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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课程标准1.课程性质与设计思路1.1课程的性质本课程是一门实用性较强的三年制高职高专法律事务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本课程是一门讲述我国民事法律理论与实务的学科。民法是我国统一的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人们的日常生活、社会交往和经济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通过该课程学习,对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指导其现在与将来的日常经济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1.2设计思路按照学生的认知特点和选修课的特殊要求,将民法理论与实务教学内容整理为四个模块,具体包括民法基本理论模块、民法重要制度模块、物权法模块、侵权法模块。本课程教学主要以教师课堂案例讲授为主理论联系实际,系统讲述民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并通过案例教学培养学生一定的法律分析能力。建议课程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开设。学时数为60学时,4学分。2.课程目标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的民事法律理论的主要内容,了解我国民法中的重要内容民法基本理论部分、民法重要制度部分、侵权法部分。并能够根据所学的理论解决实际问题。2.1职业能力培养目标l能够准确界定实际生活中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l能够解决实际生活中的的民事纠纷;l能够掌握民事案件的处理方法。2.2知识目标l理解一些民事法律基本理论;l掌握重要的民法制度;l理解侵权法律规定。2.3素质目标l培养学生的守法意识;l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l培养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3.课程内容和要求学习内容教学要求序号模块教学单元/项目能力要求知识要求参考课时民法概念与特征l认识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l能够结合个案较为准确地分析民法的调整对象。l掌握民法的概念;l掌握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原则l运用民法原则解决民事生活纠纷;l能够结合个案较为准确地分析民法原则的适用范围。l掌握民法的原则;l理解民法原则的适用范围。民事主体l能够判断自然人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l能够结合个案较为准确地分析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l掌握各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l理解民事行为能力。1民法基本理论民事法律关系l能够判断几种民事法律关系;l能够结合个案较为准确地分析民事法律关系。l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内容;l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20法人制度l能够某具体公司企业是否具备法人资格;l能够结合个案较为准确地描述法人制度。l掌握法人制度;l理解公司制度与法人制度之间的关系。代理制度l能够判断生活实际中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l能够结合个案较为准确地分析代理制度的适用范围。l掌握代理制度与代理制度的适用范围;l理解表见代理的界定。2民法重要制度时效制度l能够判断生活中的权利纠纷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的认定;l能够结合个案较为准确地分析时效制度的具体适用范围。l掌握时效制度的具体法律规定;l理解时效制度的法律后果。18人格权l能够根据人身权理论解决生活中的人格权法律保护问题;l能够结合个案较为准确地处理对于人格权的侵害纠纷。l掌握人身权的内容与分类;l理解人身权的法律保护。23人身权身份权l能够根据身份权理论解决生活中的身份权保护理论;l能够结合个案较为准确地处理身份权的侵害纠纷。l掌握身份权的内容与分类;l理解身份权的法律保护。2侵权行为认定l能够判断生活中的一些侵权行为;l能够结合个案较为准确地分析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l掌握侵权行为的分类;l掌握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4侵权法侵权行为法律责任l能够依据法律规定判断民事侵权行为的责任认定;l能够结合个案较为准确地分析侵权案件。l掌握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l理解几种归责原则的适用范围。164.实施建议4.1教材及参考资料选用4.1.1教材选用及编写教材:郑玉敏主编《民法理论与实务》,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2004年版。4.1.2参考资料选用王利明主编《民法疑难案例教程》,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4.2教学建议4.2.1教学条件和环境教学在教室进行,充分利用多媒体。4.2.2教学方法上的特殊性案例教学贯穿教学过程的始终,教学中还会适当安排讨论、现场教学。4.3学业评价通过课堂提问、作业、分单元综合案例分析和犯罪情景模拟等手段考核学生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实际应用能力水平。本课程采用闭卷方式考试,①平时成绩占30%,包括课堂回答问题、平时作业、辩论成绩等;②期末考试70%。4.4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应用本课程资源主要包括适用于法律事务专业的高职高专国家级规划教材、相关网络资源、学院图书馆有关藏书、多媒体课件、案例库、习题集、校内实训室、校外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实习实训基地。
本文标题:《民法》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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