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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加快解决城区国有土地棚户区项目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201X/X/XXxx区加快解决城区国有土地棚户区项目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为加快解决我区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遗留问题,根据要求,本着既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又要面向长远,有利发展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适用范围自2012年以来,经区政府批准未完成改造的棚改项目。二、规范征迁投资行为(一)区政府是棚改项目征迁责任主体,城区办事处是棚改项目征迁实施主体,区住建局牵头负责棚改工作的政策解释、业务指导和统筹推进。改造方案经区政府同意后,逐项目组建由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城区办事处、评估机构、测绘机构、法律服务等单位参加的工作组,依法推进征迁工作。(二)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棚户区改造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共同商定各项目改造意见及合作改造协议。区政府委托区住建局牵头的工作组对前期介入改造的房地产企业的经济状况、履约能力、社会信用、资质等级等进行综合审查。1、通过审查的房地产企业由区政府予以确认,并于收到“通过审查通知书”后10日内与xx市xx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共管帐户,缴纳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后,签订合作改造协议,并由实施主体将项目改造具体方案进行公示。合作改造协议分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住建局备案。(1)合作改造协议签订主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区政府授权区住建局、城区办、xx市xx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房地产企业签订四方合作改造协议,由该企业继续实施棚改项目。(2)协议主要条款包含但不限于[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棚户区国有土地就业计划遗留难题地区新项目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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