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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鲁安发〔2009〕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为深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同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省政府安委会研究制订了《山东省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三日2山东省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为扎实有效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总体部署,以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为出发点,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为着力点,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体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为落脚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取得新成效;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与科技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以提高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执行力和公信力为主线,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障。(二)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制定修订一批法规、规章和标准并贯彻实施;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通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通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恪尽职守、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基本原则1、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推进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创新。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更加有效的事故预防机制,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3、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格局,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4、坚持“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5、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6、坚持当前重点建设与中长期建设相结合,促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建设全面协调发展。7、坚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及企业的积极性。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4序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重点抓好《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煤炭监管条例》、《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山东省海上搜救条例》、《山东省港口条例》、《山东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落实工作。抓紧修订完善《山东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暂行)》、《山东省实施煤炭法办法》、《山东省超员和超限运输车辆管理办法》、《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办法》。各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研究制定亟需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2.规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责任追究范围、主体和程序。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办法和执法文书使用规范,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科学界定行政执法标准。进一步加大对各级执法监察队伍的考评力度。修订完善《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办法》,加强对各级安监部门行政执法质5量考核评议工作,促进规范执法、严格执法。探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各市制定的行政执法计划、履行执法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效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3.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标准体系。组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在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总体框架下,按照轻重缓急,优先制定修订安全生产亟需的行业标准,加快建立健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以及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推进地方标准的制定,促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各市人民政府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加快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速度,完善和细化标准体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安全标准实施办法,制定配套实施细则。通过技术、管理等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修订,强化安全标准在市场准入方面的规范作用。4.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规划、制度和规范。总结推广近年来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标准化工作经验,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发布安全标准化建设标准及指导意见,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组织各地选树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县”、“示范煤矿”。选6择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为2009年全国安全标准化建设和达标考评试点。各级安监部门要结合实际,逐级制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规划(方案),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建立自上而下的培训制度。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加快制定危险化学品危险工艺、剧毒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指南。5.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政策措施。要把安全标准化工作与企业市场准入、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等级评定、名优品牌建设、先进评比等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激励机制。加强对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监管,将标准化工作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安全标准化方案备案制度、统一公告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提高监管工作效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分别确定不同类型的企业作为标准化建设的典型,通过树立、推广典型,指导推动本地区和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三)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6.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7号文件,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7职责,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坚持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总结、同步考核。认真落实政府、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承诺书,保证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7.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贯彻省政府22号文件,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和检查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管业务也要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要加强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8.认真履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安监部门是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是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要按照省政府22号文件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各级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各级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提高安全监管效能。9.认真落实煤矿地方监管职责。按照煤矿安全“国家监察、8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产煤市、县(市、区)及乡镇都要明确煤矿安全监管职能机构,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并配置与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装备和经费。10.加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各地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着力推进地方安全监管机构特别是县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各市、县(市、区)政府要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数量、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相关产业和行业发展状况,配备能够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监管人员,增强各级安全监管机构的履职能力。要注重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并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安全监管体系。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力量。11.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认真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加快推进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组建和充实工作,加强指导协调,理顺管理体制,层层抓好落实,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五落实”。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既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又负责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效能12.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综合协9调机制。依照省政府安委会职能,进一步健全安委会全体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在信息交流、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综合分析、拟定对策等方面的作用。认真履行安委会办公室监督检查、综合协调的职责,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并认真抓好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各市政府安委会和省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定期向省政府安委会报告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过各级安委会综合协调职能的发挥和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的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强化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健全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煤矿整顿关闭、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等多个领域的联席会议制度,以及安全监管机构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等制度。遵循权责一致和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在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和整顿关闭行动中,要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的整体合力,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办法,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市和部门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或奖励,充分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的积极性。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严格月通报、季公布、年考核制度,促进政府安全监
本文标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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