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思品8.2严守法律11
严守法律一、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为什么要对王某给予刑事制裁(处罚)?一方面可以及时制止他们继续犯罪,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另一方面也可以遏制其他犯罪行为,对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起到警戒和震慑作用,使他们悬崖勒马,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2003年6月省高级人民法院王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某进行刑事处罚主要依据哪部法律?对罪犯的处罚叫刑事处罚或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刑罚只能由()代表国家依法判处•刑罚是一种最()的强制方法•刑罚只对()适用C、严厉B、犯罪分子A、人民法院刑罚特征CBA•主刑•附加刑刑罚的种类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刑罚的种类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行动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的一种刑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短时间内人身自由,并强制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期限一般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一种短期自由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由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最高有期徒刑为20年。(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执行。)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剥夺自由刑中最严厉的一种,必须附加政治权利)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极刑)刑罚之——主刑•主刑•附加刑刑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使用)主刑只能独立运用,不能相互附加并用。附加刑既可作为主刑的附加刑适用,又可独立适用。•刑罚——国家惩罚犯罪的强制手段二、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放火、贩卖毒品、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4、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对于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刑事责任年龄刑法所规定的年龄,是指实足年龄。实足年龄以日计算,例如,已满14周岁,是指过了14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才是已满14周岁。例如,甲1990年1月1日出生,其必须在2004年1月2日才属于已满14周岁,在2004年1月1日这天,仍然属于未满14周岁。法律的功能是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三、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三、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1、当遇到不法侵害时,要运用自己的智慧,采用灵活的方法,沉着对付。2、当公安、司法人员向我们调查有关案情时,应该主动协助调查,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情况并敢于指证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等。3、他人受到不法侵害时,就劝其及时报案;保护好作案现场,保留证物等。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1、不良动机是产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2、青少年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6、文化糟粕的影响。3、家庭的影响。4、学校教育的漏洞。不懂法、不知法,也就谈不上遵纪守法,这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5、社会影响也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原因。判决书本院认为,被告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应从重处罚。本院依照《法》第383条第一款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犯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年×月×日人民法院刑
本文标题:思品8.2严守法律1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15273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