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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汇编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G247线靖远至会宁(侯家川)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处二〇一五年十月综合管理制度汇编批准:王强审核:孙亚文缪禄杰编制:余倩张晓敏发布日期:2015.10.1实施日期:2015.10.11目录一、监理工作制度篇....................................2(一)工程开工审批制度................................2(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2(三)首件工程认可制度................................3(四)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检验制度........................5(五)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5(六)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5(七)定期开展工程质量检查的制度......................6(八)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6(九)质量追究责任制..................................7(十)旁站监理制度....................................8(十一)巡视检查制度..................................9(十二)监理试验管理制度..............................9(十三)工程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10(十四)监理月度报告制度.............................11(十五)工地会议制度.................................11(十六)监理文件行文制度.............................12(十七)监理工作日志制度.............................12(十八)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制度.......................13二、内部管理制度篇...................................13(一)文明办公生活制度...............................13(二)考勤考核制度...................................14(三)财务管理制度...................................17(四)后勤管理制度...................................23(五)新闻稿件报送制度...............................30(六)公文及领导交办事项办理制度.....................31(七)工作考核.......................................32(八)廉政教育学习制度...............................372G247线靖远至会宁(侯家川)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处管理制度一、监理工作制度篇(一)工程开工审批制度1、分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向总监办提交《分部工程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应提出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说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提供放样测量、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2、总监办收到《分部工程开工报告》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报告进行全面审查,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澄清,具体明确该分部工程必须填报的原始记录、质检单、工序交接单等表格的种类、填报时间等事宜,审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应在14天内审批完毕。(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工程项目开工七天前,施工单位必须向总监办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总监办必须在四天内审核完毕,并返还施工单位。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保证工程质量应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结合工程项目的具3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重点分部(项)工程的施工工艺文件;要求施工单位提交针对当前工程质量通病制定的技术措施;针对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提交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质量预控措施;要求总包单位编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工程协调的具体措施;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帮助施工单位解决,落实具体的工艺要求和技术措施,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可行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总监办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提出书面的审核意见,交施工单位执行,并归入工程档案。(三)首件工程认可制度1、“首件工程认可制”是指对每一个分项工程,在开工前,从技术培训、技术交底、材料进场、施工工艺、技术要求、质量控制、验收评定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艺技术要求先完成样品工程,随后对样品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对比,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然后下发试生产,待施工工艺和质量满足要求后正式批量生产。2、“首件工程认可制”按照“预防为主,示范引领”的原则,对首件工程的各项工艺、技术和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佳工艺,建立样板工程,以指导后续工程批量生产,预防和纠正后续批量生产中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43、“首件工程认可制”以施工标段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凡未经首件工程认可的分项工程,一律不得批量生产。4、“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工程范围:路基工程:特殊路基、结构物台背回填、路基填筑、填挖结合部、路基边坡、边坡绿化。桥梁工程:基础、墩台身、梁板预制、梁板安装、预应力张拉(注浆)、上部结构现浇、桥面铺装、防撞护栏、伸缩缝安装、橡胶支座安装、桥头防护。5、“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程序:(1)施工单位根据分项工程内容,按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对每个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制定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编制首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除写明分项工程的工程特点、工程部位等内容外,应重点阐述人员、设备管理准备情况,施工工艺,技术培训和交底及质量控制措施等,报总监办审批。(2)总监办对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认真审核,并据此制定相应的监理实施细则,明确质量目标和监理责任人,书面指令施工单位开始实施首件工程。(3)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操作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操作程序和有关技术指标,修正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总监办监理人员必须对首件工程全过程旁站,做好相应记录。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5理方案,以保证其顺利实施。(4)首件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对其施工工艺和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提交总结报告,由现场办、总监办组织进行检测,验证施工工艺的可靠性、合理性,提出改进意见,开成评审报告。(四)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检验制度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要审阅进场材料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并对钢筋、水泥等材料进行复检,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于工程建设。(五)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隐蔽工程覆盖之前,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并提交自检资料,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报来的隐蔽工程检查计划,安排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方可覆盖。(六)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每道分项工程完成后承包人要先进行自检,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组报送《检验申请批复单》,专业监理工程师到现场对完工后合格的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认,按规范要求进行测量和抽样试验,对不合格的工程指示承包人进行返工或缺陷修补。返工合格后再予检验签认。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项目的施工。6(七)定期开展工程质量检查的制度为了普遍提高现场质量控制力度,统一质量标准,及时排查发现现场质量缺陷,及时消除质量隐患,有效治理工程质量通病,考核监理人员工作绩效,特制定此制度。1、检查内容:桥梁工程、路基土石方工程、防护排水工程、原材料等,检查依据为设计图纸,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技术标准、施工规程等。2、检查结果处理:检查结果以《监理指令》形式要求施工返工修复,现场工程师予以落实。《监理指令》作为计量直接依据,对于不能彻底整改的工程在当月计量中予以扣除。如发现重大质量问题,可采取停工整顿的手段要求纠正。3、检查中若发现监理工程师因发现不了问题,或者管不住现场,造成重大工程质量缺陷、事故者,按照总监办内部处罚制度处理。4、每旬由总监牵头,副总监、各监理组长、中心试验室主任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八)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2、凡因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致使工7程质量低劣或产生不可弥补的质量缺陷,影响结构安全和降低使用能力的均属质量事故。3、发生质量事故要做好质量事故记录,质量问题由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单位立即纠正并抄报业主;一般、重大和特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迅速报业主和上级单位,有关部门将对事故做出处理。4、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总监办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计量。(九)质量追究责任制1、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因承包人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及工程材料不合理及不合格,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质量缺陷时,必须立即通知承包人更换不合格的人员、材料、设备。改变不合理的施工工艺、流程和方法。否则,造成永久工程缺陷将追究监理人员的责任。发现一次降级使用,并并处以500元罚款。2、当质量缺陷已经出现,现场监理人员未发出口头指令也未向专业工程师及有关领导反映汇报,要追究现场监理人员的失职责任。专业工程师及有关领导失职的,要给予严重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3、当质量缺陷出现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成以后,且对下道工序或单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专业工程师如果8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不作分析,质量责任不作判定,要追究专业工程师责任,并处以2000元罚款。4、当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时,未按事故等级程序汇报处理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交上一级主管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5、各专业工程师必须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责任制,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科学公正、廉洁自律”的服务宗旨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做好工程质量过程控制。把质量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否则,出现上述质量问题、质量缺陷及质量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处罚。(十)旁站监理制度1、现场监理应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2、对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助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3、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时应及时加以制止,对不听劝阻和已施工的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可令其暂时停工,并立即报请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处理。4、旁站人员应全环节地对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9行检查和认定,并现场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5、旁站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要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工艺操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所旁站工程的工艺及操作负现场监督责任。6、旁站结束后要求旁站人员认真填写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当天交给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十一)巡视检查制度监理人员现场巡视检查是监理日常工作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对工程建设实施动态控制管理的主要手段,各级监理人员要做到腿勤、眼勤、口勤、手勤,勤跑、勤看、勤问、勤记,实现对工程施工动态控制管理。总监办各级监理人员,按本人职责范围、专业分工,定时到工程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并且要逐级督促检查,做好巡视检查记录。现场巡视检查发现较为严重的违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上报告,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十二)监理试验管理制度1、总监办试验工程师应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