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新鹿花苑高支模监理实施细则
A.0.4新鹿花苑四期动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监监理理实实施施细细则则(高支模工程)(标准化格式文本)内容提要:高支模工程概况本工程特点、难点监理工作依据监理组织机构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工程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1、高支模工程概况1.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新鹿花苑四期动迁安置房(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地址:苏州市浒墅关经济开发区马涧路北,龙池路西工程造价:约为36000万元参建单位:苏州永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江苏赛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包单位)南京中哲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南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人防设计)苏州中正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跟审单位)苏州市建筑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勘察、基坑围护设计单位)本工程位于高新区马涧路北、龙池路西侧。本项目共包括多层住宅:2#-4#、8#、9#、10#、12#-15#、18#-22#楼,为1+5+阁楼层、框架剪力墙结构;1#、5#、6#、7#、10#、11#、16#、17#楼,为1+7+阁楼层、框架剪力墙结构;配电房:23#楼,1层、框架结构;配套用房:24#楼,2层、框架结构。地下车库,1层,框架结构;地下车库分人防及非人防部分,其中非人防车库顶板为预应力结构。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87770.35m2。建筑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4.900米~5.300米(85高程),室内外高差0.25米~0.30米。1.2、本高支模工程概况(未注明单位为㎜):本工程高大模板分非人防区域及人防区域,非人防预应力区域超过一定规模的梁有300×1550、300×2100、400×1200、500×1000、600×1000,板厚为250/300/400;人防区域超过一定规模的梁有:400×1400、500×1000、600×1200;支撑系统搭设高度4.8/4.9/5.7米。2、本工程高支模工程的特点、难点2.1、本工程高支模分部工程施工特点、难点:本工程地下室非人防区域为预应力顶板,板厚为250/300/400;整个地下室顶板超过一定规模的梁有300×1550、300×2100、400×1200、500×1000、600×1000、400×1400、500×1000、600×1200;支撑系统搭设高度4.8/4.9/5.7米。采用扣件式钢管支撑,梁底支架立杆间距≤700,横距梁宽+500,所有框架梁梁底增加立杆,立杆间距≤700,立杆顶使用可调顶托,托在主楞钢管下;所有现浇板立杆间距为700×700。特点、难点:本工程高支模部位面积较大、梁截面较大,板厚为250/300/400。(未注明单位为㎜)2.2、本工程高支模分部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重点:高支模系统应采用钢管支撑作立杆,不得使用竹木材料作立杆,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管材料搭设支撑。高支模系统的钢管支撑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高支模系统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审批流程须符合要求,并应进行专家论证。3、高支模工程监理工作依据3.1、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3.2、本工程施工合同、协议等资料。3.3、本工程《监理规划》。3.4、经批准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3.5、本工程适用的高支模工程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图集。高支模工程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及图集一览表表3.1序号名称编号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4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5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7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9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范JGJ300-20133.6、其他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关于加强施工现场钢管、扣件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2006)24号4、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4.1、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兼职或专职)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图4.1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框图5、高支模工程监理工作流程(用框图表示)5.1、高支模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程序:图5.1高支模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程序框图钢管、扣件等进场报验合格退场更换基层清理准备轴线复测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预埋、预留洞口检查模板安装、加固验收合格不合格整改混凝土浇筑木工跟班检查模板拆除5.2、高支模施工专项方案审批监理程序:高支模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企业技术和安全部门的公章才能报专家论证,经专家论证后,报监理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5.3、高支模搭设阶段的监理工作程序:5.3.1、施工单位应明确高支模系统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应在高支模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前向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将书面交底记录交项目监理部备案。5.3.2、高支模系统施工应按经审批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方案未经原审批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修改变更。5.3.3、支模立杆基础必须坚固,按设计计算要求严格控制支架沉降量。支架的压缩变形值或弹性挠度,不得超过相应的结构计算跨度的1/1000。立杆的支承面是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并应在平整、夯实后加设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垫块支承立杆。5.3.4、支模分段或整体搭设安装完毕,经企业技术和安全负责人或其书面委托人主持分段或整体检查合格,报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安装。5.3.5、高支模系统施工现场应搭设工作梯,作业人员不得从支撑系统爬上爬下。5.3.6、支模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模底下,并由安全员在现场监护。5.4、浇筑混凝土的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混凝土浇筑时,施工单位应派安全员专职观察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变形情况,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暂停施工,迅速疏散人员,待排除险情并经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人检查,报监理部同意后方可复工;监理部应指派监理工程师对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技术方案的实施和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监理备案。5.5、地基处理的监理工作程序:检查监理土方回填情况,检查回填土的土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规定,夯实的机械和回填厚度、夯实遍数是否符合要求,确保回填土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5.6、支架拆除的监理工作程序:5.6.1、拆除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一般是“后支的先拆,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由上而下;先拆侧向支撑,后拆竖向支撑”。拆除时不要用力过猛,拆下来的材料应整理好及时运走,做到工完场地清。5.6.2、模板的拆除对结构混凝土表面、强度要求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表4.5.2的规定。5.8、其他程序或流程:无6、高支模工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6.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相关标准的要求,本高支模工程质量目标确定为:合格,确保无安全事故。本高支模工程的检验及主要验收内容如下:高支模工程检验及主要验收内容一览表表6.1序号检验项目主要验收内容1地基回填土的土质,密实度2支架工程支架的排距和行距,剪刀撑的间距数量3模板工程截面尺寸,标高,轴线位置4预压后验收检查整体的稳定性,刚度6.2本高支模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点。高支模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点一览表表6.2序号项目控制点1施工单位资质要有相应的资质2高支模施工方案超出一定范围的必须有专家论证3地基处理要有足够的密实度和强度4支架搭设要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5模板安装截面尺寸和轴线位置6支架预压7混凝土浇筑过程的监测浇筑方法和浇筑顺序8支架拆除强度符合相关要求6.3、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6.3.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高支模工程所用进场材料和设备检查内容有:钢管、扣件等。6.3.2材料的见证取样:高支模工程监理材料的见证取样一览表表6.3序号材料名称要求抽检数量检验方法1支(构)材料随机抽取现场量测、见证取样送检2扣件按规范要求见证取样送检6.4高支模方案编制要求以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①搭设高度5m及以上;②搭设跨度10m及以上;③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④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⑤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以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①高度超过8m及以上;②搭设跨度超过18m及以上;③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④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对于设通道、通航的支架应做专门的设计与计算。6.5、高支模施工专项方案审查的监理要点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6.6、高支模搭设过程的监理工作要点高支模搭设的单位和个人的资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在搭设时施工单位要做好自检,监理应做好巡视检查。6.8、混凝土浇筑的监理工作要点混凝土的浇筑必须按预定的浇筑程序和方案进行,并随时观察支架的变形情况,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6.9、支架的拆除阶段监理要点支架的拆除需等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方可拆除,拆除顺序应符合规范要求。7、高支模工程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7.1、审查内容: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按要求需专家论证的是否组织论证并按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告,审查地基处理后的检验报告、支架搭设后的自查报告和高支模拆除的申请报告等;重点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方案中的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内容的完整性。7.2、复核内容: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特种人员作业上岗证;复核专项方案中的荷载计算书;复核地基处理的承载力、标高、平整度、排水等情况;复核支架的位置、间距、支构(件)的链接质量、扫地杆、支撑等的搭设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复核模板安装的位置、尺寸、标高等是否符合要求;复核支架拆模前结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试验报告是否达到拆模强度要求等。7.3、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方法:对未按照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搭设、使用或拆除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材料、构配件进场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支架搭设完成后未经检查验收而擅自进行预压或混凝土浇筑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备忘录、停工令等,报告业主,必要时报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监理工程师在日常的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轻微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整改并做好复查。7.4、旁站本工程高支模工程监理旁站内容主要包括:混凝土浇筑。7.5、巡视检查内容:对现场安全警戒情况,施工顺序、方法,搭设质量情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施工人员安全防护齐备,
本文标题:新鹿花苑高支模监理实施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08818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