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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遵义市中小学教师拒绝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行为公开承诺书教师是教育之本,师德是教师之本。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本人公开承诺如下:1.不加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事补课行为或担任任何职务;2.不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4.不在住所或购买、租用其他场地开展有偿补课。以上承诺,请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组织的严肃处理。(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教师本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备查)承诺人:__________年月日
本文标题:遵义市中小学教师拒绝校外培训机构兼职补课行为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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