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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规范试用期员工管理,引导新员工尽快融入明远文化,明确岗位要求,同时促进新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公司工作环境,对员工的转正作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和相关责任人。三、新员工试用考核管理:新员工试用考核将分为基本制度考核、岗位技能考核和岗位转正标准评估三部分来进行。其中基本制度和岗位技能考核为闭卷考试形式。1、基本制度考核。包括公司政策、制度、流程的熟悉和“6S”管理理论等方面。由行政管理部从事先编写的ABC三套试卷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当次考试试卷,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评阅;2、岗位技能的考核由各用人部门组织,且负责编写及评阅;3、岗位转正标准评估由用人部门根据员工日常表现、工作完成情况及团队配合情况对新进员工进行考核。主要方式是通过《新员工绩效考核表》完成,表格的具体操作方式见附表。4、三项考核的总分均为100分,任何一项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都将取消员工的转正资格。三项考试均合格且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的新员工予以转正,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的新员工将实行转正工资。四、试用期转正程序1、入职培训:由行政管理部安排时间组织新员工按照《新员工入职培训方案》进行培三级文件员工转正管理制度修改状态:A/O生效时间:2007.11编号:Q/MY-W-HR12-02页码:1/4训;2、试用期工作计划制定: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岗位要求,与新员工沟通后合理安排试用期的工作计划、阶段目标并明确导师,指导新员工在车间和部门进行学习。3、试用:严格按照试用期工作计划要求,保证圆满完成工作计划,各相关部门应严格把关新员工试用期的监督考核;4、转正:新员工试用期满前10天,可根据自身表现和适应情况自行到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递交直接上级主管;其上级主管根据试用期的表现,结合岗位要求,填写《新员工绩效考核表》,经部门主管审核完毕后统一交行政管理部签核。如果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优异,可以申请提前转正。5、行政管理部签核后,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在对其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由行政管理部统一报送总经理批示,批示结果由行政管理部存档备忘。五、导师制管理对试用期员工实行试用期导师负责制。1、导师确定原则:导师应该为该试用员工的直接上级或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品学兼优的同部门员工。2、导师职责:引导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公司文化、部门业务流程以及相关业务技能;根据新员工试用、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和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与指导;试用期满,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以便其提高和改进。六、试用期管理的权责1、试用期限:按照公司规定,试用期一般为一至三个月,不多于六个月,其中制品成型部注塑工试用期为一个月,技术性岗位不得少于三个月。2、权责界定:遵循谁任用谁管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原则。3、行政管理部:解释、修订、监督执行本规定;对于转正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权要求用人部门重新整理、修改,对于因此造成的试用员工转正延期的情况,责任由用人部门承担;按期审核、汇总转正资料,为新员工办理转正手续,对于因行政管理部工作原因而造成的拖延新员工转正的情况,责任由行政管理部承担。4、用人部门:全程跟踪新员工试用工作情况并适时了解新员工生活情况,对明显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要及时反馈到行政管理部并提出处理意见;按期检查、督促导师实施指导工作并按时填写转正申报材料;审核转正材料填写的完整性、规范性、正确性,及时向行政管理部报送转正材料,因用人部门原因造成试用人员不能按时转正的,责任由用人部门承担。5、导师和新员工:导师有责任对新员工实施指导,并按时填写转正材料;新员工有权对导师的教授态度、教授技能、教授内容等方面向行政管理部提出参考性意见,且有责任按时填写并提交转正材料;因导师或新员工本人原因而造成试用人员不能按时转正的,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七、试用不合格1、若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可对其进行岗位调整或终止试用。2、岗位调整:针对其个人工作表现、适应能力、认知程度、文化素养等,在认同公司文化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或相关资历符合公司正在空缺岗位的要求的试用期员工,用人部门或行政管理部均可与其面谈沟通,本人同意且新用人部门主管同意录用,根据公司员工调动相关制度办理调动手续,调岗后3个月之内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则必须停止试用;3、用人部门决定对新员工停止试用时,需按照公司离职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八、本制度相关支持文件和表单1、《员工培训管理制度》2、《新员工培训方案》3、《新员工转正申请表》4、《新员工绩效考核表》编制:审核:批准:
本文标题:可具参考价值的员工转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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