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会议纪要 > 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
1区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一、入库制度1、各种捐赠及救灾物品在未办理入库手续前不得入库。2、物品入库时要有入库单,仓库管理人员按单上所列物品名称、品种、数量、规格点收,清点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字。3、无入库单或入库单与实物不符时,不能办理入库手续,要重新核查。4、贵重物品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后再入库。5、仓管员在物品入库后要及时入帐、登记。二、出库制度l、没有分管领导签字及有关批文,物品一律不得出库。2、物品出库要填写救灾物资调拨单,根据调拨单与接收单位人员共同清点物品并装运。3、物品出库后要及时销帐、登记。4、按时做好物品进出库的统计报表,要求规范、数字真实、准确、完整。三、物品保管制度1、所有入库的物品要按货位分类整齐摆放。物品分新品、旧品两区,并按照成衣、棉被(褥、毯)、床上用品、生活用品、文化用品、食品、其它用品八大类别进行分类包装,并在包装袋(箱)上予以标明。2、严格岗位责任制,定期点验库存物品,做到帐物相符。3、仓库内要保持通风、整洁、有序。各种物品码放、搬运入库时应先内后外、先下后上;出库时应先外后内、先上后下,不得抛掷;要有防火、灭火、防盗、防潮、防鼠、虫害的设施和具体措施。定期对货物储存情况以及消防灭火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并做好详细记录。4、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房。2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库管员岗位职责一、负责各种救灾物资和其他物资的收、发、检验工作。当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收发物资必须做到现场监督装卸。二、物资入库时凭入库单进行核对、验收,及时进行入库登记,物资入库时要做到认真核对,仔细清点,数量正确,质量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入库。三、物资出库时要认真核对出库单,准确核对物资名称,数量、收货单位等内容,确保无差错。四、保持库内干燥整洁,分类合理,货走地净。每天定时巡库,检查库内温度、湿度,并做好记录。夏季要定时通风,每次不少于3小时。五、库存物资做到零、整分开,分类存放。六、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任何人严禁在库区吸烟,禁止将火种带入库区。严格操作规程,离人关闭门窗及电源,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七、负责建立库物资统一台账,及时准确做好年、季、月物资统计报表工作,年中、年末全面盘点清仓,保证账、卡、物相符。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区救灾物资储备库仓库消防制度3一、实行防火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学习,增强安全意识。二、要经常组织消防训练和演习,使全体职工知晓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并正确操作。三、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四、进入库区隔离带即为禁火区,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火种带入库区。五、每年进行十二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由民政局相关领导、储备库相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有无违章情况等。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六、做好消防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巡查的内容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消防重点部位在岗情况等。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库区安全守则“七禁止”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火种进入库区。4二、禁止在库区内吸烟。三、禁止在库区使用明火,焚烧杂草杂物。四、禁止非专业司机驾驶专用车辆。五、禁止非指定人员操作机器设备。六、禁止使用没有安全装置或失灵的机器设备。七、禁止野蛮装卸和冒险作业。5区救灾物资捐助工作中心接收捐赠程序一、接收。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接收市民和其他爱心人士自愿捐赠的款物,做到交接清楚、妥善存放;热情接待捐赠群众,做到以诚对人,以礼待人。二、登记。对每一次接收的款、物,细心登记,如实填写捐赠单位(个人)、捐赠日期、物品名称、物品数量和资金数额,并出具收据交给捐赠单位(个人)。捐赠的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三、调剂。对使用价值不大或不太方便运输的物品,若捐赠单位(个人)同意变卖处理,则由捐赠单位(个人)签字后统一进行调剂,变卖的资金全部计入捐款收入,进入捐款专户管理。四、包装。接收的物品要进行清理、消毒、分类包装,并严格防火、防腐、防水,务必妥善管理。五、运送。接收的物资储存到一定数量时,拟出发送方案,报区民政局,实行统一调配,及时将物资运送到贫困地区或灾区。六、公告。对接收和发放捐赠款物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6区救灾物资捐助工作中心捐赠款物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结合我区的实际,为做好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使救灾管理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一、接收社会捐赠物品的程序和管理1、接收。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接收居民和其他爱心人士自愿捐赠的款物,做到交接清楚、妥善存放;热情接待捐赠群众,以诚对人,以礼待人。2、登记。对每一次接收的款、物,细心登记,如实填写捐赠单位(个人)、捐赠日期、物品名称、物品数量和资金数额,并出具收据交给捐赠单位(个人)。捐赠的资金要实行专户管理。3、仓储。接收到的物品应及时、妥善的存放在专用仓库,严格按照仓库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对捐赠物品进行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霉等工作。4、调剂。对使用价值不大或不太方便运输的物品,若捐赠单位(个人)同意变卖处理,则由捐赠单位(个人)签字后统一进行调剂,变卖的资金全部计入捐款收入,进入捐款专户管理。5、包装。接收的物品要进行清理、消毒、分类包装,并严格防火、防腐、防水,务必妥善管理。76、运送。接收的衣物储存到一定数量时,呈报区民政局主管领导批准,将物资及时运送到对口帮扶的贫困地区。定向捐赠物品,则按照捐赠人(单位)的意向进行运送。7、公告。对接收和发放捐赠款物的情况适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二、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接收社会捐赠的资金设置专户存储,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2、捐赠的资金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分为定向和不定向使用。定向的:为捐赠人指定的受益人或受益地,由区捐助中心直接把资金拨到受益人或受益地;不定向的:捐助中心将捐赠款存放在专户,到一定额度时,由区捐助中心提出使用方案,报区民政局审批,待批准后,再从区捐助中心的社会捐赠物资专户中调配给受益人或受益地。8区救灾款物捐赠流程图国内公民和法人自愿提出进行慈善捐赠救灾物资捐助工作中心接收捐赠。向捐赠人或单位开具接收慈善捐赠的专用票据。开展定向捐赠和捐赠者有捐赠意向的,严格按照捐赠定向和捐赠者意愿安排使用捐赠款物;非定向捐赠和捐赠者无明确捐赠意向,将捐赠款物全部用于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定期向社会公布慈善捐赠款物的分配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本文标题: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制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629541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