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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7938910××县进一步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问题的实施方案201X/X/XX××县进一步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问题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国家监察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2013年第31号令《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按照省委巡视第八组的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前段未巡先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专项清理,为确保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通过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着力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以省委巡视组巡视×××为契机,进一步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问题的专项整治,以学习教育、自查自纠,促进国家公职人员秉公用权、廉洁自律,规范重点项目指挥部的设立和管理,防止过多过乱,在全县营造严守党规党纪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清理范围和内容1.清理范围: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凡不是类似工程指挥部的各类临时机构,如其他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均不在此列)任(兼)职领取相关报酬的人员。在各单位自行设立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任(兼)职领取相关报酬的国家公职人员也属清理范围。2.清理内容: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领取的补助、交通费、电话费、加班费、节假日补助等各种补助和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奖之外的各种奖金(不含省、市决定设立的奖励项目发放的奖[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县进一步清理国家公职人员在重点项目指挥部任兼职取酬问题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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