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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秩序,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公司各类安全工作会议。二、职责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派主管负责人主持会议。2、中心办公室负责中心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三、会议分类1、中心级安全会议:中心或中心指派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专题会议,政府有关部门及公司的安全工作会议等。2、部门级安全会议: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检验部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例会,事故分析会等。3、现场会议:在生产现场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现场经验交流会,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四、会议内容1、中心安全会议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贯标学习,前期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上级安全工作传达布置,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2、部门级安全会议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条例、中心、检验部、试验部、计量部规章制度宣贯学习,中心安全工作传达落实,事故案例分析等。3、现场安全工作会议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五、会议要求1、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考核。4、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1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有考勤,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5、中心应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中心安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级的安全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可以和其他会议合并召开。6、中心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记录下发,各部门要建立自己的会议记录,各部门部长应认真记录并交接班。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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