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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系学生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系学生会是在系党总支和校学生会领导下,在系团总支具体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校系有关规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一)团结、引导全系同学,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共产主义教育,以培养社会主义“四有”人才为中心,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途径,带领全系同学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引导和帮助同学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走当代青年健康成长的正确道路。(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学校、系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畅通正常的民主渠道,在维护党的利益、国家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反映同学们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积极参与学生的校、系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们的正常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三)维护校、系各项规章制度,倡导良好的系风、学风,引导同学依法办事、照章办事,使广大同学在自我管理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并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和班级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和系搞好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同学通过开展学习、科技、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陶冶情操、提高素质、全面发展。第三条:本会参加山东师范大学学生会,承认《上饶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为上饶师范学院学生会团体会员,接受院学生会的领导。第二章会员第四条:凡在院注册本系全日制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承认本会章程、维护系学生会利益,均可成为本会会员。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二)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政治、学术、文化及其它活动的权利。(四)有获得本会范围内评比先优的权利。(五)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质询和进行监督的权利。(六)对系学生会各项决议和如有不同意见,有保留自己意见和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第六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校、系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发扬共产主义风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校、系声誉,争做“四有”新人。(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习任务;(三)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理论水平;(四)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意见,搞好本会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五)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七条:本会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定一切事务。第八条:音乐系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音乐系学生会常任代表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及各班班长组成。常任代表委员会每学期召开全体会议,其职权为:(一)决定本会的重要事务。(二)监督系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第九条:系学生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2人,正副主席组成系学生会主席团。系学生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一)负责系学生会全面工作,召集和主持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全委会议和常委会议。(二)代表我系学生会向上级学生会汇报工作和参加学校有关活动。(三)及时向党总支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保持与系团总支的日常联系,自觉接受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四)根据学生会章程和工作需要,提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意见。(五)负责学生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六)指导、帮助和督促学生会各部门及各班开展工作,并协调各方面关系。系学生会副主席行使以下职权:(一)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各项工作。(二)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三)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代行主席职权。第十条:音乐系学生会秘书处、宣传部、生活部、卫生部、自律监察部、体育部、学习部、社团部、女生部等是本会的常设机构。第十一条:音乐系学生会秘书处是本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向学生会常代会负责并汇报工作。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干事2—3名,秘书长由团总支委任。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常代会的决议和决定。(二)负责学生会档案、物品的管理。(三)负责会议安排记录和各班、各部工作秩序的协调。(四)负责对学生会全委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存档,定期向团总支和主席汇报情况。(五)负责学生会大事的记录,并整理成档。第十二条:系学生会各部是学生会的职能部门,各部门行使以下职权:(一)根据系学生会章程及各部工作制度,实施常代会决议。(二)根据需要组织安排日常工作及有关活动;(三)完成主席团及校学生会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第十三条:系学生会各部根据工作需要,设部长1人,干事若干人。第十四条: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处秘书长及干事、各部部长及干事组成学生会全委会,全委会对系学生会常代会负责并汇报工作。音乐系学生会学生干部守则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起模范带头作用,严于律己,不搞特殊;三、自觉遵守本系、本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执行本会决议;四、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五、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搞好专业课学习,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六、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改进工作方法的同时,锻炼培养自己的能力;七、工作上坚持立足本系、面向全校,求实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同学的积极性;八、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不图名利,甘心奉献;九、各部、各成员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并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十、互相监督,有错必改。音乐系团总支工作职责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有力助手和后备军。团总支在系党总支和校团委的领导下开展本系共青团的工作和学生工作,主要职责如下:一、据系党总支、院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实际情况,拟定本系团的工作和学生工作计划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二、对团员青年进行爱国、爱党、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政治思想教育,强化团的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形势任务教育和基础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素质。三、指导并协调各班工作,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及时了解、反映同学们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根据青年特点,坚持疏导方针,以育人为宗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四、负责本系优秀团员、团干部的审评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积极开展团支部的达标升级,加强对各团支部的领导,指导并协调各团支部开展政治理论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团支部的建设。就学生干部的配制和任免、学生的奖惩向党总支、系行政提出建议,并注重对学生干部的培养和考核。五、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及总支委员自身建设,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制度。本着培养、提高的原则,加强团干部队伍的建设。做好发展团员和团员离退团及组织的转接工作,协助党总支做好学生中的党建工作,并负责推荐、考察优秀团员加入党组织。六、负责团费的收缴、团关系的转接和保管,以及对违犯团纪的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处分,及时对先进团组织、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七、协助党总支做学生管理工作,并协助处理学生学习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八、抓好本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并开展好校园文化及社会实践活动。九、维护和代表团员的利益,健全、疏通民主渠道,努力做好校系联系团员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十、完成校系领导和上级团委交给的各项任务。十一、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创新活动,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提高团员青年综合素质。团总支书记工作任务1.主持团总支日常工作,传达党总支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并向党总支和团委反映情况、报告工作。2.根据本系实际特点,研究、制定、总结本系团的工作及学生工作。3.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议及扩大会议,了解团员的工作、学习、思想情况,及时地研究、处理、督促、检查并帮助各总支委员和各支部的工作。4.指导和学生分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全系团的工作及学生工作。5.负责学生党支部工作.6.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组织委员1.了解团员的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掌握团员的模范事迹和遵守团纪的情况,了解青年积极分子,向总支委报告并建议发展新团员以及超龄团员的退团工作。2.积极组织团课,搞好团员教育和团员管理,对团员进行表扬、批评和处分。3.定期召开团支书会议,协助、督促并检查各支部组织生活开展的情况。4.负责团员的登记和统计,办理团组织转移手续,收缴团费,分发团员证、团徽以及学生证、团员证的定期注册等工作,管理团内报刊、图书。宣传委员1.协助书记组织好团员的政治学习活动,根据党团组织的需要,立足本系面向全校以及校外开展宣传工作。2.及时报道本系开展的活动、出现的好人好事和其它事迹.3.组织好记者团和板报小组,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搞好对内外宣传报道和对重大节日及事件开展活动的报道工作.4.负责系学生工作信息的编辑并及时上报系、院有关部门。5.管好团内宣传、学习资料。一般兼职委员主要是做好各种协调工作,负责向团总支提出建议和报告工作,协助其他委员的工作。音乐系团支部工作细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学校中共青团是党联系青年学生不可缺少的纽带,带领青年发展生产力艰苦创业,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中造就一代新人,团支部是团组织的基层单位,在校团委、系团总支领导下开展工作。团支部的工作主要是强化团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有计划地积极培养和发展新团员,壮大团组织,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各种社会政治活动、文体活动、公益劳动,努力作校团委和系团总支联系团员的桥梁和纽带,带领团员为实现团的工作任务而努力,使广大团员青年真正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一、职责范围1.支部书记(1)主持支部内的日常工作。(2)向支委和支部成员传达上级党团组织指示,向上级组织汇报支部的工作。(3)了解和掌握团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4)主持召开团的各种会议,研究、制定团支部工作计划,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和安排。(5)组织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并协助各支部委员开展好各项活动。(6)协助班长、班委搞好班内的各项活动。2.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好各项活动,提供新颖而又合理的建议。书记不在,代理团支部书记。3.宣传委员(1)根据上级指示,协助团支部书记开展宣传鼓动工作,组织好团员的政治学习。(2)组织宣传小组,及时报道本支部开展的各种活动及涌现的好人好事,并向上级宣传组织报送各种稿件。(3)组织好班内通讯小组、板报小组,负责系黑板报壁报的编写和对外宣传工作。(4)管理好支部内各种宣传材料,做好支部内各种报刊、杂志的分发和保存工作。4.组织委员(1)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团员的模范事迹。(2)向支委会建议发展新团员,并做好发展新团员的准备工作。(3)负责组织团章、党章考试,进行团活动纪律考试。(4)做好各种会议、活动的详细记录。二、考勤制度由组织委员负责实施并定期向支委会、团总支汇报。1.凡团总支的各种活动,包括各种会议,团日活动,团知识考核,以及上级要求的政治活动,均要考勤。2.对不履行请假制度,经常旷会,不参加团日活动的团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向团总支提出处理意见。三、考核制度1.支部内所有团员均有权对干部进行监督考核。2.考核标准除主要依据工作职责。3.每学期对干部进行一次考核,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公布结果,并利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帮助和提高。四、评优制度和处罚制度1.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切实可行的评优,评出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2.根据支部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处罚细则,对违纪团员进行处理。音乐系学生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系学生会是在系党总支和校学生会领导下,在系团总支具体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校系有关规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组织。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一)团结、引导全系同学,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共产主义教育,以培养社会主义“四有”人才为中心,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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