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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毕业论文浅谈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毕业论文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促进生态平衡——浅谈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社会必需的资源,它具有科学价值、药用价值、经济价值、游乐观赏价值、文化美学价值和生态价值。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由于环境的恶化,人类的乱捕滥猎,各种野生动物的生存正面临着种各样的威胁。近100年,物种灭绝的速度已超过了自然灭绝速度的100倍,现在每天都有100多种生物从地球上消失。我国也已经有10多种哺乳类动物灭绝,还有20多种珍稀动物面临灭绝。而它们的灭绝会导致许多可被用于制造新药的分子归于消失,还会导致许多有助于农作物战胜恶劣气候的基因归于消失,甚至引起新的瘟疫,由此所造成的损失是我们永远也无法挽回的。本文就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谈谈粗浅的看法。一、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的重要性(一)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平衡的重要一环生物多样性是生命科学的专门术语,生命科学从研究最微小的生命组成部分,到植物和动物,而“多样性”简单来说就是“各种各样”的意思。生物多样性包括所有自然世界的资源,包括植物、动物、昆虫、微生物和它们生存的生态系统。它同样包括构造出生命的重要基石--染色体、基因和脱氧核糖核酸。生物多样性使生命在这个行星上变得可能。没有生物多样性,我们不能在这个行星上生存,就算可以生存下来,我们也不可能喜欢这个灰暗的、无生气的、光秃秃的、无聊的世界。没有生物多样性,我们不会感受到树林带来的绿意、海洋带来的蓝色,也不会有我们呼吸的空气、吃的事物、喝的水。所以,我们要保留这些大自然的财富,就需要保护生物多样性。当前,科学家们越来越多的认识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关键是保护生态系统。生态系统是不同物种生存的环境。南美的热带雨林是一个生态系统,在城市中心的公园也是一个生态系统,还有我们去野营的森林或者海边的沙滩,和像红树林、沼泽、沿海河口这样的湿地,这些都是生态系统。当生态系统健康时,它是许多物种,包括植物、昆虫、鸟类、大型高等动物等的家。每一物种都对整个生态系统的存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实际上,也在地球全球生态系统中起着关键作用。世界上的生态系统是彼此密切相关的,对一个生态系统的作用可以影响到遥远的地方去。例如,一个被农场中的杀虫剂污染的鸟类保护区会威胁到昆虫的生存和以迁徙鸟类为食的鱼类,从而迫使鸟类到其他的地方找食。这将会导致鸟类季节性迁徙规律的变化,并影响到从南非到欧洲的鸟类以及其他物种的生存。鸟类在它们生存的不同栖息地发挥着作用。鸟类和蜜蜂、蝴蝶、蛾、蝙蝠一起,给许多植物授粉。如果不接受授粉,这些植物将会灭绝和消失。由此可见,如果在生态系统的网中丢失了一个环节,整个的网便会开始崩溃。这正是我们现在面临的处境。(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我国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体现《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1992年5月22日在内罗毕通过,同年6月5日在里约热内卢开放签署。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批准加入该公约最早的国家之一。我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公约,1993年1月5日批准,1994年3月21日在我国生效。由于历史、地理环境等原因,在我国动物种类繁多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一般不太发达,这使生活消费特别是粮食消费压力很大。要解决这一问题只能依靠自身的发展,而这又离不开生物多样性的支持。而事实上,自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以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一直在积极认真的履行公约并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保护我国野生动物资源不仅有利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而且也体现了我国履行国际公约所要求的义务。(三)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现状使野生动物资源危机进一步加剧我国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地区主要是西部地区。野生动物资源在西部地区危机很具有代表性。西部地区包括10省(市、自治区),总面积538万平方公里,拥有兽类300余种,鸟类800余种,爬行类160余种,两栖类120余种,分别占全国相应类别总种数的60%、67%、41%和57%。拥有大熊猫、藏羚羊、白唇鹿等多种珍稀濒危动物。虽然西部地区拥有种类数如此巨大的野生动物,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物种处于下降趋势。西部地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现状最突出的表现为野生动物种类的急剧减少。如麝资源,陕西省20世纪60年代收购的麝香连续4年超过100kg;1971-1976年,年产50-60kg,但自1977年起连年过度捕捉,年产量超过200kg;到1980年,产量接近300kg。连续4年的滥猎,导致麝资源的迅速下降。至1985年,年产麝香仅30kg,现在更少。贵州省1965年最高麝香产量高达112kg,以后逐年下降,至20世纪70年代下降到30kg左右,至今已很罕见。四川省是林麝的重要产区,1982年前,年产量为300-600kg,1980年高达862kg,1981年后便急剧下降,1983年降至300kg以下。云南拥有野生动物1366种,是西部地区拥有野生动物种类最多的省份。云南思茅地区二十年以前,就已见不到亚洲象的踪迹。西部地区为我国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区域,几乎各少数民族都有狩猎习俗。由于这种特殊的人文环境,使当地的人们形成了与野生动物为敌并随意加以捕杀的意识。由于过度采伐、放牧、开荒、废气、污水等原因,西部地区森林面积锐减、土地沙化,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进一步恶化。野生动物一旦不能适应恶劣的自然环境,或迁徙或死亡。在人们的一般认识上,一讲环境保护往往只注重对土壤、水等非生物以及森林、植被等生物的保护,而很少考虑野生动物保护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总之,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我国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现状是不容乐观的。二、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存在的问题(一)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活动非常猖獗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活动屡禁不止,且在犯罪规划和涉及野生动物的数量上都呈上升趋势,造成的损失明显加大。这些犯罪分子往往拥有先进的交通和通讯工具,有的是境内外勾结,有的是盗猎擒、加工、倒卖、走私一条龙作案,他们犯罪的规模大、组织性强、隐藏性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破坏也就越发严重。国家有关部门统计,2006年破坏野生动物犯罪的重特大案件比2005年上升36.4%。在我国“野生动物资源宝库“可可西里地区,由于盗猎分子的大肆捕杀,在短短的十几年时间里,可可西望的野生动物数量减少了2/3以上。据不完全统计,自2003年至今,森林公安机关共破获盗猎藏羚羊的案件120余起,收缴藏羚羊皮20000余张、藏羚羊绒1100余公斤、各种枪支400余支、子弹19万发、各种车辆171辆,抓获盗猎藏羚羊的犯罪嫌疑人近3000人。(二)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性认识不够,在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发生矛盾时,不能很好地维护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甚至不惜以牺牲资源环和环境为代价发展地方经济.不少企业为了自身发展的需要,置法律于不顾,对来历不明的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一些盗猎活动半公开化。据了解,目前我国制药行业所使用的麝香相当一部分来自于黑市,我国60年代约有野生麝250万万头,现在仅存10余万头,并以每年10%的速度递减.依此情况,再过5至10年,野生麝将在我国境内基本消失。另外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使执法工作困难重重。据有关部门透露,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案件因此迟迟无法查处,甚至于在个别地方的执法机关也存在着“人命重于兽命“的糊涂观念,涉及到野生动物案件时往往手下留情,得过且过。(三)缺乏经费是制约我园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发展的瓶颈当前无论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还是地方的自然保护区,经费紧张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事实上,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基本建设经费没有列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计划,只能从各级林业部门有限的经费中挤,而这一来源的情总值需要取决于地方财政状况、地方领导的重视程度等诸多万面的因素。而经费的原因给野生动物保护事业造成的许多不应有的损失令人痛心疾首。我国野生动物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常常是地址偏僻的贫困地区,而那里资金不足的情况尤其严重,许多野生动物保护单位面临着严重的生存问题,连职工的工资、出差费和生活补贴都要靠自己解决,由而产生的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等种种现象给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留下了无穷后患。(四)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机构不够健全事实上,野生动物保护机构不健全也正是造成许多地方经费紧张问题的原因之一。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的行政管理部门设在林业系统内部。近年来,国家大力精简人员编制,这与野生动物保护加大人力投入的要求形成了一定的冲突。据了解,我国许多地方没有基层管理和执法队伍,特别是在一些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边远地区,至今没有专业管理机构。由于机构编制问题,目前全国拥有行政编制的专职管理人员只有几百个,相对1.45亿公顷的自然保护区面积而言,说是杯水车薪,并不为过。同样,作为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主要力量的森林公安部门也面临着类似的矛盾。随着犯罪案件的日益增多,野生动物保护形势的日益复杂,森林公安机关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开支渠道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而森林公安机关的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也有待进一步明确。三、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的对策探讨由于造成野生动物破坏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其解决措施也应从各个角度加以分析。笔者将从立法完善、执法完善、野生动物产业的完善、通过宣传教育使人们的树立保护意识等方面提出有利于保护西部地区野生动物的措施。(一)立法完善1、尽快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其实,近几年很多专家都在呼吁修订这个已经颁布了十几年的法律,特别是2003年非典型肺炎肆掠整个中华大地以后。这部法律是建立在“保护是为了利用”的观念上,关注的仅仅是“有用的”或已处于濒危、灭绝境地的动物,而对众多尚未被发现利用价值或“不起眼儿的”动物未予保护。这一观念是不符合现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精神的。在这部法律中也没有禁猎禁食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该法在对野生动物刑法保护方面还存在罪状限制过多、犯罪情节标准模糊等缺陷。可见,这部法律是存在很多不足,要亟待完善的。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其立法基本的理念应当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增加规定禁食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对于违法者进行处罚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国家的立法对地方立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2、尽快完善有关野生动物的刑法保护。野生动物的刑法保护不仅仅只指刑法这部法律的保护,还有一些其他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新刑法第341条明确规定了非法狩猎罪以及违反该规定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专门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但刑法所规定的非法狩猎罪还有待完善。如规定了禁猎范围、禁猎期间的限制。既容易误导公民认为在此期间和区域以外进行狩猎为法律、法规所允许,又与生态规律相冲突,与野生动物保护的立法目的相违背。因此,为了有效保护野生动物刑法对非法狩猎罪的规定不能仅仅局限于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非法狩猎罪与刑法所规定的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笔者认为,刑法没必要将两个罪名分开规定,可以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作为非法狩猎罪的结果加重犯。在中央立法指导下,西部地区有关野生动物的刑法保护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的规定并建立相应法律制度。3、我国应该制定颁布《狩猎法》和《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法》。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还没有一部统一的关于狩猎方面的法律。在国民党统治时期还制定了一部《狩猎法》,但在新中国成立后就被废除了。实际上,制定一部统一的狩猎法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笔者认为,在制定这部法律时我国可以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如美国的相关法律制度但同时要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已有多年管理狩猎场的经验,狩猎许可证制度也已实施多年,制定狩猎法是完全可行的。另外,我国应该专门制定《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法》。前苏联的《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法》就规定该法所保护的对象“包括陆生、水域、大气和土壤中栖息在天然自由状态下的野生动物(哺乳类、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贝介类、昆虫类)。”与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比较,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际上
本文标题:浅谈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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