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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化管理主要问题及工作要求一、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培育指导及推荐1、主要问题:创建申报不及时。拟申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在截止日前甚至截止后才匆匆向各市州及辖市区质监站申报,没有足够的准备和整改时间;创建项目标准不高,各市州质监站对申报项目申报创建项目把关不严、指导不足、跟踪落实不够,创建项目准备不足、问题较多。往省站推荐、汇总时没有复查质量、核实进度。一、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培育指导及推荐2、主要要求和建议一是把握好5个时间节点;(1)首次申报时间点。有创建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意向并具备相应条件的项目,建议施工单位在主体结构三层前向当地质量监督机构(县市区、市本级)提出书面申报要求,建议比《细则》要求的主体施工30%前的要求适当提前,为自己留足整改完善时间,以提高申报复查通过率;(2)再次申报时间点。《细则》没有具体规定,建议各市州要求拟申报项目早报,有利于质量过程控制;一、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培育指导及推荐(3)初审时间点。当地质监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改进要求,报市州质量监督机构确定为本市州创建项目、登记建立创建档案并及时录入湖南省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4)推荐时间点:一是县市区向市州质监推荐,二是市州质监站向省站推荐(每年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前),二者时间差应留足,建议1个月以上。一、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培育指导及推荐二是特别提示:严格推荐截止时间。向省质安监总站提出申请复查的截止时间(每年的5月15日和11月15日前)是对市州质监机构向总站推荐的时间要求,不是企业申报截止时间要求。留足创建准备时间。施工企业向当地质监机构申报与市州监督机构向总站推荐及总站组织复查可能存在0-6个月的时间差,因此,各市州质监机构应对本市州及所辖县市区项目申报时间做出进一步细化规定,明确合理的申报时间,既要防止企业有意过晚申报、逃避审查,也要为项目留足准备和整改完善时间;一、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申报、培育指导及推荐二是特别提示:加强检查指导。为提高创建质量和复查通过率,建议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在向上一级监督机构推荐前,多加强督促、指导,尤其是对于第一次提出申报创建的企业和项目还在犹豫、还不知道怎么做,更需要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说服、悉心指导、严格要求。要严防否决项: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综合评价审批表表1项目名称工程性质房屋□建设单位质量目标市政□施工单位形象进度第□次评审监理单位规模序号评价项名称核查情况一否决项核查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之一的,予以否决:1、现场地基基础承载力、单桩承载力等是否存在不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检测方法及检数不符合检测规范要求等情况。是□否□2、主体结构是否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或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等性能检测项目不合格。是□否□3、楼(屋)面板、墙体等存在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裂缝或渗漏。是□否□4、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或安全事故、因质量问题处理不当引发社会影响恶劣事件、因违法违规被处罚或公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等其他情形是□否□5、评价项是否出现一个C类是□否□二综合评分情况核查评价项名称评价得分(1)权重(2)加权后得分(3)=(1)*(2)基础保证条件标准化0.15质量管理标准化0.25工程实体质量标准化0.60合计得分1.00三综合评价情况评审专家组综合评价意见:该项目出现项否决项,综合评分分,经专家组综合评审,建议该项目此次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质量等级评为级。评审专家(签字):日期:四审批情况审批意见:审批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字):审批日期:说明:评价得分85分及以上的为A类、70(含70)-85的为B类,不足70分的为C类。A类为一次性通过获得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资格,B类经整改并复查合格的,可准予评定为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C类为否决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资格;第十八条在施工、监督抽查、考评或考评复查过程中发现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摘牌并及时向社会公示:•(一)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二)试块标准养护及同条件养护条件、高程及轴线等基准控制点或线的设置等质量基本保证条件不满足要求的;•(三)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与现场实际不符,未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未组织验收的;•(四)未建立可视化样板引路制度或未按经验收的样板组织技术交底、施工和验收的;第十八条在施工、监督抽查、考评或考评复查过程中发现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摘牌并及时向社会公示:•(五)经承保机构或其委托的质量风险控制机构评估不合格,存在较大质量风险的;•(六)涉及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室内环境等性能检测项目不合格、检测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检测方法错误或检测报告失真的;•(七)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因质量问题处理不当造成群众集体上访或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恶劣事件的,或因严重工程质量问题被举报并经查实的;第十八条在施工、监督抽查、考评或考评复查过程中发现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摘牌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八)因严重工程质量问题被举报并查实或受到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或记录严重不良行为的;•(九)发生重大危害市政管线事故的;•(十)施工质量标准化评价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十一)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评分不合格的。二、质量基础保证条件标准化质量基础条件标准化保证项核查表表2项目名称形象进度序号核查内容及扣分标准应得分核查评分扣分情况实得分1未依法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的,扣10分/项102现场施工用图或重大设计变更未加盖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没有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设计专篇的,扣15分/项,设计专篇深度不足、未经图审的扣2分/项。153总建筑面积1万m2以上未设置砼标准养护室(箱)的扣15分,标养室面积、养护条件、试块留置(含标准及同条件养护、拆模试块)、标识及管理等不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的,扣2分/(项·次)。154现场无施工样板的扣15分,样板存在错误做法的扣3分/处,无视频交底设备扣5分,未对相关施工及质量管理人员、班组可视化交底记录的,扣2分/人(班组)。155现场未规定配置必要的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的扣2分/项56原材料、预拌砼、预制构件等主要建筑材料未进行进场检验、检验不合格、检验数量不合规定的扣5分/项,未建立进场检验台账的扣1分/项157涉及结构安全、建筑节能、主要使用功能等性能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数不符合检测规范要求的,扣5分/项158现场施工安全隐患明显,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安全文明施工差的,扣2分/处。109合计评价情况1:评价得分计算:评价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2、类别评价:评审专家(签字):日期:说明:1、实际尚未发生的不计分;2、类别:本表评价得分85分及以上的为A类、实得分1项为0或评价得分为70(含70)-85的为B类,实得分2项及以上得分为0或本表评价得分不足70分的为C类。二、质量基础条件标准化•1、主要问题:•一是现场没有标养室或形同虚设,同条件养护或拆模试块未按要求留置,混凝土试块造假或管理不善、不送检但能提供检测报告等现象突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对于混凝土强度心中无数。二、质量基础条件标准化•1、主要问题:二是部分检测试验室(含预拌混凝土内设试验室)人员设施配备不全、标养室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甚至部分检测单位、检测人员胆大妄为检测不合格敢出合格报告、不做检测敢出假报告等已成行业公开秘密;工程隐蔽后发现钢筋、接头质量、混凝土试块强度等送检不合格再找检测单位“了难”而检测单位知情不报已成行业潜规则,部分监督机构或监督人员却浑然不知或揣着明白装糊涂等。二、质量基础条件标准化•1、主要问题:•三是材料进场检验和见证取样送检形同虚设;如预拌混凝土进场检验缺位,坍落度过大、随意加水等现象突出,钢筋接头等见证取样送检(二)质量基础条件标准化•1、主要问题:•四是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一方面,部分新建管理人员(施工技术质量人员、监理甚至质量监督人员)对专业知识不熟、对设计、标准尤其是新标准不熟,对工程质量基本要求一问三不知;另一方面,民工素质比较整体低下;二、质量基础条件标准化•1、主要问题:•五是任务书、设计专篇、专项治理方案、监理细则等基本的东西流于形式或没有,各方对于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到底治理什么?没有进行系统清理;怎么治?治到什么程度?谁负责?没有系统进行策划、没有采取对应的技术、管理及合同措施;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得不到有效落实情况,如防裂钢丝网、窗台设置、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满挂钢丝网、抗裂放射钢筋设置等;二、质量基础条件标准化•2、主要要求和建议:加强涉及结构安全混凝土试块管理和质量检测的监管力度:•(1)施工现场标准养护室设置及管理;市本级5000m2以上、县区10000m2以上的项目都要求设置标养室(箱),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现场质量监督员要加强对市本级、县区检测实验室(含预拌混凝土内设试验室)标养室、试块及试件检测过程管理的延伸监督力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提出整改要求及追责二、质量基础条件标准化•2、主要要求和建议:加强涉及结构安全混凝土试块、主要使用功能检测的管理和质量检测的监管力度:•(2)试块留置及管理:标准养护、同条件养护、拆模试块的留置数量、标识、养护条件、养护时间、见证取样送检、试压及压后试块的留置及处理。二、质量基础条件标准化•2、主要要求和建议:加强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培训,切实提高人员素质:•(1)年内争取针对性地组织几期以建设、施工、监理等企业及其质量部门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质量监督工程师及和在建项目一线技术、施工、质量、监理等骨干人员为主要对象的培训班,时间允许的话,组织到好的示范观摩工地去现场观摩学习,主要内容就是钢筋、混凝土、砌体等工程新的规范要求、需要治理的主要质量问题及对策,率先提高骨干人员的素质并充分发挥其领导作用。•希望市州质量监督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也积极行动起来,举行各种形式的学习和观摩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和争优创先氛围,掀起一个学规范、学标准、学示范的热潮。二、质量基础条件标准化•2、主要要求和建议:加强管理人员及技术工人培训,切实提高人员素质:•(2)加强样板引路。争取明年上半年出台《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实施细则》,在施工现场全面推行样板引路制度,一是建立施工样板,树立实体标准,解决施工、验收无标准可参照问题;二是以此为基础对一线技术质量管理人员、班组长和技术工人进行现场质量意识、工艺水平等方面的强化训练、交底,快速、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岗位成才,解决一线人员素质偏低的问题。《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实施细则》草稿摘要•1.2本细则中的住宅工程样板引路,是指住宅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共同参与,针对涉及安全、节能和主要使用功能、易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质量通病)的分部分项工程设立施工样板,并将验收合格的施工样板作为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大面积展开施工的参照标准。•样板引路工作应涵盖《住宅工程样板引路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施工样板的设立和验收、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展开大面积施工前的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的相符性检查的全过程,并应符合《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DBJ43/T306—2014)、《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湘建建函〔2014〕73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其它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引用图集等相关规定。《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实施细则》草稿摘要•1.3本细则中的施工样板,是指在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前提下,在分部分项工程大面积展开施工前而设立的、将完整成品施工工艺用全过程工序层层外露的方式分解展示的样板工程。施工样板可设置在建筑物实体上。•1.4本
本文标题: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常见问题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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