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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监测中心站政府采购甘孜州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编制2018年8月2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9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8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1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42第七章评标办法···························48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583第一章投标邀请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委托,拟对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监测中心站政府采购甘孜州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5133202018000141。二、招标项目: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监测中心站政府采购甘孜州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项目。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一包,政府采购甘孜州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供应商一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8年8月16日至2018年8月22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4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9月5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9月5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九、开标地点: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3楼开标厅(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地址:甘孜州康定市新城州环境保护局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5390160130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邮编:610000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111881363传真:028-87793161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预算金额:21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21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6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5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实质性要求)本次采购的产品若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选取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清单范围的产品进行投标,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注:按照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一期发布的政府采购清单执行,但如果最新一期的政府采购清单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至评审环节开始之前正式发布的,则可同时执行最新一期和上期政府采购清单。6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7投标保证金金额:436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开具)。收款单位: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9902000267365930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8月29日17:00点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8履约保证金金额:采购合同金额的10%。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监测中心站交款时间:中标、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7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9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文件内容咨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11188136310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11188136311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8-87793103/87796339/87797837转886。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12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项目问题询问: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111881363标书售卖系统注册及网上报名询问电话:028-87793117、028-87797837转802标书售卖系统技术问题询问:徐先生028-83166773转734服务质量投诉:甘女士028-87793117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13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联系人:刘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28-87793103/87796339/87797837转882/725。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楼。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14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甘孜州财政局采监科。联系电话:0836-2834521。地址:康定市光明路9号。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8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16招标服务费按定额收取,服务费:25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17送样提醒/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有关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甘孜藏族自治州环境监测中心站。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4.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本文标题:水源地水质监测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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