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经营企划 > 【指南针司考】刑事诉讼法左宁讲义
指南针司法考试您身边的司考专家1指南针刑事诉讼法讲义左宁刑事诉讼法全局架构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基础理论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第四章管辖※※第五章回避※总论第六章辩护与代理※※第七章刑事证据※※具体制度第八章强制措施※※第九章附带民事诉讼※第十章期间、送达第十一章立案※第十二章侦查※※第十三章起诉※※第十四章刑事审判概述第十五章第一审程序具体诉讼阶段第十六章第二审程序审判※※第十七章死刑复核程序第十八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九章执行※分论第二十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第二十一章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第二十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特别第二十三章犯罪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程序第二十四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本章重点】指南针司法考试您身边的司考专家2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一、刑事诉讼的概念与特征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下同)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特征:(1)刑事诉讼是公、检、法机关主持进行的活动;(2)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活动;(3)刑事诉讼是依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4)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一种活动。二、刑事诉讼法的特征与渊源※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刑事诉讼法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分。狭义的刑事诉讼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典,而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如《高法解释》、《高检规则》等均属于广义的刑诉法)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是指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包括:1、宪法2、刑事诉讼法典3、有关法律规定:即其他法律的规定,如《律师法》,《刑法》,《检察官法》等4、有关司法解释:即《最高法解释》、《高检规则》等5、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或常委会颁布的涉及刑诉法内容的法规6、国际公约、条约三、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1、刑法是法,刑诉法是法。2、刑诉法可以帮助刑法实现,具有。3、刑诉法也有自己的价值,即。4、刑法更加倾向于,刑诉法更加倾向于。【试题例举】2012年多项选择题第65题: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B.体现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C.表明违反法定程序严重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D.表明程序公正具有独立的价值四、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一)基本概念(区分法制、法治、人治、宪法、宪政)法制:法治:人治:宪法:宪政:(二)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的关系指南针司法考试您身边的司考专家31、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理念和精神是一致的。2、一方面,刑事诉讼法的完善与落实是我国构建法治国家的基础;另一方面,只有法治进步了,公民守法、遵法的意识增强了,才能为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得以落实提供环境保障。二者的关系是互为依靠,相辅相成的。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一、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刑事诉讼法》第1条规定:“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可以作以下理解:(1)保证刑法正确实施;(2)惩罚犯罪,保护人民;(3)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4)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刑事诉讼法》第2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试题例举】2012年单项选择题第22题: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第三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惩罚犯罪指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在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适用刑法,以抑制犯罪,以及通过刑事程序本身的作用来抑制犯罪。即运用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来抑制犯罪。保障人权指:(1)无辜的人不受追究;(2)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罚当其罪,不能罚轻于其罪,也不能罚重于其罪,这是司法实践中考量司法公正的重要指标。)(3)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行使。二、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诉讼公正包含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具体要求有:(1)据以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应当证据确实充分;(2)正确适用刑法,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及其罪名;(3)按照罪行相适应原则,依法适度判定刑罚;(4)对于错误处理的案件,采取救济方法纠正、补偿。程序公正即过程公正,具体要求有:(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3)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手段取证;(4)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5)保障诉讼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度;(6)依法定指南针司法考试您身边的司考专家4期限办案、结案。考生应当重点记忆。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程序公正即过程公正。三、诉讼效率诉讼效率是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包括人力、财力、物力)与案件处理数量的比例。第四节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事诉讼法和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期望达到的结果。可以区分为根本目的与直接目的。根本目的并非刑诉法所特有,国家制定的所有法律都是这个目的,即,通过制定刑诉法和实施刑诉活动想要达到维护社会秩序之目的。直接目的表现为两方面:(1)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适用刑法,惩罚犯罪,实现国家刑罚权;(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保障人权,使诉讼参与人的合法诉讼权利不受侵犯,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根本目的与直接目的的关系:刑事诉讼根本目的的实现有赖于直接目的的实现。二、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价值是指刑事诉讼立法及其实施对国家、社会及其一般成员具有的效用和意义。刑事诉讼价值包括:秩序、公正、效益等。秩序价值:(1)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2)惩治犯罪活动的本身应当是有序的。应当严格依刑事程序法办事。公正价值:是诸价值的核心。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前文已述,此不赘述。效益价值:注意效益与效率的区别,刑事诉讼效益既包括效率,还包括刑事诉讼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效益。【试题例举】2012年多项选择题第64题:关于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B.追究犯罪的活动必须是有序的C.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D.效率越高,越有利于秩序的实现三、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主体是指所有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四、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具有三种基本职能:控诉、辩护和审判。五、刑事诉讼结构刑事诉讼三种职能(控诉、辩护、审判)之间的地位和相互作用不同,导致不同模式的诉讼结构。刑事诉讼结构就是控、辩、审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刑事诉讼结构由刑事诉讼指南针司法考试您身边的司考专家5目的决定,一个国家制定刑诉法的目的如何,就会采取相应的诉讼结构,至于一个国家持何诉讼目的,又会受到当时对诉讼价值认识的影响。即:一国对诉讼价值(秩序、公正、效益等)的认识程度和水平决定一国制定刑诉法的目的(根本目的、直接目的)再决定一国采取什么样的诉讼结构我国理想的诉讼结构应当是法官居中裁判,控、辩平等对抗,控审分离的等腰三角形诉讼结构。如图:法官控方(平等对抗)辩方(被告)(中立)离)(分六、刑事诉讼阶段我国刑事诉讼可划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五个阶段。【精题例举】不定项选择题:下面说法正确的有:A为了充分有效地执行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可以适用于检察院系统,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也可以适用于法院系统B《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也可以成为刑事诉讼法的渊源C自诉案件也可以经过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诉讼阶段D在刑法与刑诉法的关系上,应当坚持刑诉法工具主义【复习重点】1、刑事诉讼法的渊源2、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3、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4、刑事诉讼法的人权条款5、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6、刑事诉讼目的7、刑事诉讼价值8、刑事诉讼职能9、刑事诉讼阶段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指南针司法考试您身边的司考专家6【本章重点】第一节基本原则概述一、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的要求,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或者重大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否贯穿于刑诉法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是辨别刑诉法基本原则与其他基本原则的关键。二、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特点(一)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二)由刑诉法明确规定;(三)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四)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刑诉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试题例举】2003年不定项选择题第89题:某大学教授在讲授刑事诉讼法课时,让学生回答如何理解“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下列四个同学的回答中,正确的理解是:A.甲同学认为是指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他人影响B.乙同学认为是指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C.丙同学认为是指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丁同学认为是指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第三节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刑诉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第四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刑诉法》第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第五节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刑诉法》第9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指南针司法考试您身边的司考专家7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精题例举】不定项选择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甲是汉族人,在新疆抢劫,侦查机关应当用汉语讯问甲B乙是少数民族人,在广州故意伤害他人,应为其发布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判决书C汉族人丙是某案件的证人,法官应当用汉语询问他D少数民族丁是某案件的证人,法官应当用少数民族语言询问他第六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刑诉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图表记忆”被追诉人的称谓立案后侦查中审查起诉时决定起诉审判执行第七节具有法定情节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
本文标题:【指南针司考】刑事诉讼法左宁讲义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23023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