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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体育中心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七月耕细作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体育中心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1-第一章投标须知1.总则1.1项目情况简介1.1.1工程名称: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体育中心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1.1.2工程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1.1.3招标内容:精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包工程”)1.1.4工程概况描述:工程地点位于葫芦岛市龙湾新区,用地北侧为环岛一路,东侧为滨海大道,隔规划路和城市绿带与已有的城市干道西外环相邻,南侧为城市水体景观,西侧为龙湾大街。体育场地上5层,檐高49.4米,地下建筑面积519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175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548.00平方米;看台及下部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看台上罩为交叉钢桁架,最大悬挑长度为45m,支撑罩棚钢桁架的框架柱为钢管砼柱。体育馆地上3层,无地下部分,建筑高度30.8m,建筑面积为23233.49m2,本工程下部看台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盖周圈为钢桁架体系,中间部分为弦支穹顶,属于复合型大跨空间结构。1.1.5现场条件:本工程现场具备工人住宿条件1.2定义本次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有如下定义:1.2.1“招标单位/招标人”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1.2.2“投标人”指参加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体育中心投标的,并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1.2.3“中标人/乙方/承包商”指其投标被招标单位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1.2.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单位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合同文本;1.2.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文件向招标单位提交的全部文件;1.2.6“书面函件”指打印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3招标说明耕细作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体育中心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2-1.3.1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体育中心工程采用要约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企业承担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体育中心工程精装修工程的施工任务,确保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体育中心工程能优质、快速、低耗地建成。1.3.2本招标工程的设计图纸由北京维拓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招标人提供。1.3.3本次招标工作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本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负责解释。1.3.4本次招标包括:发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考察,递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等主要阶段。1.4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1.4.1本次招标面向已通过总包进行的资格预审并已列入总包的“合格分包商名单”的投标人。对尚未进入“合格分包商名单”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以前向总包商索取并填报“资格预审表”,投标人应最低限度地通过资格预审。1.5现场考察和投标费用1.5.1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如需要,投标人可自行进行考察,但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时,也可独自增加现场考察活动。1.5.2经招标单位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考察现场。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的费用。招标单位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1.5.3在现场考察中由招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单位现有的资料。招标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5.4投标人应承担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人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1.5.5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缴纳图纸押金伍仟元;若投标人中标,押金不予以返还,若投标人未中标,在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一周内押金全额无息返还。1.5.6有下列情况图纸押金不予以返还:1)投标人中标耕细作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体育中心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3-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资料3)中标人拒绝被授予合同4)未在规定时间返还招标图纸1.5.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万元,在招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一周内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中标单位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后返还。1.5.8每份招标文件招标单位收取工本费壹仟元。2招标工程综合说明2.1工程招标范围及内容2.1.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体育中心体育场、馆项目精装修工程之所有项目包括图纸显示和根据图纸内容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2.1.2招标内容2.1.2.1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所示楼地面、墙柱面、天棚及成品隔断等,具体工作内容见工程量清单。2.1.2.2提供满足《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文件要求和招标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工程技术管理和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自检、互检、交接检、预检、隐检、质量检验批等。2.1.2.3负责配备有上岗证书的专职试验员完成其承包范围内所有按规定要求进行的材料的检验、实验之配合工作。2.1.2.4测量放线工作。2.1.2.5对其他分包商及供应商的配合照管工作。2.2工期要求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体育中心精装修工程计划工期为2011年7月20日至2011年11月30日,开工时间以实际开工令为准。2.3工程质量标准2.3.1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设计规范/图纸、技术说明及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和标准。确保达到鲁班奖标准,同时还要严格按照总包商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施工。在不同的规定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或不一致时,按其中要求最高或最严的耕细作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体育中心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4-标准执行。2.3.2超出国家验收规范时,由招标单位组织设计研究院、监理公司共同确定验收标准,但由此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价格中,不得变更合同价格。2.3.3投标人为达到上述标准采取的各种措施的费用须包含于投标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2.4工程竣工资料要求2.4.1承包商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辽宁省档案条例》中的较高标准执行,并满足招标单位、业主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作好、汇总、整理工程档案,在工程竣工时将工程档案资料一式七份上报招标单位。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2.4.2承包商如不按要求提供工程档案资料的,招标单位有权扣留施工单位的剩余工程款,并且不予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直至提交合格的档案资料为止。3.报价方式及说明3.1报价方式3.1.1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内容涉及的费用全部以人民币表示。3.1.2报价方式: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为综合单价合同。3.1.2.1精装修工程人工费、除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外的材料费及中小型机械使用费以综合单价形式报价。3.1.2.2清单内各子目工程量为招标暂估量,不允许投标方自行调整,不允许填加子目,如果有工作内容未包括在清单子目内其工程量视同含在相近子目中。3.2招标人提供资源(仅限下列所述):3.2.1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外用电梯或龙门架3.2.2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如下(招标人只提供材料,卸货及二次搬运、保管由投标人自行解决):防静电地板、塑胶地板、铝合金方板、铝合金装饰条板、地砖、石材、成品隔断。注:上述材料在结算时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加损耗率进行计算(损耗率参考辽宁省2008年预算定额由投标人自行报出,待签署合同时由双方确定),材料移交给分包商后,分包商应负责材料的保管、储存,坚持厉行节约、严格管理、限额领料的原则,耕细作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体育中心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5-并承担除总包商原因造成的施工中材料超额损耗增加的全部费用和保管不善造成材料损失、破坏或丢失的费用与索赔。3.2.3招标人提供的临时设施1)总包提供办公室一间(有偿使用),租金600元/间/月;2)库房分包方自行解决,总包方指定场地;3)照明镝灯(不包括楼内用低压灯);4)现场临电至楼层二级电箱,临水至楼层消防主干管;3.3本次招标范围内,下列资源由投标人提供并承担其费用1)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配合照管所需的全部人工;2)除前述明确由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以外的其他所有材料均由投标人提供并承担其费用;3)除前述明确由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机械以外的其他所有机具均由投标人提供并承担其费用;4)除前述明确由招标人提供的临水、临电外的其余投标方施工范围内所有临水、临电设施及耗材均由投标人提供,并由投标人负责己方现场所有临水、临电的维护和保管;5)提供至少3名放线人员进行测放;6)提供固定试验人员配合招标人进行试验;7)提供清扫工具及具体数量的工人,负责将本施工现场内的垃圾集中存放至指定垃圾池并负责将垃圾装车并覆盖妥当;8)对其他分包商及供应商的配合照管工作;9)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机具应按照招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所规定的时间进场,并且应得到招标人的书面指令才能退场。招标人将把此等设备统一协调使用,投标人必须听从招标人的指令,如发生有不听从招标人指令的情况,招标人将以现场机械实际使用的台班数量之价值的双倍从投标人工程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10)本招标工程施工期间的所有施工、防护所需的脚手架(除招标人提供的脚手架外)的搭设、整改、维护、拆除、清理、修理、退场所需的人工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由招标方提供的防护用水平安全网及密目安全网为本招标工程整体施工期间准备,若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损毁,则由投标人负责重耕细作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体育中心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6-新提供,以满足施工及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11)招标人提供之材料及资源,须由投标人提前提供使用计划,提前之日期需满足招标人购买及租赁相关材料及资源的周期要求,如因投标人未能提前提供使用计划而引起之工期延误及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2)工人生活区设置达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并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宿舍照明,水暖设施,自备床铺等生活用具,以及食堂灶具,投标人须在其投标报价文件中单独列明;13)负责保持现场厕所的卫生、生活区垃圾运至指定垃圾池。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应包括完成分包内容直至通过竣工验收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安全、质检、管理费、利润、风险等(除总包商提供资源外)的所有费用。3.4投标价款的构成3.4.1本分包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投标人的报价(固定单价)为闭口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3.4.2投标人的价格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并将视为已包含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所有相关的工程费用;3.4.3工程款为含税价格,税金由招标单位代扣代缴,向投标人提供完税证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法发票;3.4.4投标人必须负责为现场施工人员投保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投标人负担;3.4.5工程量计算基本原则: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相关规定计量;3.4.6如果投标人中标后,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投标人的履约不能令招标人满意,或者投标人由于资源不足等而无力承担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致使招标人将投标人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拿出重新发包,招标人在扣除该重新发包工程的价款及对应比例的相关费用后,还需扣减投标人已完工程的结算的10%作为投标人无力承担某些分项工程的罚款;3.4.7投标人承诺如其中标,在本招标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投标人完全接受并执行招标人所制定的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过程中进一步细化调整后的施工方案,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也已完全考虑了不同的施工方案而带来的资源以及工序调整等因素,投标人承诺不因招标人根据工程的进展及施工的需要调整了施工方案而向招标人提出价格及耕细作葫芦岛市龙湾中央商务区核心区体育中心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7-工期方面的调整;3.5说明3.5.1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及其编制的施工方案、市场因素、工程风险、招标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3.5.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其未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完成工期阶段目标及总目标(含招标人已确认的工期延误),投标人除补偿招标人遭受的任何损失费用外,投标人还须向招标支付工期拖误违约罚
本文标题:精装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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