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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开发形式下的经费管理05主要内容合作开发形式下的经费管理04委托开发形式下的经费管理03自主开发形式下的经费管理02经费管理概述01•企业的研发活动,按照开发的形式主要分为:自主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和集中开发四种。•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进行研发活动,每项研发活动均可被分为立项、研发、结题和成果管理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又具有各自不同的经费管理要求。•企业应针对每个不同的阶段,结合具体的研发形式,采取相应的经费管理措施。一、经费管理概述•主要政策规定: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两文区别:税收规定的加计扣除费用范围与财务核算的费用范围相比,前者相对范围较小。一、经费管理概述•国税发〔2008〕116号在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的同时,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按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企业应根据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所在行业会计核算特点和企业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设置企业研发费用核算多级科目,满足国税发〔2008〕116号的规定要求。一、经费管理概述二、自主开发形式下的经费管理2.1立项阶段的研发费用预算管理2.2研发费用预算执行管理2.3费用归集阶段的成本费用管理2.4结题阶段的研发费用决算管理2.5成果管理阶段的无形资产管理2.6申报阶段的企业申报管理财务预测财务计划财务预算即企业考虑现实的要求和条件,对未来的研发项目涉及的财务活动作出较为具体的预计和测算的过程。自主研发的财务预测一个重要内容是预测企业未来的自主研发活动是否属于加计扣除的范围。企业根据整体战略目标和规划,结合财务预测的结果,对财务活动进行规划,并以指标形式落实到每一计划期间的过程。自主开发形式,决定了企业根据实际需求,自制财务计划。财务预算是根据财务战略、财务计划和各种预测信息,确定预算期内各种预算指标的过程,是一系列专门反映企业未来一定预算期内预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收支等价值指标的各种预算的总称。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科学制定研发费预算。2.1立项阶段的研发费用预算管理2.1立项阶段的研发费用预算管理立项管理的形式要求研发项目上报时间的要求•必须对研发项目上报时间有严格的要求•要尽可能早的在年初把技术开发项目清单提供给财务部门•在追加或变更项目后要尽快把项目名称、编号等提交财务部门研发项目立项任务书的规范•项目的内容•项目周期•项目参与人员•项目所用到的仪器设备•项目的经费预算研发项目预算执行财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预算制度管理•预算的调整•完善财务核算•加强财务控制•内部定期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向税务机关披露研发费用相关财务信息2.2研发费用预算执行管理2.3费用归集阶段的成本费用管理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2.3.12.3.22.3.3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程序自主研发费用的税务政策2.3.1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核算•1.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政策《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2.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1)科目设置2)具体会计核算处理3)研究开发费用的组成内容2.3.2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程序自主研发费用的税务政策1确定项目成本费用归集的对象23加强核算,实行专账管理确定项目成本费用归集期间2.3.3自主研发费用的税务政策•2.3.3.1研究开发费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2.3.3自主研发费用的税务政策国税发〔2008〕116号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对研究开发费用的扣除方法规定如下:“企业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和研发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收益化或资本化处理的,可按下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一)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二)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2.3.3自主研发费用的税务政策•2.3.3.2自主研发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具体内容根据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只有八类符合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才可以加计扣除。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2.3.3自主研发费用的税务政策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税法上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只有符合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的八项内容。不符合八项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只要满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件的,均可在所得税税前100%扣除,但不可享受加计扣除。1)人工费用2)研发活动直接投入的费用3)装备调试费4)折旧费与长期待摊费5)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6)超过5年仍未扣除的费用7)其他会计核算上未明确但税法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研发费用企业发生的研发支出在满足资本化条件试点之前发生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这部分金额可以在当年据实扣除,年终申报所得税时,可按照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对于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作为无形资产的会计成本,按会计成本的150%作为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列支费用的范围差异2.3.3自主研发费用的税务政策•2.3.3.3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法政策与会计核算的差异费用划分的标准及范围不同列支金额差异2.3.3自主研发费用的税务政策•2.3.3.3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法政策与会计核算的差异例:A企业开发一项新技术X,企业执行会计准则,为此企业采取如下行为:支出种类会计处理税务处理1.建设一栋三层楼研究院,以提供目前和将来研究开发之用三层楼建筑物全部造价应先予以资本化,当年计提折旧才能作为X技术研发费用(成本)不可加计扣除2.为开发X技术购买的技术图书资料费和差旅费列为当年X技术的研发费用技术图书费可加计扣除。差旅费不可加计扣除。3.购置一套仅供开发X技术的新设备(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列为当年X技术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4.购进供目前和未来使用的一批原材料先借记原材料,在耗用时再将耗用金额列入X技术的研发费用直接耗用的材料可加计扣除5.设计新技术人员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列入当年X技术的研发费用工资可以加计扣除,但住房公积金不可加计扣除。6.主管人员的工资计入管理费用不可加计扣除7.专门用于测试与修改设计的原料、仪器设备折旧费计入当年X技术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8.购买的专门用于研发X技术的专利YY专利资本化,再逐年摊销计入产品成本可加计扣除9.用于调试X技术的检验费计入当年X技术的研发费用不可加计扣除10.研发成果评审验收费用计入当年X技术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11.技术申请专利的申请费、代理费计入当年X技术的研发费用不可加计扣除2.4结题阶段的研发费用决算管理结题阶段的研发费用决算管理结题时点的确定•结题时点标志,是研发费用是否可以继续加计扣除的分水岭。•在结题时点标志后,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不可再被归集计入可以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中•企业应当编写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做好科研文件材料的归档及保密工作决算管理•财务决算管理•财务会计报告披露2.5成果管理阶段的无形资产管理•在研发任务完成、取得研究成果后,一旦将其运用于开发阶段,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无形资产的条件后,相应的支出就将被确认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即无形资产。•因此,了解与无形资产相关的税收法规,对企业的无形资产管理尤为重要。2.5.1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管理•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2.5.1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管理(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达到预定用途,是指无形资产能正常发挥预定作用。其发生费用不包括为引入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及其他间接费用。2.5.2技术转让的管理•1)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2)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上述两种情况,企业停止享受加计扣除,以前年度加计扣除的部分不予以追溯调整。2.6申报阶段的企业申报管理2.6.12.6.22.6.3自主研发费加计扣除在汇算清缴时报送的资料自主研发项目企业报送的立项资料研发项目立项登记的基本流程1234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研发项目立项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编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表》或《商请政府科技部门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企业到政府科技部门办理鉴定,并将鉴定意见书送达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应按研发项目分类,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金额,填入相关附表中,并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2.6.1研发项目立项登记的基本流程2.6.2自主研发项目企业报送的立项资料•1)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2)自主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3)自主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2.6.3自主研发费加计扣除在汇算清缴时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表•2)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附表•4)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三、委托开发形式下的经费管理•委托开发指被委托人基于他人委托而开发的项目。委托人以支付报酬的形式获得被委托人的研发成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委托项目的特点是受委托人支配,项目成果必须体现委托人的意志和实现委托人使用目的。委托开发的知识产权可以由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法第17条,专利法第8条),由受托人拥有。三、委托开发形式下的经费管理3.1委托开发立项阶段3.2成本费用归集3.3受托方归集研发费用注意事项3.4受托方研究与开发成本归集3.5委托方会计处理3.6无形资产的后续管理3.7委托开发加计扣除优惠注意事项3.8研发费加计扣除的申报3.1委托开发立项阶段•1)财务预测预测企业委托开发中的财务开支预测企业未来的研究活动是否属于加计扣除的范围•2)财务计划企业根据委托开发整体战略目标和规划,结合财务预测的结果,对财务活动进行规划,并以指标形式落实到每一计划期间的过程•3)财务预算根据委托开发项目的特点,编制研究开发费预算表。确定研究开发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委托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4)立项管理的形式要求3.2成本费用归集•1)研究开发费用财务核算要求核算时一般直接将有关费用计入相应研发项目。共耗费用一般较少,若有,则需按合理的办法进行分摊。核算依据:企业所执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