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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欢迎各位领导、同事参加保税物料管理培训!保税物料管理培训目的•规范保税物料管理•人人都有保税观念•减少因操作不当造成公司损失•防范风险保税物料管理培训课程大纲保税物料与非保税物料保税流程海关对保税物料那方面重点做监管核查风险管理案例及海关处罚保税与非保税物料如何管理第一讲:保税与非保税保税物料(即加工贸易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物料.后续再受海关监管。加工贸易货物分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一、保税物料的定义二、保税物料优势(1)税收成本优势。海关对加工贸易进口货物的进口环节税(含关税和增值税)采取不征不退,这样企业在进口环节的税收主要有两方面的优惠:关税、增值税征与退的差额。以我公司进口100万美元的“碳粉”,出口“打印机西鼓”为例,进口关税税率4%,增值税税率17%,一般贸易进口需缴纳进口关税4万美元、增值税17.68万美元,那么,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免征21.68万美元税收优势。(2)资金周转优势。尽管一般贸易进口和国内采购可以享受一定的出口退税,但其均需先缴纳税款,撇开增值税退税差额,对于一家大公司来说,这种税款的垫付给企业的资金压力是显而易见的,更不用说退税时间长短方面的差异。同上例,一般贸易进出口相比加工贸易进出口需在进口环节缴纳21.68万美元的税款,一般贸易进口时需动用的资金为121.68万美元,而加工贸易则仅需100万美元,加工贸易对企业流动资金周转方面优势比较明显。(3)许可证件方面的优势,加工贸易项下进口的料件对许可证件方面的要求相对宽一些,往往不需领证或领证较容易。例如,加工贸易进口黄铜棒不需领自动进口许可证,而一般贸易进口则需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方可通关。三、保税物料监管模式纸质手册管理是传统监管方式,主要以纸制登记进出情况电子化手册或电子帐册管理,主要通过电脑联网监管,备案,进出口,核销通过电脑进行。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制度:对企业和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四、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是指海关将加工贸易企业分为A、B、C、D四类,对企业分类名单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四、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A类(包括AA类)企业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B类加工贸易企业,除开展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外,继续实行银行保证金C类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时,海关对其备案进口料件收取应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款等值的保证金。D类加工贸易企业海关不予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所谓“银行保证金台账”即加工料件进口时先行缴纳等同进口环节税的保证金,待加工料件复出口后进行核销退税。五、加工贸易企业A类管理评定标准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经向主管海关申请并经海关审核确定的,海关实施A类管理,其中年进出口总额3000万美元以上或出口总额达到2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公司和自营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机电产品自营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企业可予以优先考虑。(一)注册登记一年以上,(1)连续6个月无走私违规行为记录;(2)连续一年无拖欠海关税款情事;(3)连续一年加工贸易合同按期核销;(4)进口海关必检商品签定免验协议后一年内无申报不实记录;(二)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三)有正常的进出口业务;(四)会计制度完善:财务帐册健全,科目设置合理,业务记录真实可信;(五)指定专人负责海关事务;(六)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5%以下;(七)凡设有存放海关监管货物仓库的企业,其仓库管理制度健全,仓库明细帐目清楚,入库单、出库单(包括领料单)等实行专门管理,做到帐货相符。非保税物料是指在进口环节已向海关缴纳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税,海关后续不再监管的一种业务制度分类:1、一般贸易2、国内采购六、非保税物料的定义第二讲:保税流程保税流程手册核销市场接收订单工程制作物料消耗BOM表计划计算物料需求报关员向海关申请手册备案采购下单报关进口生产加工成品成品报关出口一、手册备案手册备案就是将企业需要进口的料件或出口的成品按照海关的要求向海关报备的一个连续的过程单耗定义1.单耗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正常加工条件下加工单位成品所耗用的料件量,单耗包括净耗和工艺损耗。2.净耗是指在加工后,料件通过物理变化或者化学反应存在或者转化到单位成品中的量。3.工艺损耗是指因加工工艺原因,料件在正常加工过程中除净耗外所必需耗用、但不能存在或者转化到成品中的量,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工艺损耗率,是指工艺损耗占所耗用料件的百分比。4.单耗=净耗/(1-工艺损耗率)。二、进出口流程图供应商提供进口资料(采购提供发票,箱单,提单)报关员准备进口资料向海关申报海关放行放行提货回厂IQC检验入库生产领料生产成品入库出仓报关员准备出口资料向海关申报海关放行企业守法管理物流信息航线贸易国别许可证件归类价格H2000系统实时风险分析低风险快速放行低风险单证审核高风险重点审核三、报关单风险分析四、余料、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定义边角料,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海关核定的单位耗料量内(以下简称单耗)、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再用于加工该合同项下出口制成品的数量合理的废、碎料及下脚料。剩余料件,是指加工贸易企业在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过程中剩余的、可以继续用于加工制成品的加工贸易进口料件。残次品,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严重缺陷或者达不到出口合同标准,无法复出口的制品(包括完成品和未完成品)。副产品,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加工生产出口合同规定的制成品(即主产品)过程中同时产生的,且出口合同未规定应当复出口的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其他产品。五、余料、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处理方式(1)退运。加工贸易企业因故申请将余料、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退运出境的,应持《登记手册》等向口岸海关报关办理出口手续,并将有关单证交海关核销。(2)内销征税。企业申请内销余件、边角料或内销剩余料件生产的制成品、残次品和副产品的,应按规定办理进口内销征税手续。(3)放弃。企业因故无法内销或退运而申请放弃余料、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的,经海关核定有使用价值的,按照《海关法》第三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变卖处理,企业凭放弃该批货物的申请和海关提取变卖处理的有关单证办理核销手续。(4)直接核销。企业申请放弃的余料、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主管海关已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市场的调研等核定无使用价值的,有企业自行处理,海关可直接核销。(5)销毁处理。保税货物按规定须进行销毁处理的,如涉及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公共安全等,由企业负责销毁,海关凭有关监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办理核销手续,必要时海关可派员监督。(6)结转出口。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将剩余料件结转至另一个加工贸易合同使用出口的,限同一经营单位、同一加工厂、同样的进口料件和同一加工贸易方式。第三讲:保税加工货物在使用过程中海关核查的重点一.海关稽查1.稽查:分例行查厂,应邀查厂或异常查厂(过于正常,原料只进不出,合同超数,超期未核销或核销时进出不平衡,余料太多等)A部门及重点备案科•生产能力•工厂管理结构•合同单损耗是否合理•合同单损耗的调整结转科•有无空转•先转厂后送货•关封,送货,转厂时间是否有差异•送货与转厂的内容是否一致核销科•合同延期报核:着重核查进出口是否违规•合同进出口中的违规事项•各种凭证与帐簿•短溢情况1、凭证、账薄、报表套料单、领料单、入仓单、出仓单、补料单、退料单、进销存帐本、报关单、出货通知单、发票、销售单、会计账簿、盘点汇总表,看是否单证相符,单账相符,账货相符。以上单证需保留三年二.海关稽查重点二.海关稽查重点2、保税物料与非保税物料是否串用,是否分开存放,是否有明确标示,是否单独做账3、合同备案单损耗是否合理4、边角料、残次品有无变卖、有无账册5、料件平衡:实际库存与海关理论库存差异三.工厂库存与海关合同短溢原因A.实际库存少于理论库存(短少)合同备案料件单耗比实际单耗小办理了转厂但未收到货多报少进出口没有报关保税物料报废处理未经过报关少报多出已申报进口,但未入库五.工厂库存与海关合同短溢原因三.工厂库存与海关合同短溢原因B.实际库存大于理论库存(溢余)备案料件单耗比实际单耗大货物已收到,但未办理转厂进口手续办理转厂报关手续,但实际未出货少报多进多报少出国内采购料件同时应注意第二单位的准确换算四.海关稽查的权利海关为核查单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查阅、复制加工贸易项下料件、成品的样品、影像、图片、图样、品质、成分、规格型号以及加工合同、订单、加工计划、加工报表、成本核算等账册和资料;(二)查阅、复制工艺流程图、排料图、工料单、配料表、质量检测标准等能反映成品的技术要求、加工工艺过程以及相应耗料的有关资料;(三)要求加工贸易企业提供核定单耗的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四)对保税料件和成品进行查验或者提取货样进行检验或者化验;(五)询问加工贸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涉及单耗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六)进入加工贸易企业的货物存放场所、加工场所,检查与单耗有关的货物以及加工情况;(七)对加工产品的单耗情况进行现场测定,必要时,可以留取样品第四讲:风险管理案例及海关处罚1、单耗问题。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类是企业对单耗工作的意义了解不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特别是新成立刚开始做加工贸易的企业,第一本手册由于试生产阶段,单耗自然比较高,生产稳定后逐渐降下来。但企业并没有意识到在新的手册备案时,应及时调整单耗,而是仍按老单耗备案,加上海关长时间没有下厂,时间一长就出现问题。按实际单耗一核,就会大量的余料出现,按照现行的加工贸易政策规定就得罚款加补税;如果企业不注意将余料自行处理了的话,就会形成案件;海关总署第155号令(即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实施(2007年3月1日)后,就算不处理余料,也构成违规。另一种情况,极个别企业利用上述手段来达到倒买原材料或将制成品当作残次品、边角料来买。前者属于不必要的违规现象,但一旦发生了,还是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罚的。后一种是典型的走私行为,是海关坚决打击的对象。风险管理案例及海关处罚2、一般贸易出口问题。按照加工贸易的管理规定,手册项下进口料件加工成的制成品必须以加工贸易的贸易方式报关出口,不能按照一般贸易的方式出口。最近就有在方面的案例,某企业通过代理报关出口,由于代理公司工作不仔细,将多本手册的成品全部一般贸易出口。造成罚款加补税几百万的违规案件。风险管理案例及海关处罚3、串料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3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因加工出口产品急需,经海关核准,经营企业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可以进行串换;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之间的串换限于同一企业,并应当遵循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不牟利的原则;来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不得串换。第二十八条经营企业因加工工艺需要,必须使用非保税料件的,应当事先向海关如实申报使用非保税料件的比例、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海关核销时在出口成品总耗用量中予以核扣。实际工作中要把握两个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范围;二是要事先经过海关同意。否则将会成为违规案件。风险管理案例及海关处罚4、边角料问题。总署第111号令,专门对边角、余料、残次品、废品、受灾物资的处理作出了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仍然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存在归类差异的问题。二是存在单耗申报不实的问题。由此引发出了海关廉政风险问题。同时,一旦案件查处,企业也将面临严峻的处罚。构成违规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20号令)的有关规定作补税加罚款处
本文标题:保税与非保税物料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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