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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绵阳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策,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强化灾后重建的金融支持,加快促进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29号)、《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2008—2012年)》(川办发〔2008〕56号)、《绵阳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精神,结合灾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深刻认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是支持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做好以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仅关系我市农村金融的稳健运行,更关系我市农村基础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关系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增收。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灾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把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工作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建立政府领导、多方联动的组织体系,借鉴试点经验,依托现有信用基础和工作载体,发挥涉农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的主力军作用,大力开展信用创建活动,为灾后重建金融支持工作奠定坚实的社会信用基础。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原则与目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统一部署、健全机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改革创新、支农惠农”为原则,依托农村金融机构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建立健全适合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通过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意识,改善我市的信用环境;以征信服务为切入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金融稳健的局面。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与要求(一)加大农村地区信用宣传力度。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适合农村特点、形式多样的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认识,增强农村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积极倡导和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改善我市农村的信用环境。广泛开展以“珍爱信用记录,重建美好家园”为主题的征信及相关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利用会议、电视、广播和基层农村信用社宣传专栏、柜台等载体,建立起农村宣传网络,把征信宣传活动的阵地搬到灾民集聚地、基层乡镇和村组,为灾后重建营造良好的信用舆论氛围。(二)推进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根据农村经济特点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计涵盖农户基本信息、生产经营、主要收入来源、住房结构等信息的农户信用信息指标,充分考虑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需求和现有设施的情况,从信用条件较好的镇、贷款农户或种养植大户入手,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托金融机构现有的客户管理系统,充分利用各政府主管部门掌握的农户信息,建立我市农户电子信用档案。推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共享机制,避免重复征集,确保信息安全。(三)积极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工作。以农户信用档案为基础,引导、推动金融机构开发农户信用评价模型,建立、完善农户信用评价方法体系,根据农村经济特点和评价结果信息反馈,不断提高农户信用评价的科学性、有效性。推动农户信用评价结果与农户贷款审核、管理相结合,促进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信贷业务及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农户+征信+信贷”的业务模式。在农户信用评价的基础上,继续规范和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区)”建设,定期开展评选工作。(四)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信息采集与信用评价机制。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特点,设计客观、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标体系,结合农户信用档案信息,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电子信用档案,组织金融机构、信用中介机构等研究建立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评价机制,推动信用评定工作,将分散的农户信用整合为有组织的集体信用,推进农户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五)加快农村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第三方外部信用评级,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金融机构要延伸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增加对信用好、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六)提高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服务水平。在电子化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将纳税信息、法院判决执行信息、环保信息等纳入基础数据库,依托其所提供的征信服务,为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准确识别借款人身份、判断借款人信用状况、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供科学、便捷、有效的参考依据,提高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投放效率,缓解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七)金融机构要大力改善金融服务。促进征信管理与金融稳定、支付清算、以及支农再贷款等货币信贷政策相结合,以信用为切入点,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发挥信用引导信贷资金配置的正向激励作用。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管理(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要探索开展动产抵押、权利质押、第三方担保等保证创新方式,积极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八)积极推广信用信息产品使用。积极研究争取出台与金融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相配套的资金支持与补助、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措施。大力推动信用信息产品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应用,将经济主体信用状况与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有机结合,推动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九)健全风险分担机制,提升信用管理水平。积极鼓励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推动建立“信用协会”、“信用联保”等信用风险分担组织,支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引入信用评级、信用调查与咨询等信用中介机构,借鉴其专业知识与技能,帮助农村经济主体提高信用管理水平与防范信用风险,培育并规范征信业务,促进征信市场发展。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与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相应的政策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行综合业务科;涉农金融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工作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五、职责分工一是政府发挥领导作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理顺部门关系,明确各自责任,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对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管理;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配套支持政策,主动运用评价结果,出台激励惩戒措施;三是人民银行主动组织、指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户信用档案指标编制、数据库应用、农户信用评价工作,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创新业务管理模式,创新信贷产品,增加农村信贷投入;四是涉农金融机构全力征集农户信用档案,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和数据更新机制,积极推广应用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创新农户信贷管理体制,主动打造新型信贷业务管理流程;要加大对贷款农户的宣传,教育广大农民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重视积累自身信用记录。六、实施步骤(一)宣传启动阶段工作重点: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组织机构,制定《XX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广泛组织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多层次的宣传动员,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探索实施阶段工作重点:组织、协调农村金融机构全力征集农户信用档案,把好数据质量第一关;推广应用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农户信贷评分系统,制定配套办法和措施,指导农村金融机构依托农户信用评分,按照大数定理盈利模式发放农户贷款;督促农村金融机构将信用档案录入企业和个人两大征信系统,实现数据对接。建立信用乡(镇)、信用村的信用档案,定期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的评定工作。(三)巩固提高阶段工作重点:进一步完善数据库和评分系统,进一步拓展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农村金融机构对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发挥评价体系的激励惩戒作用。进一步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和信贷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内涵,提高其社会效应。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主题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通知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法院,检察院,人武部。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月6日印发
本文标题:政府办公室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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