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财政/国家财政 > 县招商局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自查报告
编号:782378554县招商局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自查报告201X/X/XX县招商局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自查报告县财政局: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XX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XX省人民政府令第52号)和《XX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武政办发[2016]158号)及天财发[2016]66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对我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总如下:一、清查原则(一)产权归谁,由谁填报的原则。(二)实物为主,价值为辅的原则,价值不清的可以只填数量不填价值。(三)零申报原则,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司)都应上报清查情况,单位实际未出租出借的,也应以零填列上报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自查表。二、清查范围(一)本次专项清查范围为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二)单位房屋已经竣工,但尚未决算验收及尚未移交投入使用的房屋出租出借情况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之内。(三)经批准的临时建筑,以土地、资金入股等方式取得的房屋出租出借情况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之内。(四)清查登记的基准日为2016年8月31日。此基准日之前单位出租出借房屋都应如实填报。三、清查内容出租出借房产权属、座落、位置、楼层、结构、修建时间、建筑面积、资产入账情况、账面价值、招租方式、租赁期限、租金收入、收入去向、是否足额收缴、是否审批、是否签订租赁合同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并填报XX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自查表[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县招商局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情况自查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17433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