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谁都不能剥夺我们的受教育权 (1)
谁也不能剥夺我们的受教育权政法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100411班2010041142号龚丽琴课前思考:1.什么是受教育权?2.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的规定有哪些?3.在生活中遇到侵害我们受教育权的行为,我们该怎么办?4.侵犯中学生受教育权的现象有哪些?5.怎样理解受教育既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6、中学生怎样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1.什么是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2.我国对公民受教育权的规定有哪些?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豆豆家在农村,哥哥高中毕业,姐姐四年级时辍学,豆豆很喜欢读书,但是在豆豆读完六年级的时候,父母就不让她读了,父母说女孩读那么多书也没用,豆豆很难过,她就去找了老师,在老师的帮助下,豆豆终于可以上学了,她做梦也没有想到还有书读。豆豆的学校,就根据学生的考试分数,把学生分别编进快班和慢班。豆豆由于几分之差被分到了慢班。一向活泼好强的她,现在变得终日郁郁寡欢。她觉得很孤独也很委屈,有一天她在街上,她看到一间网吧,在强烈的好奇心的驱使下,她进去了。这是她首次接触电脑,这个玩意儿对于她来说太有意思太神奇了。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她可以结交网友,可以玩网络游戏。从此她就一发不可收拾,为了晚上跑出去上网,她经常爬宿舍围墙,还编造各种理由来骗老师,让老师给她开请假条以便溜出去上网。不出一个月,她就被班主任发现了,班主任多次教育她都不见起色,最终报告了学校领导,校长决定开除她的学籍。回到班里,豆豆跟同学说:“反正学校没有权利开除我,我想咋样就咋样。”想一想•父母的行为正确吗?为什么?•假如你是豆豆,除了可以求助老师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吗?•你们学校有这种分快慢班的现象吗?对此,你是怎样看的?•学校能开除豆豆吗?•豆豆跟同学说:“反正学校没有权利开除我,我想咋样就咋样。”请你评判一下她的这句话。不正确,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父母的行为正确吗?为什么?豆豆在老师的帮助下,终于可以上学了。假如你是豆豆,除了可以求助老师之外,还有什么办法吗?3.在生活中遇到侵害我们受教育权的行为,我们该怎么办?非诉讼方式:①与侵权人进行协商交涉②寻求学校老师、亲戚、朋友的帮助③向教育局、妇联、当地政府、媒体等有关部门反映诉讼方式: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你们学校有这种分快慢班的现象吗?对此,你是怎样看的?第五十七条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①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②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③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④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学校可以开除豆豆吗?——不可以,因为宪法赋予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公民的这一项权利。回到班里,豆豆跟同学说:“反正学校没有权利开除我,我想咋样就咋样。”请你评判一下她的这句话。——不正确。虽然宪法赋予公民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公民的这一项权利。但是公民也要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受教育既是一项权利,又是一项义务。受教育既是一种权利又是一种义务?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怎样理解多个人来说:受教育权是人全面自由发展的前提,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对国家来说:受教育权又是公民的一项义务,教育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教育,同样是关系到这个国家、民族发展的根本。教育是促进科技发展、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物质力量。公民要履行受教育的义务,用自己的知识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假如你是豆豆,该如何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上学机会呢?中学生怎样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①按时入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③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第十一条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第十四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第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某校为了减少学生的洗梳时间,竟要求全校女生将长发剪短。李静非常心疼自己留了六年的长发,坚持不减,结果学校将她拒之门外。据此回答1—2题:•1、学校的做法()•①有利于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②违背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③符合宪法关于教育权的规定④侵犯了李静的受教育权•A①③B②③C①④D②④2.针对学校的做饭,李静可以采取的解决问题的措施有()•①与学校协商解决②告诉爸爸妈妈,到校与校长大吵大闹③将学校告上法庭,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④找人将校长扁一顿•A①④B②③C①③D②④
本文标题:谁都不能剥夺我们的受教育权 (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17870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