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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差异对照表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条款新个人所得税法旧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二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九条第一款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如下修改:条款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3500元。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说的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000元。第二十七条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是指每月在减除20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数额的费用。第二十九条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2800元。三、新、旧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对照表新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旧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1不超过500元的不超475元的5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102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1512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2037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超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25137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30337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35637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58375元至70375的部分4010375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70375元的部分4515375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四、新、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税率对照表新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旧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含税级距不含税级距1不超过15000元的不超过14250元的501不超过5000元的不超过4750元的502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107502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超过4750元至9250元的部分102503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2037503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超过9250元至25250元的部分2012504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3097504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超过25250元至39250元的部分3042505超过100000元的部分超过79750元的部分35147505超过50000元的部分超过39250元的部分356750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五、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1.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入库,均应适用税法修改前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六、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合伙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应适用税法修改后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七、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八、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规定执行。
本文标题:个人所得税法新旧差异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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