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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办法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学校全体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总体要求第一条督促检查工作是学校班子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重要保障。加强对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反馈工作,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学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有重要意义。要把学习督查与反馈作为学校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坚持融入日常、抓住经常,不断提高执行力。主要任务第二条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包括: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有关项目资金管理,重点人教育管理,各类社团管理,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等。工作机制第三条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条各科室要根据职责要求和工作权限,负责对下级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检查。第五条不断规范督促检查的工作流程,实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持续管理。特别是在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要人物、重要事件,要密切跟踪,及时反馈,加强督导,确保坚守主流意识形态阵地不动摇。工作方式第六条掌握意识形态相关情况,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报告,把握本部门意识形态总体状况,为学校掌握全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提供依据和支撑。其中,定期报告为:全体教师每学期交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可能出现的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应对措施。第七条加强调查研究,实施调查复核。对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薄弱环节进行了重点督查,防患于未然。第八条加强情况通报,推进交流学习。对抓意识形态工作成效明显的党组织,总结其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存在重大疏漏的党组织,责成其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突发事件处理第九条对于突发意识形态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发事件所属单位的党组织负第一责任,应及时发现,第一时间向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上级意见做好调查处置工作。第十条针对事件不同等级的影响,坚持分级应对的原则,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采取不同应对措施。第十一条对引发网络舆论的突发事件,要坚持“双处置”,即网下网上同步处置。积极解决自身存在的现实问题,积极妥善做好社会舆论层面的回应。整个事件的对外发布,由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归口管理。组织领导第十二条学校全体教师要把督促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督促检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具体指导。不断探索流程式工作规范、目标式跟踪落实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校委会负责解释。瓦店乡第一初级中学2019.4.25
本文标题:意识形态督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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