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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资料,注意保密应急值守工作手册国土资源部2016版引言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值守工作,提高应急值守工作能力,根据最新工作要求,我们在总结以往应急值守工作基础上,对原版《应急值守工作手册》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应急值守工作手册》(2016版),经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印发,供大家工作中参考。目录第一部分应急值守工作应急值守工作制度……………………………………1应急值守工作任务……………………………………4一、信息收集与核实……………………………4二、级别判定……………………………………5三、信息处置……………………………………7四、季报、(半)年报及通报…………………9五、其他自然灾害灾情和险情…………………9信息编写要求及注意事项……………………………10一、编写程序……………………………………10二、编写要求……………………………………10三、格式要求……………………………………11四、注意事项……………………………………12五、常见错误……………………………………13信息报送程序…………………………………………14一、《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送程序…………14二、《部内要情》报送程序……………………14三、《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报送程序………15四、《国土资源信息》报送程序………………16五、纸质件报送程序…………………………18国务院应急办视频点名………………………………19第二部分应急工作制度1.《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快速处置程序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5〕88号)2.《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75号)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49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05号)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381号)第三部分附件1.《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样式)2.《国土资源信息》(样式)3.《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样式)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报》(样式)5.《国土资应急办函》(样式)6.电话记录单7.应急值班人员联系方式第一部分应急值守工作1应急值守工作制度一、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分汛期值班和非汛期值班。汛期值班从每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如遇特殊情况,随时调整。汛期值班需要24小时驻部在岗值班,时间由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非汛期实行电话值班。值班员值班时间为:工作日由下午5:00至次日上午8:00;双休日及节假日由上午8:00至次日上午8:00。二、值班工作实行环境司(应急办)司局级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处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值班员)值班工作制。环境司(应急办)应急处负责编排每月应急值班表,送部办公厅值班室,并通知到每位带班领导和值班员。因事不能值班人员,要提前3天报告应急处进行调整,由应急处对值班表进行修改。三、值班员必须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临时有事须向带班领导请假,得到批准后,可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到自身手机上(座机电话呼叫转移“*57*0手机号码#”,取消“#57#”),确保自身手机畅通,并要随身携带值班手机。事务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回到值班室,保证岗不缺人。(值班电话:010-66558072,1391801242,传真:010-66557723)。2四、值班员要提醒接班人员按时接班,未履行完交接班程序不得离岗。交接班时间为每日上午8:00,在部应急值班室(B202)进行工作交接。交接班时,如果正在处理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应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应变,保证工作处理的连续性和信息报送的及时准确。五、值班员负责处理地方上报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电话或传真,接报和核实情况时要认真严谨、积极主动、态度和好,按要求准确记录和核实具体情况。接到灾情险情信息后,要及时对灾情险情信息作出分析判断。每日应在下午5点前汇集资料编写完成《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日报),及时按规定程序报送。六、值班员接收到重大人员伤亡或情况不明但具有重大人员伤亡可能的灾情险情信息时,要先电话报告国务院应急办总值班室,同时向带班领导报告,根据领导指示,迅速采取相应应急响应,联络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准备。如需进一步核实灾情,要与灾害发生地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环处处长直接联系,确保灾情信息准确无误,并按相关程序编写《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上报。信息的报送要严格执行报送程序,做到迅速、准确、严谨,严禁发生迟报、误报、漏报和瞒报现象。七、值班员值班期间应及时在电视和网络上收集相关地质灾害信息,并及时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灾值班核实3情况。八、值班员要第一时间办理有关灾害、安全、稳定方面的信息和文件,特别是中央领导同志批示件,不得拖延,更不得过夜。特大型、大型灾情险情要在发生后4小时内上报国务院应急办。九、值班员要将在值班时间内受理或处置的与地质灾害应急相关的各种公文、电话、传真等,按相关要求严格归档。十、值班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要求妥善保管涉密文件,及时处理各类废弃纸张,不得与其他正式文件混杂,规范使用电子办公设备,严防发生泄密事件。十一、值班员要确保值班期间值班电话、自身手机、值班手机、传真机、计算机及打印机等设备运转正常,要自觉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十二、值班人员要加强与部值班室、办公厅督查室、办公厅新闻处及部领导秘书之间的沟通联系,通过QQ、微信、短信等方式,做到信息四同步。十三、值班人员要不定期检查省级及相关单位值班人员的在岗情况。4应急值守工作任务一、信息收集与核实(一)通过电话或传真获取:值班员要及时接听应急办电话查看应急办公室传真,根据灾情险情电话或传真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按有关程序迅速作出相应处理。(二)通过“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QQ群(3749843)”获取。如在QQ群中发现有关突发地质灾害信息,要及时核实并处理相关信息。(三)通过应急办邮箱获取。每天要经常从外网机查看公共邮箱gtzybyjb@163.com和hjs_zhc@mail.mlr.gov.cn的邮件。特别是在汛期,值班中要每小时查看邮件一次。除重特大地质灾害报告外,如有其他重要情况,如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信息专报》、中国地震局《地震震情预测》,要及时报告司长(主任),并根据领导批示,向相关省(区、市)发函通知及编写值班信息。(四)通过互联网获取。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同时,值班员应关注互联网上全国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情况。如遇新闻报道某地发生地质灾害,要及时主动打电话给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实情况。视具体情况按预案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5(五)通过电视新闻获取。值班员要随时收看央视13台,关注新闻频道有关地质灾害方面的新闻,如发现应急办未掌握的灾情险情,应立即向相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核实,并根据相关程序进行处理。(六)各检查组、工作组、应急巡查会商组、区片专家发来的信息与报告,各省厅打来的电话,发来的手机短消息,要逐条记录存档,重要信息要输入工作计算机中保存;重要情况要及时核实、汇报、处理。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发生后或收到相关预测信息,要发函提醒当地加强次生灾害防范。值班人员要时时关注灾情进展。接到各省(区、市)报告地质灾害的电话,务必要把电话内容记录详细,特别是对方的姓名、来电号码、来电时间、灾害发生时间、灾害种类及规模、因灾死亡失踪人数等。(七)凡社会上传播与地质灾害有关的灾情、险情,都要进行查询核实,情况属实的要第一时间报告给相关领导。(八)当国务院应急办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灾情险情信息后来电询问时,要立即组织力量核实,如确为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视具体情况按预案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灾情险情核实后应尽快以《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形式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二、级别判定地质灾害信息一般按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6中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级情况进行判定。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其中特大型、大型及有重要影响的中型地质灾害有时被称作重特大地质灾害:(一)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和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7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三、信息处置在核实灾情、级别判定的基础上,对信息按照如下程序处置:(一)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1.必须在灾害发生后的4小时内报国务院应急办。如果编写《国土资源部值班信息》(以下简称“值班信息”,样式见附件1)来不及,应先以红机电话方式报告国务院应急办。同时,将灾情信息以短信形式报部领导、司领导。2.根据领导指示开展下一步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调派部省两级应急专家及相关技术支撑部门专家组成专家组赶赴灾区,包括联系有关专家所在单位、准备材料、安排行程、通知当地对接等。3.编写《值班信息》,经带班领导审签后,通过国务院值班系统报国务院应急办。按照程序会同办公厅(具体联系督查室)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国办秘书一局信息处和中办秘书8局信息综合室。将《值班信息》加盖办理情况印章后复印送部领导、办公厅、督查室。4.根据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来的信息以及部专家组调查信息,编写《值班信息》续报。5.共享信息。在《值班信息》被审签前,值班员需将信息重新编辑,模糊中央领导批示内容、替换敏感字等,经办公厅审核后发送给有关主流媒体,包括国土资源报、央视、央广、新华社等。(二)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1.编写《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样式见附件3),经带班领导审示,按程序报送。根据部、司(办)领导指示,开展下一步工作。2.根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内容,按要求报送《部内要情》。3.对于6-8人死亡或失踪的灾情要特别注意,要先电话向国务院应急办报告,视情况可以编写《国土资源值班信息》上报。(三)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编写《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和《部内要情》,经带班领导审示,按程序报送。领导批示的灾情,如遇灾害发生地较为敏感或中央领导批示的信息,要按照按照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信息相关程序进一9步核实、及时报送信息,及时回应领导关切。以上所有信息务必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信息和部专家组信息为依据,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及中央领导批示信息务必与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环处处长核实。《值班信息》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报告》需存档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并附依据信息。四、季报、(半)年报及通报根据国务院应急办要求,我部每季度初应通过《值班信息》向其报送季度、半年、全年的地质灾害灾情信息。汛期期间,每月编写《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报》(格式见附近件4)。各项灾情统计数据同时报部调控司。五、其他自然灾害灾情和险情获得洪水、台风等可能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重大灾害发生的信息后,根据灾害种类编写不同函件,报带班
本文标题:应急值守工作手册(参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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