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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之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张轶丽)
IDESIGN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审查部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内容依据专利法第九条的审查2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审查3依据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的审查4依据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的审查5依据专利法第五条的审查1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专利法第五条A5.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公众普遍认为是正当的、并被接受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地域性。违反了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法律。专利法第五条法律社会公德公共利益外观设计的实施或使用会给公众或社会造成危害,或者会使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受到影响。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专利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19条: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床单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专利法第五条暴力凶杀恐怖反感纹身机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专利法第五条妨害公共利益:专利申请中外观设计的文字或者图案涉及国家重大政治事件、经济事件、文化事件,或者涉及宗教信仰,以致妨害公共利益或者造成伤害人民感情的、或者宣扬封建迷信的、或者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该专利申请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著名建筑物领袖肖像中国国旗、国徽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专利法第五条涉及世界博览会标志的专利申请审查规定一、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未经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许可而使用世界博览会标志的,属于专利法第五条规定的“妨害公众利益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使用世界博览会标志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已经获得世界博览会标志权利人许可的证明文件;没有提交的,审查员在审查时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通过补交证明文件或者删除有关内容的方式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其申请视为撤回;补正仍不合格的,应当予以驳回。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专利法第九条A9: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专利法第九条原则先申请原则禁止重复授权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先申请原则发明日申请日申请人A发明日申请日申请人B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初步审查中的A9情况同一申请人不同申请人两件专利申请申请日相同通知申请人选择;如不选择,均予以驳回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均予以驳回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专利法第二十三条A2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着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专利法第二十三条A23.3A23.2A23.1A23.1不得与其他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具有明显区别无抵触申请不属于现有设计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不属于现有设计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包括: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设计。公开方式:出版物公开、使用公开、以其他方式公开无地域限制不属于现有设计:在现有设计中,既没有与涉案专利相同的外观设计,也没有与涉案专利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抵触申请抵触申请抵触申请抵触申请中国专利局的申请申请日以前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任何单位//个人个人申请日后申请日后公告公告同样的设计同样的设计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同样的外观设计相同A:相同种类产品B:涉案专利的全部外观设计要素与对比设计的相应设计要素相同同样的外观设计实质相同A:相同种类产品B:相近种类产品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同样的外观设计之种类判断用途为准销售时的货架位置国际外观设计分类产品名称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相同的外观设计相同的外观设计相同的外观设计相同种类形状图案色彩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相同的外观设计相同的外观设计相同的外观设计相同的外观设计未导致外观变化常用材料常用材料功能性能功能性能内部结构内部结构尺寸大小尺寸大小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实质相同的外观设计局部细微差异使用时不易看到或者看不到某一设计要素整体置换为惯常设计单元常规方式重复排列互为镜像对称区别仅在于区别仅在于区别仅在于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区别在于使用时不易见到产品名称:花盆分类号:11-01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区别在于将某一设计要素整体置换为惯常产品名称:花布分类号:05-06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区别在于设计单元按常规方式重复排列产品名称:管分类号:15-99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不经过检索依据申请文件的内容依据一般消费者的常识依据获得的有关信息判断非正常申请明显不符合A23.1明显不符合明显不符合A23.1A23.1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不得与其他合法权利相冲突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与其他合法权利相冲突与其他合法权利相冲突他人他人在先取得在先取得合法权利合法权利相冲突相冲突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在先权利在先商标权在先权利在先著作权A.涉案专利申请日前B.他人在中国法域内依法受到保护的商标权A.涉案专利申请日前B.他人通过独立创作完成作品或者通过继承、转让等方式合法享有的著作权C.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保护的客体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权利冲突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在先商标权•未经许可•相同或相似的设计•其实施会误导公众•其实施导致混淆•其实施会损害商标所有人权益•适用商标相同、相似判断标准在先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相同或实质性相似•实施会损害著作权人权益权利冲突权利冲突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在先商标在后专利申请权利冲突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专利法第三十三条A33: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申请人的修改主动修改申请人的修改应通知书要求修改A.申请日起2个月内B.不得超出原申请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A.在指定的期限内B.针对指出的缺陷C.不得超出原申请图片或照片表示的范围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允许的修改防止申请人在申请日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设计防止申请人在申请日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设计防止申请人在申请日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设计修改后的内容原图片原图片//照片照片已有表示已有表示直接确定直接确定毫无疑议毫无疑议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超范围的修改增加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增加设计内容增加增加增加减少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减少设计内容减少减少减少形状、图案、色彩三要素的具体内容发生变化改变改变改变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超范围的增加增加视图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超范围的改变改变视图内容图案的改变申请日的视图修改后的视图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超范围的改变改变视图内容形状的改变申请日的视图修改后的视图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超范围的减少减少视图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专利法第三十一条A31.2: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R35: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将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的,对该产品的其他设计应当与简要说明中指定的基本设计相似。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相似外观设计不得超过10项。专利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所称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是指各产品属于分类表中同一大类,习惯上同时出售或者同时使用,而且各产品的外观设计具有相同的设计构思。将两项以上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的,应当将各项外观设计的顺序编号标注在每件外观设计产品各幅图片或者照片的名称前面。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单一性的审查相似设计成套产品一项设计相似设计•同一产品•10项以内•基本设计•相似外观设计•相同或者相似的设计特征套件产品•同一类别•同时出售或者使用•具有组合使用价值•设计构思相同•不能包含相似外观设计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单一性的审查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一设计一申请一项设计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主视图立体图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相似设计相似设计要指定基本设计其他设计应与基本设计相似各项设计应顺序编号同一产品相似外观设计不得超过10项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同一产品不同产品,无论外观是否相似设计,都不属于相似设计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基本设计基本设计设计1设计2设计3设计4彼此相似彼此相似彼此相似彼此相似无需相似无需相似无需相似无需相似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与基本设计相似局部细微变化该类产品的惯常设计设计单元重复排列仅色彩要素的变化其他情形经整体观察区别在于经整体观察经整体观察区别在于区别在于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区别在于局部细微变化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区别在于设计单元的重复排列设计1立体图设计2立体图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区别在于色彩要素的变化设计1立体图设计2立体图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不属于相似设计的情形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成套产品成套产品同时出售或者使用具有组合使用价值各项设计应顺序编号同一类别各产品的设计构思相同成套产品中不应包含相似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桌椅桌子:06-03椅子:06-01同一类别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同一大类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指习惯上同时出售或者同时使用,并具有组合使用价值。成套出售或者使用茶具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各产品的设计风格是统一的,即对各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设计是统一的。相同的设计构思2图案的统一:各产品上图案设计的题材、构图、表现形式等方面统一。1形状的统一:各个构成产品都以同一种特定的造型为特征,或者各构成产品之间以特定的造型构成组合关系。3色彩的统一:不能单独考虑,应当与各产品的形状、图案综合考虑。并考虑简要说明中是否写明请求保护色彩。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成套产品中不应包含相似设计成套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不应包含某一件或者几件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例如,一项含餐用杯和碟的成套产品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不应再包括所述杯和碟的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审查部IDESIGN常见的成套产品1.咖啡器具(咖啡杯、咖啡壶、糖罐、牛奶壶等)2.茶具(茶壶、茶杯、茶碟等)3.餐用器具(餐刀、餐叉、汤匙等)4.床上用品套件(床单、枕套、床罩、靠垫套等)5.成套桌椅(桌子、椅子等)6.成套家具(床、床头柜等)7.成套家具(梳妆台、凳子等)8.成套音箱(音箱、功放等)IDESIGN
本文标题:之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张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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