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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我市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要求加快服务业改革发展步伐,建设以商贸会展为主体功能的国家服务业中心。为使改革试点方案提出的主要目标、发展重点和试点任务落到实处,保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有序推进,明确责任分工,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发展重点(一)突出商贸会展的主体功能和龙头带动作用。1.努力构建“会展之都”。精心打造广州(琶洲)国际商务会展核心功能区及流花会展功能区、白云新城国际会议功能区,积极支持举办国际和全国重要会展。大力发展会展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位于亚洲和全国前列的专业品牌展览,扶持一批服务水平高、经营规模大、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会展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广交会的龙头带动作用和中博会、广博会、留交会的品牌效应,培育壮大一批自主品牌展会(市经贸委牵头,市会展业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区、县级市政府配合)。加强国际品牌展会建设,引入国际知名展会和企业,到2012年,争取培育1个以上排在世界前列或排在国际区域前列的专业展会,培育2个-3个国家级国际经贸展会,国际性展览占比提升到60%(市外经贸局负责)。全市展览规模保持10%的增幅,专业性展览占比超过80%(市经贸委牵头,市会展业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有关区、县级市政府配合)。2.全力打造“网络商都”。鼓励百货公司、连锁超市、专卖店开展网上零售业务,构建网络营销渠道。形成健全、规范的电子商务网络体系,在线支付、物流配送、信用服务等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较为完善,形成良好的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推广应用环境。鼓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网上专业店服务。促进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提升商贸业标准化、组织化和智能化水平。力争到2012年,流通领域广泛应用电子商务,网络购物渗透率进一步提升,年交易10亿元以上的专业市场全面应用电子商务(市经贸委、科技和信息化局、外经贸局负责)。3.精心建设“购物天堂”。在珠江新城、白云新城、白鹅潭地区、番禺新城(长隆——万博——汉溪区域)等区域规划新建高端商贸集聚区,引进世界零售巨头,聚集时尚商品和国际品牌。打造广府文化、西关文化、长隆生态景观、南沙滨海湿地等商贸旅游区,铸造“千年商都”新名片。优化提升天河路、北京路、上下九路、环市东路等知名商圈,增强综合服务功能。重点推进广州白云万达广场、万菱汇、太古汇广场、西城都荟、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高德置地四季MALL(商场)、太阳新天地广场等在建或拟建大型商贸项目(市经贸委牵头,有关区政府配合)。4.做大做强“广州价格”。重点建设塑料、金属、粮食、石化、煤炭、化工、木材等7个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立大宗商品交易价格指数编制与发布机制,推进批发市场群的园区化升级改造,拓展电子交易和结算功能(市经贸委牵头,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物价局配合)。大力吸引跨国公司总部、品牌销售公司和采购中心集聚,增强“全球采购,广州集散”功能(市经贸委牵头,市外经贸局、科技和信息化局配合)。5.积极培育“展贸龙头”。支持会展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控股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专业会展企业(市经贸委牵头,市外经贸局、国资委配合)。推动商业龙头企业规模化、连锁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市经贸委牵头,市科技和信息化局配合)。吸引大型商贸总部、交易中心和分销中心落户广州(市经贸委牵头,市外经贸局配合)。力争到2012年,培育发展3家-4家百亿级商贸企业(市经贸委负责)。(二)强化金融、物流、信息和总部经济等四大产业服务功能。6.加快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加强金融功能区建设,将珠江新城——员村金融商务区、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现代化金融总部基地和产业金融创新基地,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集聚发展(市金融办、天河区政府、萝岗区政府牵头,市规划局、国土房管局、土地开发中心等单位配合)。大力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打造证券市场“广州板块”,到2012年,广州市上市企业争取达到100家。积极发展期货市场,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中期票据等筹集资金。推进金融市场、金融组织、金融产品等改革创新试验,争取设立科技发展银行、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航运金融发展基金。大力推进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发展科技保险、会展保险、物流保险等保险业务,为产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与资金支持。指导协调有关区县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市金融办牵头,有关区、县级市政府配合)。力争到2012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市金融办负责)。7.推进亚洲物流中心建设。依托白云国际机场和广州港,打造大型国际化物流枢纽,做大做强空港经济和海港经济(市发展改革委、广州港务局牵头,市交委、白云区政府、黄埔区政府、花都区政府、南沙区政府、广州海关配合)。推进广州港与内陆省市合作共建无水港,拓展南沙港区集装箱疏运网络,实现海陆空多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广州港务局负责)。力争到2012年,广州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4.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450万标箱(广州港务局负责)。8.打造枢纽型国际化信息港。打造国家软件产业基地、信息产业基地、网游动漫产业基地、数字家庭应用示范产业基地和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国家移动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程,壮大移动互联网产业,到2012年,培育3家-5家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品牌。培育数字社区、数字家庭及相关服务,打造智能交通信息服务产业加快推进三网融合,推广物联网的应用。力争到2012年,全市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8%(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外经贸局、交委配合)。9.建设亚太地区“总部经济之都”。加快推进珠江新城中央商务区建设,启动并推进花园城市广场项目建设,提升环市东路、东风路和沿江路商务区的能级,到2012年重点建设2个-5个有影响力的总部企业示范基地(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区、县级市政府配合)。鼓励、吸引和培育航运、航空、研发、节能、人才等新兴服务业总部企业集聚发展。制定出台总部企业认定条件、标准和奖励补贴办法,组织认定一批总部企业,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总部企业给予奖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财政局、经贸委、外经贸局、金融办配合)。广州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如下:指标单位2010年实际2012年2015年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亿元6465810011700—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61636570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50525560进出口值亿美元103812101525—服务贸易占进出口总值比重%1617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447652008000—连锁经营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606265—(2010年指标为快报数,其中,连锁经营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值,根据2009年值预测所得,实际数待省核定)(三)打造珠江新城等九大现代服务业核心功能区。10.重点建设九大现代服务业核心功能区。越秀区北部建设成为核心产业功能提升区(越秀区政府负责);珠江新城——员村地区建成国际一流的中央商务区(天河区政府负责);琶洲地区建成国际会展商务区(海珠区政府负责);白鹅潭地区建成“广佛之心”和国际商业中心(荔湾区政府负责);白云新城建成宜居新城和文化商贸新区(白云区政府负责);广州南站地区建成珠江三角洲对外展示窗口和商贸交流平台(番禺区政府负责);空港经济区建成现代化空港都会区(白云区政府、花都区政府牵头,市交委、萝岗区政府、从化市政府等配合);海港经济区建成国际性物流枢纽(广州港务局牵头,市交委、黄埔区政府、番禺区政府、南沙区政府、萝岗区政府配合);黄埔临港商务区建成航运商务服务与历史文化旅游互动的特色商务区(黄埔区政府牵头,广州港务局配合)。(四)加强服务业载体建设。11.规划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出台我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意见,制定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条件和标准。着力建设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争取省的政策、资金、用地支持;重点规划建设首批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按照“一区一特”思路,加强市区联动,建设一批特色服务业集聚区(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有关部门及各区、县级市政府配合)。二、试点任务(一)探索形成开放竞争的服务业市场机制。12.深化公共服务领域改革。加大民办教育引导和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托中新广州知识城和南沙穗港澳合作示范区,探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教育合作办学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市教育局牵头,南沙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配合)。全面完成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培育一批适应市场经济的文化市场主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鼓励民间资本在区域卫生规划指导下参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并对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政府购买(市卫生局负责,市规划局和各区、县级市政府配合)。13.推进产权市场改革创新。按照“市场化运作、规范化发展、多元化经营、制度化监管”的原则,将广州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有核心竞争力、重要影响力的金融市场平台,为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非上市企业股权流转、中小企业投融资以及文化产权、农村产权、林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社会公共资源等各类物权交易提供服务(市金融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监察局、财政局、国资委、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农业局、环保局、知识产权局、科技和信息化局、林业和园林局、文资办、法院,广州交易所集团配合)。探索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研究出台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政策。加强国家专利技术(广州)展示交易中心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发展(市知识产权局牵头,市金融办配合)。14.加快国有服务业企业改革发展步伐。贯彻落实《关于利用资本市场促进我市国有企业做强做大的意见》(穗府办函〔2010〕101号),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步伐。加强董事会建设,制定出台《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试行办法》等规范董事会运作、外部董事及职工董事管理、董事会报告事项、董事会及董事评价制度的“1+4”文件,全面推进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服务业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工作。鼓励已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开展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重组,打造服务业龙头企业(市国资委牵头,市金融办配合)。15.优化民营服务企业发展环境。贯彻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穗字〔2010〕15号)和配套试行文件,突出破解民间投资准入难、民营企业融资难和用地难问题(市经贸委牵头,市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拓宽民营服务企业融资渠道,推动民营服务企业通过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规范发展融资担保机构,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股权投资机构、融资担保机构面向民营服务企业开展业务(市金融办牵头,市经贸委、工商局配合)。(二)探索形成与国际接轨融合的高端服务产业体系。16.加强与港澳的产业和规则合作。全面贯彻《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率先探索落实CEPA(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配套政策、体制机制和行业规则,重点推进现代服务业合作(市港澳办牵头)。2010-2012年,签订和组织实施广州香港文化创意产业合作框架协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港澳办配合)。推进南沙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广州南站穗港澳现代服务业合作先行先试区、白云粤港澳台流通服务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加强穗港澳在合作办学、医疗合作、通关便利化、旅游区域合作等重点领域取得新进展。联合构建穗港贸易投资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大通关信息平台、世界级会展基地和金融创新区(白云区政府、番禺区政府、南沙区政府负责)。推进广州营商环境和做事规则与国际接轨(市外经贸局牵头,市港澳办等市有关部门配合)。17.提高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大力发展金融、信息、供应链管理等领域的服务外包,推动外包业务向价值链高端环节发展,着力优化服务贸易结构。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着力引进服务业跨国公司总部及其投资中心、研发中心等战略性资源。鼓励服务出口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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