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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S重庆力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BS104.2—200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版次:A/2受控状态:发放编号:2005—12—01发布2005—12—10实施重庆力能有限公司1目录1炸药生产安全总则2安全管理制度3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实施办法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制度6领导值班制度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三级危险点巡查制度9隐患整改制度10开、停工安全管理制度11危险工房管理制度12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13危险品工房(库)房定员定量管理制度14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5消防设施管理办法16防静电和雷电安全装置管理办法17危险品生产区动火,临时接线管理办法18检修安全管理制度19厂区防火制度20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21危险品装卸制度22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3职业卫生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24废危险品销毁制度25试验场安全管理制度26剧毒物品管理制度27事故管理制度28试验用雷管安全管理制度29外来人员进入危险工(库)房参观、学习、调研、参加土建等安全管理制度3炸药生产安全总则1在厂房选址、建设及生产等方面都必须做到精心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条例规定和本公司《安全实施细则》的内容,建立完善奖惩制度。2所有操作人员均要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操作岗位,各级领导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3凡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易燃易爆、发火物品(如火柴、香烟、打火机、汽油等)不准带入生产工作场所,上班前四个小时操作人员不得喝酒。4进入厂房和原料库房人员,严禁穿带钉的鞋子和拖鞋。5操作人员生产操作前必须按发放标准穿戴好劳保用品,做到袖子、领品、衣领、衣边三紧,操作机器的女工要戴好工作帽,不准拖长辫。6不同性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工房外及走廊的原料、半成品必须及时运走,不准贮存或过久停留。7有爆炸、燃烧危险工房的原料、半成品,不准超过定量规定,人员不得超过定员规定。8精神不好者不准进入岗位,工作时间内操作人员必须集中思想,不准看书或睡觉、打闹、喧哗和吃东西,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改变,做到文明生产,轻拿轻放,严禁冲击、磨擦、抛掷、敲打等现象。9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教育,考核合4格后才能上岗,并在老工人带领下熟悉工作后才能单独操作。人员调离岗位变换工种时,必须经车间、班组进行“两级”安全教育,经车间技术人员考核合格同意后,才能上岗。10外来人员未经领导同意,一律不得进入车间,如发现后必须查问,并立即报告车间负责人。11外来参加实习人员须经公司同意,并有专人带领方能进入车间,否则,车间有权拒绝参加实习。12使用机电设备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松动、缺油等异常现象,试开空车无异常状况才准开机操作,不准设备带病作业和超载运转,如有故障应报告有关人员处理。13机电设备运转中要勤检查易磨损处,电机温度不准超过70OC,传动部位是否注油,查看机内情况切断电源,停止供汽,确保操作安全。14检修设备需动氧、电焊时,必须将设备充分冲洗干净,转移周围危险物品,采取安全措施后,按规定申报动火通知单经安全部门鉴定同意后方可作业,否则不准动火。15危险工房严禁使用铁制工具和易引起化学变化的材料做工具,传递时,车靠右行,下坡拐弯处小心慢行,并注意四周情况,避免同其它传送车辆和人员碰撞。16一切工具、器具要轻拿轻放,用完后应放在指定地点,生产过程中的一切物料必须做到准确计量,如实记录,物放有序,标志清楚。17本车间工房、库房及卫生区周围杂草等易燃物应经常清除,暖气设施和传热管道300mm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518生产工房、库房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及消防用水,并定点存放,严禁乱拿、乱用消防设施,定期检查保证其完好可靠。19加强有关人员的防火灭火教育训练,当发生火灾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呼叫救火队,当炸药、硝酸盐及氧化剂着火时,只能用水扑灭,可燃剂着火时,可用泡沫或干粉灭火器扑灭。20有爆炸危险的地方,应采用防爆电机、照明灯具等设备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运转部位要保持足够的润滑。21加热溶化岗位应防止溶液烫伤、溶化缸、乳化缸工作时盖严缸盖,避免高温物料溅出。22新安装或大修后的设备,必须经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才能使用。23公休、节假日各生产工房的危险品必须存入指定的安全场所,并将存放地点、数量报告安全、保卫部门。24下班后,各工房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清点好,妥善存放指定点,余药和剩余材料必须放入指定地点,严禁私自带走。25每天工作完后,必须关闭水、汽阀门,切断电源,清理设备和室内外卫生,门窗关严上锁。26实行倒班生产时,必须遵守交接班制度,在现场当面交接,做好交接记录,双方签字认可,严禁岗位工人私自换班,顶班或连班工作。6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安全生产,保护职工身心健康,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产安全,促进生产和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炸药产品的安全管理。3具体内容:3.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指示以及我公司<综合治理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3.2所有操作人员均应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操作岗位,各级领导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遵守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3.3坚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和定期培训工作,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技术培训,提高职工文明生产意识,处理、判断不安全事故、隐患的能力。3.4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企业必须有一位领导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车间必须有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班、组应设一个专(兼)职安全员,使安全工作层层落实。3.5全体职工应积极学习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和工业卫生方面的政策、法令、专业知识、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种法规,正确使用安全用具、工具、安全设施,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确实做到安全、文明生产。3.6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每年应进行2-4次安全大检查,对7查出的问题,要发动群众,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措施、资金、人员。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3.7严格执行危险品工(库)房定员、定量制度,悬挂标志牌,把存料量压缩到最小程度,危险品生产工房不得存放无关物品。3.8进入危险品生产区,严禁携带烟火,在危险品生产区动火、动焊、架设临时线路,应由请托单位清理好现场并写出请托单,经保卫人员现场检查合格认可签字,填发动火证后,方可动火、接线。3.9危险品生产用设备、工房,要定期擦试、清扫和冲洗,废品、废药和含废药物品要按规定严加管理,及时集中,定期销毁。3.10危险品生产区内,增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项目,要统一规划,在设计、施工和安装中严格执行“民爆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等技安、技术规定。3.11危险品生产区易燃、易爆、有毒粉尘严重的操作岗位必须配设通风设施并进行严格的管理。3.12一切有爆炸、燃烧危险的岗位和有危险的机械运转部位必须配设安全防护装置或设施,不经许可不能任意拆除、停用和改动。3.13危险品生产区,必须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完善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其良好,不得另作它用。3.14企业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搞好安全评比,建立奖惩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同时考核。具体措施见<安全管理、综合实施办法>执行。3.15企业应建立事故登记档案、事故分析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职8工发生伤亡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主管部门,安全保卫部要协助事故单位认真组织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9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实施办法1总则1.1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各种事故,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制定本办法。1.2凡属企业范围内的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理,均适用本办法。1.3凡违反本办法造成的伤害或经济损失按其责任和损失由责任人负责或部分负责经济赔偿。损失额在300元以下的全额赔偿,300-1000元的赔偿50%,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赔偿25%,5000元以上的赔偿10%。2违章违纪的处理2.1有下列违章违纪行为的,处以50元以下扣款:a)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和未按规定着装的;b)未按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工作并未造成后果的;c)上班或值班迟到、早退、离岗、窜岗、脱岗的;d)上班期间打瞌睡、干私活的;e)未经许可私拉乱接管线的;f)不按规定乱堆杂物、凉晒衣物和乱倒垃圾以及环境卫生较差的;g)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含自行车、摩托车、板架车)的;h)未经许可在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饲养家禽的;i)在厂区公共场所乱写乱画乱贴的;j)未经许可进入禁止进入的场所的;k)未经登记同意容留外来人员住宿的;10l)未按规定执行交接班的;2.2有下列行为的,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扣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a)未按规定如实填写各项原始记录的;b)损坏公私财物及标记的;c)不勤俭节约造成浪费的;d)酒后上班和旷工的(以一次计算,连续旷工超1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超30天的,另按规定处理);e)在生产(工作)场所和生活区吵架的;f)谎报、瞒报、乱报情况的;g)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h)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i)因工作失职或违章违纪不予制止造成损失的;j)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2.3有下列行为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扣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a)未经许可携带违禁物品进出厂的;b)私拿企业公、私财物的;c)在生产、工作场所和公司生活区打架斗殴不听劝阻的;d)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和擅自将机动车辆交与他人驾驶或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辆的;e)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11f)严重违章违纪操作的;g)对隐患或问题拒不整改和纠正的;2.4有下列行为的,处200元以下扣款:a)参与流氓行为或为流氓行为提供条件的;b)在厂区、生活区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赌博性质按《重庆市禁赌条例》划定);c)故意将烟火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禁区的;d)盗窃企业公、私财物的;e)破坏企业公、私财物及设施的;f)弄虚作假骗取企业资金和财物的;g)在禁区吸烟或未经批准在禁区动火的。3附则3.1一人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分别处理全并执行,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本办法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理;违反本办法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2教唆或胁迫、诱骗他人(指18周岁以上公民)违反本办法,按照其相关条款可以从轻处理。3.3本办法未规定的按企业相关制度处理。本办法与法律有抵触的以法律为准。1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保护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公司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3公司总经办负责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安全保卫部负责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4教育培训对象4.1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国防科工委(或市民爆办)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方可任职。4.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参加由重庆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和业务知识培训,取得市民爆办颁发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书。4.3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兼职安全员及从业人员定期参加由本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4.4新进厂的工人必须接受由公司,车间和班组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5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金属焊接、起重机械作业、机动车13辆驾驶、锅炉作业、危险品操作工、押运工、库管员等)的培训由公司总经办负责安排,组织参加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按期进行年审考核。4.6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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