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1].(10 .22修改)doc
1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计量是考核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是承包人核算工程成本和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为规范广西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计量与支付工作,明确建设指挥部、总监办、承包人计量支付的职责与权限,统一计量工作的具体操作方法和工作流程,保证计量支付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反映工程完成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作为合同文件的细化,当与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支付条款有矛盾时,以合同文件为准。第三条各合同段统一使用建设指挥部制定的计量支付报表格式,并由建设指挥部统一配备计量支付软件,组织人员培训,软件费用从承包人在项目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项下计量支付。第四条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承包人必须按建设指挥部要求申请设置一个电子邮件信箱,以便传递文件和数据。第五条本办法由广西阳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和修改。计量支付的具体的业务工作由合约部主办。第二章计量人员主要工作职责第六条计量与支付是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指挥部、总监办和承包人都必须配备专职计量人员,严格履行合同,切实做好计量支付工作。2第七条建设指挥部合约部专职计量人员的主要工作及职责如下:1、制定计量支付管理办法,拟定计量支付报表格式。2、计算、统计、核定计量细目的施工图设计的工程数量。(包括变更设计数量)。3、参加变更设计工作,负责核定变更设计增、减工程细目和单价。4、审核计量支付月报表,审批补充单价,对计量细目、数量、单价、总金额的准确性负责。5、负责出具中期支付证书和支付汇总表,并对其准确性负责。6、建立工程数量台帐、变更设计台帐和计量台帐,及时向领导提供准确的计量情况和问题。7、负责对总监办专职计量人员和承包人专职计量人员业务指导。第八条总监办专职计量人员的主要工作及职责如下:1、严格执行土建工程合同文件和履行监理合同中有关职责、权限和计量与支付的约定。2、计算、统计、核定计量细目的施工图设计的工程数量。(包括变更设计数量)。3、参加现场变更设计工作,对变更设计增、减工程细目和单价提出意见,报送建设指挥部审批。4、审核承包人计量支付月报表,提出核定意见,建设指挥部审批,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计算错误,立即通知承包人纠正,不允许将有错误或问题的计量支付月报表上报。5、建立工程数量台帐、变更设计台帐和计量台帐,每季度末与承包3人和建设指挥部的台帐相互核对一次,建设指挥部、总监办和承包人的台帐必须一致,若不一致,找出原因进行修正,保持台帐的一致性。6、核实承包人的工程数量台帐、变更设计台帐和计量台帐,按建设指挥部最终确认的工程量控制清单审核计量资料。第九条承包人专职计量人员的主要工作及职责如下:1、严格履行土建工程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与支付的约定。2、按本办法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清理计量单元施工图的计量细目数量,将清理结果及说明报总监办审核。3、按总监办和建设指挥部审核的施工图数量及计量单元划分的要求,对计量单元的划分和数据进行修正,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统一性。4、参加现场变更设计工作,对变更设计增、减工程细目和单价提出意见报总监办审核。5、对施工图设计数量及变更设计增、减工程数量有关数据进行及时的统计并正确无误地录入计算机,保证从数据表中统计的工程量清单与建设指挥部确认的工程量控制清单完全一致,若不一致,应查找原因,修正为一致。6、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和现场收方丈量工作,掌握相关情况。7、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计量单元提出计量申请,准备本期每个计量单元的已填入设计数量的现场计量记录表、计量图纸、资料和工具,按合同和技术规范约定的计量原则及方法与监理工程师一道现场计量,当场填写现场计量记录表,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48、真实、准确地编制计量支付月报表,并按规定时间将计量支付月报表提交总监办审核。9、建立工程台帐和变更台帐,每季度末和总监办及建设指挥部的台帐进行相互核对一次,建设指挥部、总监办和承包人的台帐必须一致。10、编制补充单价分析,将补充单价的基本资料提交总监办和建设指挥部,由建设指挥部最终审批。第十条总监办和承包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计量人员工作职责。第三章施工图数量的清理及确认第十一条施工图数量是工程计量的依据之一,其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计量的准确性、项目的投资控制和承包人的经济利益。因此,正确清理施工图数量,是工程计量控制的关键环节,是计量人员的首要任务。第十二条清理施工图数量按以下步骤和原则进行:1、划分计量单元计量单元是工程细目的最小计量起讫段,计量单元的合计数量,就是工程细目的清单数量。施工图数量的清理必须按计量单元逐项统计,现场计量必须以计量单元逐项认定。⑴为方便施工、质量验收及竣工整理资料的编制,计量单元与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的起讫段相一致,但必须包含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起讫段内,不能跨越;5⑵为方便基建统计和复核工程数量,计量单元的划分与设计图提供的起讫段相一致;⑶隧道、桥梁、涵洞、通道以一座(道)为计量单元,挡、护墙、边沟等构造物以施工设计图表中的一个自然连续段(分左、右)为计量单元,路基土石方的挖方和填方、路面工程、交安工程、房屋等的计量单元以施工设计图表中的一个自然连续段为计量单元,同一工程细目计量单元的起讫桩号必须连续,不能重叠;⑷变更设计以一份变更令作为计量单元;⑸承包人将计量单元划分完毕,报总监办、建设指挥部审核,由建设指挥部批准后执行。承包人、总监办和建设指挥部将按统一的计量单元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号顺序进行工程数量的清理及计量。2、清理施工图工程数量计量单元划分完毕后,按计量单元统计和复核施工设计图的数量。这项工作可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先按设计图提供的数量进行汇总统计,得出图纸提供的统计数量。第二步,对图纸数量进行计算复核,得出施工图的计算复核数量。清理数量时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对不计量的项目、内容应予剔除。若施工图纸产生合同工程量清单没有的应计量的细目时,承包人应及时提出,并逐级上报总监办、建设指挥部,由建设指挥部审定后交由承包人执行。3、施工图数量的确认施工图数量按计量单元进行统计和合同段汇总完毕后,报总监办和6建设指挥部审核,最终以建设指挥部认可的数量作为清理后的设计数量,确认后直接进入工程台帐。第四章工程计量第十三条工程计量规则1、计量范围⑴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⑵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⑶工程变更令中的内容。2、计量依据⑴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⑵施工设计图和变更令,及其经核定的工程数量;⑶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质量责任终身制档案;⑷经签认的实际完成工程数量;⑸有关计量补充办法(协议);⑹其他有关内容。3、计量原则⑴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工程量单位计量;⑵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以及技术规范中不另行计量或不单独计量的项目,其费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另行计量与支付;⑶合同文件中未明确的工程项目,按总监办同意、建设指挥部批准7的计量方法计量;⑷对新增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细目单价的,套用类似细目单价,总监办审核后,报建设指挥部批准。无类似单价的,则依据本项目其他合同段类似工程细目平均单价,若其他合同段也无类似工程细目,由承包人按投标时的相关定额、提交的报价分析资料中工、料、机单价和费率、降造率编制单价报总监办审核,经建设指挥部批准后执行;⑹工程的各种试验、检查、检测、验收记录及资料必须齐全,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方可计量。4、计量的一般规定⑴工程计量应采用合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因工程变更出现新增项目时,应采用变更工程相应技术规范规定或补充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单位;⑵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作为工程计量的依据,应同时进行阅读和理解;⑶除建设指挥部另有批准(书面)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任何尺寸都不予计量与支付。凡技术规范规定,其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细目中的施工工序项目,均不予计量;⑷路基土石方按施工设计图中的数量及土石比例计量,土石方数量及土石比例不允许调整和变动;⑸中间计量必须严格按已划分好的计量单元进行。一般情况计量单元内的工程完工,经中间交工验收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方可计量。若计量单元的施工期较长,为如实反映工程实8际进度和加快资金周转,经建设指挥部同意后,可进行分次中间计量;⑹中间计量或分次中间计量的项目,每个计量单元都必须填写《中间计量表》,并提供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计量单元的质量证明资料。当项目完工最后一次计量时,再填报《中间交工证书》。⑺变更设计计量按《工程变更细目、费用审批单》(支表10-2)执行。第五章工程支付第十四条支付原则1、支付必须以合同文件和日常记录为基础,以工程计量为依据;2、支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3、支付必须准确、规范、及时。第十五条支付的种类工程支付分为前期支付、中期支付、最终支付和延期支付四种。本办法还明确开工预付款和最终支付。1、开工预付款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总监办按规定签发工程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报建设指挥部审批后通知承包人。⑴工程开工预付款支付分两次,第一次支付为开工预付款的70%,支付时间为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人员、设备进场并具备开工条件后;第二次支付为开工预付款的30%,支付时间为第一次中期支付证书同时支付。⑵开工预付款扣回,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有效价格9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期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开工预付款的全部金额按合同文件中规定扣完。2、最后支付承包人在签发交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将交工结算报告及交工结算账单送达监理审核,经建设指挥部审查后批复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约定发出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的28天之内,承包人应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工程结算书,确认最后结算书中的总金额代表了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后结算。在最后结算单和清帐书收到14天之后,监理工程师应签发一份最终支付证书报建设指挥部审批,并抄送承包人。建设指挥部在收到最终支付证书后42天之内核批并支付给承包人。3、保留金保留金的扣留和退还,按照合同条款60.3和60.4规定执行。4、奖励基金由建设指挥部按合同约定扣取。第六章计量的主要资料及要求第十六条计量的主要资料及要求1、计量的主要资料10⑴《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⑵《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自检资料;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及有关质量评定资料;⑷涉及设计变更的有关《工程变更令》;⑸《现场施工记录表》;⑹《中间交工证书》;⑺《质量责任终身制档案》⑻计量支付报表(表格式样见本办法附件)①中间计量支付月报表(封面);②中间计量支付目录③工程进度表(支表1)④中期支付证书(支表2);⑤清单支付报表(支表3);⑥工程数量汇总表(支表3-1);⑦计日工支付报表(支表4);⑧变更工程支付报表(支表5);⑨变更单价一览表(支表6);⑩扣回动员预付款一览表(支表7);⑾扣回统供材料款明细表(支表8);⑿工程月支付汇总表(支表-9);⒀中间计量支付汇总表(支表10);⒁中间计量表(支表10-1);11⒂工程变更细目、费用审批单(支表10-2)以上⑴~⑺项资料为《中间计量表》的附件,属计量支付的备查资料。2、要求⑴《中间计量表》凭证号必须连续(从第一次计量至最后一次计量),且清楚真实地填写计量记录结果,一般应附有简图、计算式和说明,并经总监办和承包人计量工程师等有关人员审核签认;⑵凡是与工程计量有关的凭证,承包人均应提交总监办审核,承包人应完整保存一套与工程计量有关的详细资料,以便核查。第七章计量数据台帐管理第十七条计量数据台帐主要是指全部计量单元的细目、起讫桩号、单价、设计数量、变更设计数量等完成计量支付月报所必须的原始基本数据(格式另行公布),这些数据的准确性是保证计量支付报表正确无误的关键。因此采用计算机软件编制计量支付月报表后,计量人员首要任务是管理和维护数据台帐。第十八条计量数据台帐的建立及管理要求:1、按工
本文标题:计量支付管理办法[1].(10 .22修改)doc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24070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