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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结构劳务分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以及国家、当地市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建筑面积:1.4承包范围:按业主及总包方指定的本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所含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工配合机械挖土、清土修边、基础土方回填夯实、基础反梁承台、砖胎模的砌筑与粉刷、积水坑的挖土;运土车的冲洗、大门外20米以内的保洁;现场清沟排水;桩头钢筋焊接、钢筋绑扎、钢筋制作、模板工程、砼工程、砌筑工程、脚手架和安全防护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甲方可依据自身情况进行调整,乙方无条件同意):A、模板工程:所有模板、钢管、扣件、木料以及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的现场装卸、拆除搬动,包括相关的场内运输、安装、清理、刷润滑剂、刷脱模剂及拆除,堆码整齐分类堆放等工作;木模板的翻样、制作、运输、安装、清理、维修、拆除、出钉、收集、刷脱模剂;室内排架的搭设、拆除;预埋件的制作和安装、予留洞件(包括安装用的予埋木盒)的制作安放拆除和堵洞;后浇带模板的支设、清理;穿墙螺杆止水片的焊接以及穿螺杆的割除。B、钢筋工程:钢筋翻样、钢筋的场内运输、人工配合机械装卸钢筋、钢筋除锈、钢筋成型、绑扎、安装、长度在60公分以上钢筋的碰焊回收利用、加强带(后浇带)钢筋网片的制作安装、钢筋马凳的制作、安装、安放,止水钢板的切割、焊接与安装、地下室人防门的安装,钢筋工绑扎所需操作架的搭设、拆除等工作内容。C、混凝土工程:商品砼卸车、运输、浇捣、养护;泵车、泵送管的安装、固定、拆卸、冲洗、保管以及成品保护、工作面清理;缺陷修补、预留孔的封堵、混土的打磨等全部施工操作过程;后浇带的混凝土的浇灌与清理。D、砌筑工程:导墙的浇筑、预制过梁(含预埋砖)的制作与安装、以及砌块的卸、运输、切割;水电工墙线槽以及洞口的修补。E、脚手架工程:①、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含支座的制作、安装、拆除;跳板、竹笆等的铺设、拆除;安全网、水平挑网、兜网的搭设;挡脚板制作、安装、刷油漆、拆除;各种爬梯、上下通道、“之”字形跑道的搭设、拆除;拉接点钢筋的制作、埋设、焊接、拆架后割除;施工电梯及塔吊附墙操作架的搭设和拆除;悬挑型钢架和预埋铁件的制作、安装、油漆、拆除;钢管油漆、安全标识油漆、其他安全标识油漆;脚手架的日常保养、维修、维护、加固,迎接检查所作之修改)等全部脚手架的施工内容。②、各种安全用防护架、防护棚、卸料平台以及栏杆的搭设拆除(含基础、支座的制作、安装拆除;各种安全通道和安全防护棚的搭拆;跳板、竹笆的铺设、拆除;各种临边、洞口、楼梯、电梯口的防护栏杆搭设、拆除;安全网、水平挑网、兜网的搭拆;铁丝绑扎,挡脚板制作、安装、刷油漆、拆除;拉接点钢筋的制作、埋设、焊接、拆架后割除;室内电梯井分层的隔离防护;钢管油漆、安全标识油漆、其他安全标识油漆、脚手架的日常保养、维修、维护、加固,迎接检查所做整改)等全部安全防护的施工内容。③、脚手架、安全防护用材料的卸车、场内运输,拆除后钢管扣件指定位置分类堆码、装袋、装车。④、工完场清等脚手架和安全防护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内容。⑤、施工完毕后现场材料的清理、整齐堆放等。所使用进场材料和周围材料的场内卸车、场内二次搬运及材料的清理、保养、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的清理、运输到场内集中堆放点。F、其他:装车卸车配合水电安装预埋等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机、电、焊等主体结构中相关全部内容(以及附件中的工作)。从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完毕所应包括的施工全部内容。具体工作区域范围及工作内容以甲方指定为准,乙方须完成以上工作内容直至通过甲方、监理、质监部门的验收合格。1.5分包方式:清包工1.6合同工期: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计价约定2.1暂估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整。最终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结算;2.2计量准则:钢筋按实际制作绑扎的工程量计算;模板(不论模板新旧)按实际混凝土接触的面积计算;混凝土按实际过磅浇灌方量计算;现场发生合同中无价单约定的工作量按九三定额计算工日;九三定额无法计算工日的工作量(含零工)套用总包方内部非定额用工标准,所有定额工日按元计算。2.3计价约定:见合同附件一《工程量报价表》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浇筑、脚手架工程、砌筑工程价格以综合考虑了1.4所述相应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各分项工程在每一施工段达不到工期要求则结算时下浮5﹪;达不到质量要求则结算时下浮5﹪;达不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则结算时下浮5﹪;材料浪费超耗则结算时下浮5﹪。以上单价已综合包含了但不限于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各种福利费、外来从业人员保险费(包括医疗和人生保险)、施工安全措施费、施工管理费、配合总包方管理费、工期费、冬雨季施工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建筑物高层超高费、层高超高费、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风险费、赶工费、现场冬雨季施工防护费、工具使用费、夜间施工费、完工清理费、与其他分包方的配合费等。分包方已承诺不会就上述各项费用向总包方提出要求补偿。当乙方不能全部完成合同约定的分部工程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已完成的工程量按上述单价乘以0.7的系数计价进行结算。2.3.1、工程量报价单中脚手架单价已包含了脚手架预埋件的埋设,脚手架悬梁安装焊接以及工程竣工后脚手架、悬梁的拆除(无论有无塔吊配合此单价均不得调整)。脚手架只搭设不拆除,结算时按报价单中单价的50﹪结算。2.3.2、工程施工完毕后,分包方应安排专人去除模板、木方的钉子,此人工费已包含在模板单价中,否则在工程结算时按以下单价扣除人工费。木方(投入量):15元/立方米;模板(投入量):1元/平方米。2.3.3、下列工作未能按合同中的约定要求完成,则按以下规定扣除人工费:①模板只支设不拆除按单价的50﹪结算;②穿墙螺杆不割除按2元/根;③螺杆洞不补按1元/只。④后浇带或加强带未施工完成,则按合同中约定的模板、混凝土单价双倍价格扣除人工费。2.3.4、现场钢筋焊接接头、钢筋套筒接头必须经项目部钢筋技术负责人、核算员、质检验员现场清点,同时签字后,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2.3.5、现场外加工的钢筋只计取绑扎费。无论钢筋保护层垫块为何材料,此价格已在包含钢筋单价中。2.3.6、止水钢板、人防门安装预埋件计算。2.3.7、加强带(后浇带)钢筋网片的制作安装按模板单价结算。2.4变更约定:若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工程量可进行调整:2.4.1、本工程设计要求中途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但任何变更指示须有设计单位、业主代表及总包方技术负责人签字才能生效,分包方因没有遵守此条款,引起的任何返工,其损失或工期延误都应由分包方负责。2.4.2、分包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3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工程量、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方,总包方公司商务部、审计部、合约部认可后,作为工程总价款调整的依据。2.4.3、分包方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考察和了解,明确总包方的总体施工要求,签约前乙方已完全明确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会遇到市场物价的波动、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及现场实际情况对乙方施工可能带来的一切影响,以上单价已完全考虑了市场人工、物价等各种因素对价格的影响,一旦进入现场施工不得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要求和其它施工条件。2.4.4、现场发生合同外的签证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核算员、项目工程师签字确认,经甲方公司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后为最终有效。乙方需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已发生的签证单连同上月工作量报表上报给甲方,逾期不报视为乙方放弃,甲方将不予认可。2.4.5、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不参加工程量和计价核对,则按甲方核实的工程量和计价结果作为最终结果。第三条工程款的支付3.1本合同经签订生效后,分包方进驻现场前分包方需支付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本保证金于工程主体结构验收通过后一周内无息返还给分包方。3.2工程进度款,分包方每月25日向总包方申报工作量,总包方在下月5日前按审核后的工作量的50%支付工程款。如工程施工中恰逢春节,则按已完成工作量85%支付乙方工资(如分包方工人分配仍有问题,分包方可以借款的方式向总包方预借部分工程款,具体数额根据总包方的资金状况确定)。春节后继续施工则按春节后完成的工程量50%支付工程进度款。3.3总包方须将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专用章指定帐号,此帐号为工程款收付的唯一帐号。分包方委托同志为本分包工程款的结算负责人,其他人无权负责本分包工程款的结算,分包方开据发票领取工程款,甲方为分包方开据建筑免税证明。3.4工程施工完毕,经总包方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要求后,支付到工程款的85%。分包方应在30天内向总包方提交结算清单,总包方在收到分包方结算单的45天内审核完毕,特殊情况双方协商。3.5工程余款除结算工程款的5%作为保修金外,其余款项总包方审计部门在两个月内审核办理好结算手续,一次性支付。3.6保修金的返还:待工程结构验收满一年后,总包方一次性将余款无息返还给分包方。3.7分包方的每月工程进度款中应扣除总包方对分包方的各项罚款和其他合同约定的应扣款项。3.8总包方所付给分包方的各种款项或确认的索赔等,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方可作相应索赔。第四条合同工期4.1、本工程阶段性工期以总包方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为准,分包方须无条件执行。4.2、根据工程总体考虑,总包方可以要求分包方优先完成一个或多个部分或调整施工顺序,分包方须无条件服从,并且不得延误。4.3、乙方应按甲方的各节点工期的进度计划安排及甲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指令组织相关劳动力进场施工,限时完成各节点计划,确保各节点工期和总工期按时完成。4.4、节点进度工期完成的确认:各种材料清理完毕、各楼层清理干净并按甲方指定位置和标化规定堆码整齐后方可提请甲方验收。节点验收通过,验收日期为节点进度实际完成日期。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的进度要求,每拖延一天罚款貮万元。4.5、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不符合,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如乙方在采取措施后仍无力保证工期及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无法满足进度要求时,甲方将终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在三天内退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4.6、甲方确认乙方的施工进度不满足工期要求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作量划出,交其他承包人完成,乙方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不得提出异议。4.7、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生产,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并按甲方计划的进度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4.8、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工程施工节点工期,若乙方不能保证甲方工程各节点计划实施,甲方在对乙方处罚的同时,甲方有权减少乙方部分工作量或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无条件接受并赔偿甲方的工期损失。4.9.、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总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4.9.1、不可抗力(认定标准按国家规定);4.9.2、分包方收到总包方的停工通知以及因设计变更、工程机械故障、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的工程停工。4.9.3、甲方代表同意可顺延的其他情况。分包方必须在上述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工期、现场停工人数书面上报总包方,经总包方确认后,书面给出分包方工程施工期限的延长。因4.9.2原因造成工程一次停工伍天以内或累计贰拾伍天以内,分包方不得向总包方提出任何索赔;如超过此期限,总包方根据超出的天数及现场因停工误工的人数给予30元/人天的误工补贴。4.10、分包方在2.9条款情况发生3天内,应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向总包方提出书面报告,总包方在12内提出答复意见。分包方在4.9条款所述事件发生后3天内没有提出书面报告,即被视分包方无延期要求。第五条质量与验收5.1、质量标注:本工程质量目标为:5.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并接受甲
本文标题:【3】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合同_secr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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