.2.2工程特点(现场情况);5.2.3施工方法及主要技术措施;5.2.4施工控制进度;5.2.5施工机械、仪表、仪器、工器具配备计划;5.2.6施工组织和人力资源计划安排;5.2.7采取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措施;5.2.8质量保证措施、作业的质量标准及要求;5.2.9环境要求、环保措施、道路及力能供应等;5.3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5.3.1承包商按监理单位下发的需报审的主要及特殊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明细,根据施工进度要求,按正常程序编制、审核(内部运行完毕)后将方案送审稿一份送监理单位,送审前应填写施工方案报审表。5.3.2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审查(必要时邀请建设单位参加),采取会议方式或个人审查方式提出书面审查修改意见,施工技术难度一般的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重要及特殊施工方案需经总监理工程师(或分管副总监)审查签字后退还原编制单位。5.3.3编制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补充修改后形成报批稿,交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出版,文字部分必须使用A4纸,图纸部分必须采用标准图幅并经有关人员会签;采用标准的方案封面,正式封面编制单位会签栏中,编制为分包单位,审核与批准为总承包单位。5.3.4涉及重大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时,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及安全监督人员参与审查,并在正式出版的方案标准封面上签字。5.3.5主要及特殊工程施工方案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审批完毕。5.3.6正式出版的施工方案交监理单位二份,同时报建设单位一份。5.4主要及特殊工程施工方案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一般工程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不必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认为需要报批的除外),由承包商内部组织编审和出版,但应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各一份备案。5.5承包商必须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前应认真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后,交底人及被交底人对方案的实施负有相应的责任,应自觉主动地检查、监督方案的实施,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施工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对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经口头通知与书面通知仍不纠正的单位可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5.6经过审批的主要和特殊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需要修改时,必须征得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对擅自修改施工方案,造成的严重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6.报告与记录6.1专业施工组织专业设计、技术方案报审表。(A-1)6.2正式出版的施工方案与作业指导书。设施工测量管理制度GCJLZD-03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了加强对工程的测量管理,明确测量管理程序及有关各方职责,使工程测量质量满足现行的国家与行业标准,特制定本制度。施工测量范围以设计单位提供的区总平面布置图为准。1.2本制度适用于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工程各标段工程。2.编制依据2.1新版《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2005(建筑工程篇)2.2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2.3《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T5001-2004)3.定义:略4.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4.1场区控制网布设4.1.1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院布置控制网桩(导线桩),由设计院提供测量技术报告书及控制点成果表,交建设单位签证验收。3.1.2控制网桩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主要施工单位联合复查,三方共同签证后交付正式使用。3.2建筑方格网的设计与布设3.2.1建筑方格网依据场区控制网及经批准的《场区建筑方格网及主厂房控制桩布设和施测方案》进行布设。3.2.2建筑方格网应以主厂房轴线为主进行布设,布设的数量依据原电力部规范要求及具体情况确定。3.2.3建筑方格网布设应兼顾输煤系统、烟囱、水塔及厂前区建(构)筑物的需要。3.2.4建筑方格网由主体施工单位布设。3.2.5建筑方格网布设完毕后,由布设单位提出测量报告表(包括施测图及平差计算)及测量成果,然后由监理单位组织,各施工单位参加,进行联合复查、验收,经有关方代表在测量成果报告表上签认后正式启用。4.过程控制及方法4.1工作职责4.1.1主体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测量工程师,其它施工单位应配备专(兼)职测量人员,严格进行三级检查验收。4.1.2施工单位在施测前应认真审核图纸,编制施测方案(施测任务书),绘制施测图,施工中应有完整的施测记录及计算书,以作为工程验收的资料。重要工程项目的施测方案应上报监理公司审批。4.1.3施测的技术要求、仪器精度、误差精度按国家与行业规范执行。4.1.4监理单位负责进行第四级检查验收,负责主体工程及单位工程(含重要设备基础)定位及高程控制的复测与验收。需要进行第四级检查验收的项目,依据有关验评标准,在工程开工前由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确定。4.2工作流程4.2.1工程项目建筑方格网4.2.1.1由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测量专职工程师或技术人员作出施测方案,测量人员布设控制桩并作出定位报告书,交本单位工程技术或质量管理部门复查。4.2.1.2本单位复查后,将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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