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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结课论文论文题目:我国风险投资分析学生姓名:程跃学号:20132435年级:13级国贸(1)班任课教师:马明娟目录一、中国风险投资业存在的问题二、我国风投存在的问题三、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对策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本文对中国风险投资的现状进行探讨,发现我国风险投资业在2007年迎来快速发展的转折,在风险投资的分布、退出方式等都出现新的趋势。但国内风险投资机构依然低迷,外资主导的问题依然不变。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渠道仍要进一步拓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要继续推进。而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则必须抓住《有限合伙法》出台的机遇,进行创新。种子期项目融资不足和专业人才匮乏,有赖于政府进一步解决。关键词:风险投资现状问题对策一、中国风险投资业存在的问题:1、政府资金比例过高,民间参与不足由于体制和观念上的原因,中国风险投资机构从一开始就采用了“国办官管”的模式。现在从事风险投资的企业,主要由银行、财政和科技部门建立的风险投资公司,而由企业、私人等民间资本建立的风险企业很少,主要靠政府资金兴办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风险投资公司,这种模式不能适应风险投资的特点和运作规律,无法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也就无法实现风险投资的预期目标。2、风险投资企业规模小、数量小和资金实力不强据有关资料统计,到1999年上半年,我国已相继成立了92家风险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为74亿元人民币,但真正投入的只有10%左右,这些机构的风险投资仅占高科技企业融资额的3%左右,这表明我国的风险投资对高科技产业的支持力度还不够,没有起到推动我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政府和社会对风险投资的认识不足,导致其面临多种障碍。基于上述原因,尚难以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起到明显的作用。因而,只能支持一些投资少,风险低的短平快项目,受规模实力的限制,无法进行组合投资、平衡投资来分散风险,缺乏抗风险能力,资金难以快速滚动发展。3、风险资本严重不足,融资渠道狭窄不畅受金融严格管制影响,风险资本来源单一;加上国家投入不足,资金来源问题始终是困扰风险投资机构的大问题。从融资角度看,难于融资是因为难在体制和机制上,而不是在缺乏资金上。4、缺少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风险投资不同于一般的股权投资,投资的目的不在于长期持有企业股权获利,而在于获取资本转让时高额的投资收益。可以说,没有风险资本的退出渠道就没有风险投资。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主要是:公开上市、企业购并、股权回购和企业清算等形式。其中股票公开上市是风险投资项目最理想的退出方式。股票市场在股权流动、风险分散和价值评价等方面的作用,是其他形式不可替代的。目前中国证券主板市场门槛太高,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和交易,对于刚刚处于扩张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障碍,也与风险投资通过股权转让一次性撤出实现投资回报的特性相矛盾。故推出二板市场已成为风险投资发展的突破口。5、风险投资人才稀缺风险投资是一种风险极大的特殊的投资活动。如果没有一批具有充分专业知识和经营技能的职业风险投资家,没有将风险投资家的责任、利益与项目运作的成败和收益紧密挂钩的激励体制,没有能够有效制约风险企业家的约束机制,风险投资活动是不可能成功的。由于中国的风险资金绝大部分是政府背景,经理人的选聘没有市场化,又缺乏对经理人员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其次,由于经理人员的工作经验加上信息沟通手段缺乏等制约因素的影响,从而容易造成好的项目擦肩而过,投资的项目风险高,导致失误的局面。6、风险项目缺乏目前,我们已有100多家风险投资公司,风险资金已有40多亿元,有机构又有钱,就是苦于找不到好项目。二:我国风投存在的问题1、风险投资机构规模偏小与投资风险控制能力弱。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风险投资机构的规模在总体上尽管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仍然存在规模偏小的问题。风险投资机构管理的资金规模偏小,不利于其进行投资风险控制。投资机构所能进行的投资项目数目较小,不仅很难进行分散组合投资和控制投资风险,也难以对有关投资项目进行后续投资和再融资。另外,风险投资机构管理资金规模过小,也使其无力对极具发展潜力的较大投资项目开展投资活动,从而造成投资能力薄弱、抗风险能力差,甚至投资项目选择受可支配资金缺乏的严重制约。我国的风险投资只有20多年发展历史,总规模已超过500亿元人民币,风险投资机构也已达600多家,说明我国的风险投资发展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总体说来,我国对风险投资的资金需求还有很大的缺口,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投资对政府提供资金依赖程度还很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仍然非常低;绝大部分高科技型的创业企业仍得不到充分的资金支持。规模偏小我国目前单个风险机构的资金规模与风险投资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鉴于此,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拓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渠道,增加我国风险投资的资金总规模和单个机构的资本额。2、融资渠道不通畅国内缺乏成熟的机构投资者国内的融资渠道仍以银行贷款为主,内资兵散粮少,游击战术。国内风投太过依赖政府方面的资金支持,民间资本进入风投领域存在很多制度障碍和法律制约。目前融资渠道狭窄,投资资本单一,风投的主体是政府,资金来源主要集中于政府财政专项拨款和金融机构贷款。在风险投资机构没有真正市场化的背景下,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行为极易受政府政策的影响,演变成政府行为。在西方发达国家中,风险投资资本的构成呈多元化分布。机构资本和产业资本是目前美国风险投资资本的两大来源,美国的风险投资行为是市场投资行为我国风险投资资本的构成形式单一,风险投资行为政府行为浓厚。这对正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技术创新活动的不断深入,这种投资模式不可避免地暴露出诸多不合理性和不可行性。与此同时,这种投资模式不仅不利于投资风险的分散,也制约了我国风险投资业的进一步发展,影响了科技产业的发展和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再者。资本市场是关系到风险投资入口和出口的重要支撑环境。而目前我国对各类企业和机构通过资本市场向社会募集资金的控制非常严格,以各种基金形式存在的机构投资者一般也不愿意向风险投资机构注资,这都直接制约着风险投资获得稳定可靠的资金支持。创业板缺少能长期持股的基金投资人。市盈率过高,企业开始急着赶上创业板的IPO快车,融资后忙地大规模扩张。要知道,IPO不是提款机。3、有限合伙人对基金管理的干预问题在目前的发展阶段国内的风险投资有很多中国特色。在国内,人民币基金的风投来源主要为国有保险、社保、企业年金等,但整体来说,风投资金来源比较少,起步相对来说也比较晚;另外,国内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管理的热情很高,尤其是第一代创业家和企业家,他们对资金的控制欲望很强,也比较倾向于快进快出,往往用做实业的眼光来看待资本运作。而在接受风投资金的方面,由于本土风投刚开始发展,规模还不大,能拿到投资人的钱还不容易,所以在有限合伙人投资意愿的影响下,只要风投愿意给钱,很多条件都可以谈。在专业的风投人才上,国内还存在人才短缺的问题。金融危机以来,培养拥有国际经验和熟悉本国文化的高端私募基金人才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都知道风投钱景好,要为基金募集资金却很困难,中国市场不差钱,差的是观念。由于是“私募”,那些大公司大老板很自然成为首选的私募对象。但现在基本上比较有名的大公司,都成立了自己的基金或投资公司。在目前市场机会多的情况下,这样的公司活得很滋润。有限合伙人对项目资金投向的干涉也越来越多,中国风投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中国式风投处在初级的“妻管严”阶段,即有限合伙人希望更多地参与应由一般合伙人负责的投资管理当然,中国现在还缺少“大牌”的风投,基金管理人的诚信体系也不完善,没有足够大的资金规模、没有足够多的专业人才、没有充分积累的管理经验,从长远看,是很难发展起来的。中国需要培育出色的一般合伙人,也需要培育出色的有限合伙人,包括培育出色的FOF(FundofFunds,母基金)。4、合规的法制建设及监管机制问题PE行业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包括募集资金的规范、投资的决策、人员的素质、机构的管理等,已经凸显出监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站在企业的角度,PE的发展带来了新的融资工具,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开了一扇新的窗口。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真正需要资金的企业还是无法拿到钱,而一些账面利润几千万上亿的公司,PE提着钱排着队等待进入。为什么有那么多账面盈利很高的企业熬不到上市就垮了?为什么有那么多企业刚上市业绩就变脸了?为什么“对赌”会赌得一无所有?迎合的泡沫终究要破灭,损害的是投资者的利益,损害的同时也是PE行业。美国对该领域是否监管也有争议,虽然美国目前没有什么监管,但是中国和美国环境不一样,靠彻底的市场经济和行业自律是不行的,尤其是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与美国的“法无禁止即许可”的立法精神不同,中国对金融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立法的基本精神是“法无允许则禁止”,因此,国内的金融创新往往由具有立法权的监管机构来推动,而非从事金融活动的经营实体来推动。目前中国的PE产业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自然也没有专门的机构在推动金融创新,限制了PE的发展。因此,除了防范融资活动中的道德风险和杠杆风险以外,PE行业需要一个监管机构通过立法告诉PE机构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在中国PE行业培育阶段,政府对PE行业的监管无疑是必要的。三、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对策1、开发风险投资保险业务随着我国保险业发展,保险公司已有能力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企业科技进步提供风险投资的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可以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科学合理地计算风险投资的保险费用。同时还可以开展技术转让保险业务,以促进科技成果进入技术市场,提高成交率,强化企业采用高新技术的积极性,优化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开展海外资金在我国投资高新技术产业保险业务,鼓励外资银行投资我国高科技产业。而这部分保险金和其它项目的保险金,如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又可以作为投资来源进一步注入风险投资企业,形成多赢的良性循环。2、开发投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问题是风险投资过程中的核心问题。有学者认为应该个人、国家、金融机构和企业一起参与,资金越多越好。在这期间,居民储蓄以其要求的低风险、高流动性与风险投资资金来源特征相矛盾,不应作为资金主要来源。而最佳的来源应该是包括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养老金和捐赠基金在内的机构投资者。这些机构投资者资金充足,多为长期性资金,可满足风险投资期限长、风险高的特点。所以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健全,政府应逐步放松对这些金融机构在投资方向上的限制,允许其将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用于风险投资,这样既能增加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又能使金融机构组合多样化,同时又不会过于增加其风险。3、组建多层次的科技开发银行为强化和协调科技风险资本的职能,有必要组建主要经营科技风险投资的科技开发银行。可由地方财政、科委及工商、建行等单位共同组建,实行股份制经营管理模式,贯彻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则,统筹协调社会各方面的风险投资活动,重点支持高新技术开发和加快其产业进程。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拨款、科技三项、金融机构提供的铺底资金,发放债券和社会捐助。经营方式主要为贷款、投资、参股、发放政府担保贷款和无息、低息、贴息贷款等多种形式,集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功能于一体。这样可以减少政府对风险投资公司的直接财政拨款,从而减少政府对企业的控制程度和只有部分企业能够得到财政拨款造成的不公平性。这样将财政拨款统一划拨到科技开发银行,使各创业投资机构都有机会凭其发展情况取得财政资金支持。4、风险投资业法律环境的支持目前需要建立起适合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包括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在公司运作体系中的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对外投资限制、税收、法人股处置等,都应作出有别于其他一般公司的明确规定。如可否规定风险投资公司的资本出资实行承诺制,允许风险公司的对外投资额超过注册资本的50%等。另外要尽量为创业投资双方提供一个法律范围内宽松的投资环境。不能让风险投资市场错误认为,有利的法律因缺少可操作细则而不能付诸实施,而限制性的法律却对行业产生了负
本文标题:我国风险投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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