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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来源:中国网一、充分认识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性加强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形成各学段纵向衔接、各学科横向融通、课内外深度融合、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的德育课程实施体系,建构起德育课程、学科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四位一体”的德育课程实施新格局,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立德树人目标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根植于学科的核心素养,紧密结合学科教学内容,使德育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和《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推进实施《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我厅组织研制了《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性加强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形成各学段纵向衔接、各学科横向融通、课内外深度融合、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的德育课程实施体系,建构起德育课程、学科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四位一体”的德育课程实施新格局,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立德树人目标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根植于学科的核心素养,紧密结合学科教学内容,使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融合,丰富德育载体,拓宽德育渠道,提高育德成效,实现全员育人、全科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的重要举措,对于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道德素养,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以学习落实《指导纲要》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一)提高育德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习实施《指导纲要》纳入教师培训计划,深刻领会《指导纲要》的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的意识,提高师德修养和育德能力。广大中小学教师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要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率先垂范,做好榜样,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将“传道”与“授业解惑”统一起来,关爱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二)深化课程改革。围绕一体化育人目标,树立一体化育人意识,采取一体化德育策略,统筹规划、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做好学段之间、学科之间和课内外实践活动的整合,建构具有地方特点和学校特色的德育课程体系。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把爱国主义教育有机融入各学段学科教学中,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广大青少年学生心中牢牢扎根,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加强党史教育,让学生理解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坚强领导核心。加强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将《宪法》作为中学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学生逐步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养成遵法守法行为习惯。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将传统文化中的仁爱、友善、诚实、守信等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加强劳动教育和创新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认识到劳动的价值,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引导学生深刻理解劳动、实践与理性、科学的重要关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三)加强研究指导。各级教研部门要加强学生德育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学生德育工作规律,为学校和学科教师实施《指导纲要》提供科学指导,切实做好跟踪研究与效果评估,及时培育、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引领带动全省学生德育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四)完善评价机制。建立对地方和学校德育工作第三方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地方和学校德育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教师教书育人“一岗双责”制度,教师德育工作和教学工作实行同步考核。建立以学生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并重的学生品德评价机制,将评价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三、加强对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实施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对《指导纲要》的学习和宣传,准确把握《指导纲要》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指导纲要》的核心要义,认真组织实施,鼓励基层首创,做到教学相长,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升。各市要选择确定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实验县(市、区)和学校,先行先试。学校作为学生德育工作的实施主体,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德育工作阵地和机制建设,不断创新德育工作方式方法,全面建构德育课程、学科德育、文化德育和实践德育“四位一体”德育工作新格局,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关于《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编制情况的说明一、编制《指导纲要》的必要性加强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统筹课程育人、实践育人和文化育人,是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各级教育部门以及广大中小学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学生德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呈现出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精神风貌。但是,还存在不少影响德育成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目标碎片化,各学段德育目标交叉错位、层次不清,缺乏有序性和完整性,不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二是内容抽象化,德育内容脱离学生生活实际,存在口号化、概念化现象,缺乏针对性和感染力。三是课程实施片面化,重视了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德育学科的主渠道作用,忽视和淡化了其它学科的德育功能;重视了德育理论与知识的传授,忽视了学生的德育实践能力的培养等。为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学生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指导纲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立德树人,突出“一体化”和“适应性”要求,使德育目标有序渐进、德育内容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形成各学段纵向衔接、各学科横向融通、课内外深度融合、符合学生认知规律和成长规律的德育课程实施体系,建构起德育课程、学科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四位一体”的德育课程实施新格局,将立德树人目标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根植于学科的核心素养,紧密结合学科教学内容,使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融合,丰富德育载体,拓宽德育渠道,提高育德成效,实现全员育人、全科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道德素养,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指导纲要》的整体框架和主要内容《指导纲要》分为德育课程实施指导纲要、学科德育实施指导纲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指导纲要和实践活动德育实施指导纲要。《德育课程实施指导纲要》统筹了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德育课程,将小学、初中、高中的德育课程目标、内容等进行一体化设计,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课程的内容目标,切实解决学段德育目标不清晰、课程内容简单重复等问题,增强教学活动和评价活动的可操作性,提高德育课程的主导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学科德育实施指导纲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14个学科,充分挖掘各学科蕴含的内在德育价值,强化学科核心素养与德育的契合,充分发挥学科优势,突出学科独有的育人功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指导纲要》以弘扬传统美德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宗旨,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为主要学习内容,突出齐鲁文化特色,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立德树人中的作用。《实践活动德育实施指导纲要》系统归纳了12个中小学学生实践活动类型,强化了活动的主题化、生活化、序列化设计,充分发挥实践活动育人的重要载体作用,拓展德育空间,丰富德育形式,增强学生的道德体验和道德实践能力。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指导纲要》外,《德育课程实施指导纲要》《学科德育实施指导纲要》和《实践活动德育实施指导纲要》的框架结构主要分为德育特点、德育范畴、实施建议和评价案例四部分。——德育特点。指学科(活动)特有的育人价值和教化功能;——德育范畴。指学科(活动)内容所蕴含的德育要素,强调学科核心素养与德育的契合;——实施建议。结合具体教学内容,对学科(活动)德育实施提出建议;——评价案例。根据德育特点、德育范畴,给出3-5个典型评价案例,供教师参考。三、预期达到的效果(一)建立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体系。《指导纲要》在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等方面充分体现“一体化”要求,纵向上,中小学各学段有机衔接、前后贯通、有序递进、符合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规律;横向上,挖掘各学科、实践活动所蕴含的德育因素,发挥其特有的育德功能,实现全科育人、全员育人。(二)指导实际教学。《指导纲要》明确了各学科德育特点、德育范畴、实施建议和评价建议,有利于教师准确把握教书育人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学科特点和优势,围绕育人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传道”与“授业解惑”的有机统一。(三)提高育德成效。实施德育课程一体化建设,将立德树人目标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根植于学科的核心素养,紧密结合学科教学内容,使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丰富了德育载体,有利于实现全员育人、全科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提高育德成效。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政策问答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4﹞4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和《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4﹞55号),推进实施《山东省中小学生德育综合改革行动计划(2015-2020年)》,2015年5月,省教育厅启动了《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的编制工作,历时一年,于近期正式印发。为使各级各类教育部门、学生、家长和社会全面、准确、系统了解《指导刚要》有关内容,确保《指导刚要》顺利实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1.《指导纲要》的研制过程《指导纲要》编制是一个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尽可能凝聚广泛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使其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一是深入开展调研。我们委托有关研究机构深入开展文献研究,对中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四门德育学科,中小学语、数、外等14个学科课程、中华传统文化课程实施指导纲要和实践活动课的开课和教学现状进行分析梳理,并进行实地调查研究,了解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中小学校的意见,吸收地方有益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听取来自教育部、有关省市党政及教育行政部门,中国教育学会、省内外高校、教育科研院所等专业研究机构、新闻出版及媒体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召集有关教育专家、教研人员和教师,集中征求意见。这里特别说明的是今年一月底,在郭树清省长的亲自关心支持下,我们将征求意见稿呈送了各位省委常委和副省长,省领导同志对《指导纲要》的指导思想、编辑体例、内容要求等方面都提出了重要的意见建议。还专门召开不同类型20余个座谈会,听取了部分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中小学校长和教师代表的意见。三是修改完善。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文件进行了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指导纲要》。不完全统计,先后有1000多人次为研制《指导纲要》付出了
本文标题:山东省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实施指导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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