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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743793480区环境保护税改革联席会议制度201X/X/XXxx市xx区环境保护税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为推进《环境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环境保护税(以下简称环保税)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一、主要职能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环保税改革工作,协调有关事宜;跟踪环保税运行情况,建立部门间关于纳税人经营、缴税、污染物排放、行业管理和标准等信息的共享机制,研究制定我区环保税实施办法、征管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确保环保税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提出我区环保税具体征收标准和是否增加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项目数的建议,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说明,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重大事项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区财政局、环保分局、税务局、住建局、农业局、工信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等10个部门组成,区财政局为牵头单位。区财政局主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环保分局、税务局主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主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区财政局主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税务局主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具体负责同志担任。三、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区环境保护税改革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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